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汉语言文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受过良好的写作训练、思维严密活跃、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都比较强的应用型人才。学生毕业后能从事语文教育、编辑出版、新闻传播、文化宣传工作,也能从事文秘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汉语和中国文学方面的基本知识,接受有关理论、发展历史、研究现状等方面的系统教育和专业技能的基本训练。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人文素质;
2、具有正确的文艺观点、新闻观点和语言文字观点,系统掌握汉语言文学的基础知识,并具有解读和分析古今文学作品的能力和处理古今语言文字材料的能力,了解教育学的基本原理,具有从事语文教学的能力,并具有从事文秘工作,或新闻采访、编辑出版工作的能力;
3、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各学科学术发展的历史,重视传统文化的继承,了解语言文学学科的新发展,通过学习能不断吸收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研究新成果,同时具有一定的哲学和自然科学素养,掌握资料收集、文献检索、社会调查、论文写作的基本方法,初步具备本专业的科研能力,逐步学会在文理渗透、学科交叉的情况下,开辟新的领域;
4、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写作能力;
5、英语达到国家4级水平;
6、能用计算机进行语言文字处理;
7、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身心健康。
三、主干学科
中国语言文学
四、主要课程
语言学概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先秦文学、唐宋文学、元明清文学)、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当代文学史、外国文学史、马克思主义文论、民间文学、比较文学、写作学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计算机上机训练、写作训练、军训、现代礼仪、普通话培训、汽车驾驶、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六、学制
四年
七、授予学位
文学学士
八、毕业条件
修满165学分,准予毕业。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是湖南猎鹰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一所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创建于1997年5月,原名“湘南文理专修学院”,校址在湖南省郴州市;1998年迁址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湖南涉外经济学院”;2000年被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纳入国家计划招生;2005年,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