社会工作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与道德素质,掌握必要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社会工作理论,了解和熟悉党和政府的社会工作政策,掌握较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具有健全的人格、爱心和团队精神,能在民政部门、社会发展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社区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改革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社会服务、社会评估与操作、基层政权等部门工作,身体健康,善于进行人际交流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
社会工作以其所具有的科学性、专业性、应用性、艺术性等鲜明的专业特色赢得了独立的学科地位。具体特色是:注重学生人格特质与道德素养的培养,与实务部门紧密合作,强化教学实习环节,使学生能整合所学知识,掌握专业实践技能,扩大学生的就业适应能力和就业适应面。
(一)素质要求
1、在通识教育的基础上,通过人文社会科学大类基础课程的教学,培养学生较为广博的基础知识和素质。
2、在全面系统的社会工作基础知识与素质培养的同时,强化学生的理论研究、实际社会调研与社会管理的基本能力。
3、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质,注意培养学生健全的心理素质、良好的社会沟通能力与社会适应能力。
(二)知识结构和能力
1、完整准确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较扎实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一定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
2、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所必须的社会工作基础理论以及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3、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各种技能和方法:包括社会调查方法和技能及社会统计方法。善于运用社会工作理论、知识、方法和语言表达技巧,协调并处理各种社会纠纷与矛盾,关注需要帮助的群体,使他们恢复正常生活并获得发展。
4、了解党和政府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有通过社会工作实践和社会工作研究影响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和基本能力。
5、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和语言表达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7、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心健康。
三、修业年限
学制:四年
四、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五、主干学科
社会学
六、主要课程
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个案与团体工作、社区工作、社会行政、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社会环境保护、人口社会学、组织社会学、社会心理学、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社会调查方法、社会统计学等。
七、主要实践环节
课堂模拟及实验、专业实践、专业见习、专业实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等。具体安排:
1.课堂模拟及实验,参见具体的相关课程;
2.第二学期安排专业见习3周;第三学期安排教育见习3周(含社会调查);第七学期安排专业实践4周;第八学期安排专业实习8周。
八、主要专业实验
社会工作导论和社会问题概论等理论课的课程实验;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等系列方法的课程实验;社会工作实务和技巧、心理健康和咨询、社会心理学等专业课程的实验。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是湖南猎鹰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创建于1997年5月,原名“湘南文理专修学院”,校址在湖南省郴州市;1998年迁址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00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纳入国家计划招生;2005年,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