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3-09-27 17:33
开设学校: |
宁波海曙飞越教育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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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
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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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时间: |
欢迎您咨询开学时间 |
学制 |
2.5-5 年 |
开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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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
浙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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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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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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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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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报名 |
学分:80
入学考试科目:语文 数学 英语 (综合)
本专业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重点面向基层、面向业务第一线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
在政治思想道德方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掌握法律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运用法律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同时具备一定的自主学习和自我提高能力。
在身体素质方面,身体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二、学制
实行学年学分制。
宁波按三年学习安排教学计划。
三、课程设置及教学管理
(一)教学计划进程表中分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其中必修课的学分不少于课程总学分的60% ,限选课占课程总学分的10%、选修课的学分不超过课程总学分的30% 。本专业的课程总学分为68学分,集中实践环节为8学分。
(二)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由宁波根据中央相应专业的教学计划统一开设,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及教学要求、统一教材、统一考试和统一评分标准。采用集中辅导和巡教巡考等方式,加强教学过程管理。
(三)教学计划中所列选修课程供县级和教学点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时选用,县级和教学点必须根据培养目标和当地需要有针对性地开设选修课程。
(四)课程考核采用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形成性考核包含学习内容考核和学习情况考核两部分, 一般情况下,分别占总成绩的20%和10%。
(五)有实验的课程,必须按要求组织完成,凡未做实验、实验不及格者,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六)集中实践环节是为了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由宁波制定并负责终审,县级组织实施。学员不能免修。
为了强化教学的实践环节,每门课程都规定有教学实践的具体内容,即实习、社会调查和作业。根据课程性质,凡有相应教学实践环节的,必须按统一要求组织完成。各门专业课程安排的实践环节,由宁波和县级共同组织。
本专业应结合毕业作业安排一次社会调查(3周),使学生能联系社会实际,提高工作能力。
毕业作业安排5周,重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题目可以多样化,选题要符合教学要求
四、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