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制及招生对象
1.招生对象:省内和全国部分省(市、区)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在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分数线上录取。
2.学制:本专业实行三学年的基本学制,并实行弹性学制。修业期满,经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延长在校学习期限,但不得超过两年延长期。
3.学习形式:全日制学习。
二、专业主干课程简介
根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与岗位能力要求,确定下列课程为主干课程:基础会计、经济法、税法、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成本管理、成本会计、财务报表编制与分析、审计等。
1、基础会计
要求学生掌握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以掌握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操作技术为主要目标,以会计核算为主线,以会计核算的各种专门方法为主体,全面、系统地学习课程内容,并通过模拟实习学会会计核算的基本操作程序,为学好专业会计打下坚实的基础。要求此课程学时数的三分之一用于基本技能训练,并组织好一周的课程实训。
2、经济法
要求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组织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合资企业法、破产法)、行为规则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及宏观调控法(证券法、支付结算法、票据法)等涉及经济事项法律的具体内容;并通过实训训练能够将所学经济理论充分运用到实际经济事项中。要求此课程学时数的三分之一用于基本技能训练。
3、税法
要求学生熟悉税收法规和税收制度,掌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等税收实体法的计税依据、计算方法;熟悉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及纳税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学会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税人的权利,根据税法中的“允许与不允许”、“应该与不应该”以及“非不允许与非不应该”的项目、内容等,对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旨在减轻税负的谋划和对策。要求此课程学时数的三分之一用于基本技能训练。
4、会计
要求学生掌握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业务核算的具体内容及方法,掌握编制会计报表的方法。要求此课程学习时数的三分之一用于会计核算技能训练,并组织好一周的课程实训。
5、会计电算化
要求学生了解国内外电算化会计发展状况,掌握会计电算化的基础知识,以及会计核算软件各功能模块基本工作原理,学会编写部分具备基本功能的会计核算功能模块,具有熟练运用、维护通用会计软件的操作技能,并取得财政局颁发的《会计电算化操作人员初级合格证》。要求此课程学习时数的二分之一用于技能训练。
6、财务成本管理
要求学生重点掌握财务管理的价值观念;掌握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利润分配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掌握企业财务分析的基本内容;掌握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成本报表的编制;掌握成本分析、预测、决策、计划、控制、考核评价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企业投资决策、全面预算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掌握标准成本系统、存货控制和责任会计的基本内容。要求此课程学习时数的四分之一用于成本核算技能训练,并组织好一周的课程实训。
7、审计
要求学生通过理论教学与实训,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审计理论和审计方法,了解审计准备、实施、总结阶段的全过程,熟悉企业填制凭证、登帐、编制报表一套帐务处理的审计与分析,掌握会计六大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及利润的审计实务。以会计报表为审计对象,学会查帐,并能编写审计报告,进行审计分析。
一、招生专业序号专业名称专业大类学制(年)1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建筑3-52工程造价土木建筑3-53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装备制造3-54新能源汽车技术装备制造3-55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交通运输3-56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信息3-57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信息3-58软件技术电子信息3-59物流信息技术电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