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证书
适应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三、申报条件
(一)电子商务员(四级)的申报条件:
(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二)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的申报条件: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3)取得本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者。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三)电子商务师(二级)的申报条件
(1)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
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四)高级电子商务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
上,经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
以上条件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开设该专业学校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