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设置于我校强势学科、特色学科所在的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等11个学院,详见附件1。
“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设置于我校强势学科、特色学科所在的学院(包括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和医学院),详见附件1。
艺术学院目前设有3个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为全日制本科4年:
(一)音乐学(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业音乐理论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提高分析、理解、阐释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论文写作水平。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校、出版社、音像公司、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编辑、音乐评论、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二)音乐表演(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1.声乐演唱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声乐表演专业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提高分析、理解、表现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演唱和驾驭声乐作品的能力。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团、艺术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表演、组织、教学、研究、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2.器乐演奏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演奏人才与创作型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演奏技巧。学生毕业后可在教育系统、演出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广泛就业。
(三)舞蹈学(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舞蹈艺术人才,培养能够在专业表演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及其它相关领域从事表演、教学、组织、策划和管理等工作的舞蹈专业人才。
1.我校艺术学院本科招生计划为135人,招生专业(招考方向)计划招生人数、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内容如下:
(1)广东省外考点钢琴伴奏相关要求以当地考点有关规定为准。我校将在公布专业考试合格名单时公布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和音乐表演(器乐演奏)3个专业分省分专业计划。
(2)音乐学专业参考书目:
陈应时、陈聆群主编:《中国音乐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
袁静芳主编:《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上海音乐出版社;
于润洋主编:《西方音乐通史》,上海音乐出版社。
2.专业考试采用一试、二试形式。
3.专业二试中视唱练耳、乐理科目按照考生高考所在省份组织的该科目统考合格分数线认定,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如省级统考合格但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未组织视唱练耳、乐理统考,则考生必须到广州考点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视唱练耳、乐理科目统一考试。
4.专业考试地点及时间
1.招生专业(招考方向)计划招生人数、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内容
广东省外考点钢琴伴奏相关要求以当地考点有关规定为准。我校将在公布专业考试合格名单时公布分省分专业计划。
备注:在招生范围内但未设考点的省市考生可到重庆、广州考点参加专业考试;甘肃、河南考生报考音乐表演专业仅限参加我校在该省设点组织的专业考试。音乐学专业考点仅设广州。
坚持培养走社会主义道路,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业音乐理论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提高分析、理解、阐释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论文写作水平。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校、出版社、音像公司、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编辑、音乐评论、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坚持培养走社会主义道路,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声乐表演专业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提高分析、理解、表现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演唱和驾驭声乐作品的能力。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团、艺术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表演、组织、教学、研究、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培养紧密与市场需求接轨、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需要的演奏人才与创作型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演奏技巧。学生毕业后可在教育系统、演出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广泛就业。
在人才培养上坚持塑造适应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需求的、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的舞蹈艺术人才,培养能够在专业表演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及其它相关领域的表演、教学、组织、策划和管理等工作的舞蹈专业人才。
未达以上基本报名条件者无法进入材料评审。上海、浙江考生所报考专业需符合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1,终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筑梦计划”招生专业于深造机会和国家交流奖学金资助机会较多的强势学科、特色学科所在的学院(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和医学院)中选择设置,详见附件1。
上海、浙江考生所报考专业需符合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1,终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设置于我校强势学科、特色学科所在的学院(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和医学院),详见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计划
来源:2021年华南理工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设置于我校强势学科、特色学科所在的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医学院等11个学院,详见附件1。
来源:2020年华南理工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设置于我校强势学科、特色学科所在的学院(包括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和医学院),详见附件1。
来源:2020年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艺术学院目前设有3个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为全日制本科4年:
(一)音乐学(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业音乐理论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提高分析、理解、阐释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论文写作水平。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校、出版社、音像公司、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编辑、音乐评论、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二)音乐表演(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1.声乐演唱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声乐表演专业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提高分析、理解、表现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演唱和驾驭声乐作品的能力。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团、艺术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表演、组织、教学、研究、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2.器乐演奏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演奏人才与创作型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演奏技巧。学生毕业后可在教育系统、演出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广泛就业。
(三)舞蹈学(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舞蹈艺术人才,培养能够在专业表演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及其它相关领域从事表演、教学、组织、策划和管理等工作的舞蹈专业人才。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与考试内容
1.我校艺术学院本科招生计划为135人,招生专业(招考方向)计划招生人数、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内容如下:
(1)广东省外考点钢琴伴奏相关要求以当地考点有关规定为准。我校将在公布专业考试合格名单时公布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和音乐表演(器乐演奏)3个专业分省分专业计划。
(2)音乐学专业参考书目:
陈应时、陈聆群主编:《中国音乐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
袁静芳主编:《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上海音乐出版社;
于润洋主编:《西方音乐通史》,上海音乐出版社。
2.专业考试采用一试、二试形式。
3.专业二试中视唱练耳、乐理科目按照考生高考所在省份组织的该科目统考合格分数线认定,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如省级统考合格但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未组织视唱练耳、乐理统考,则考生必须到广州考点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视唱练耳、乐理科目统一考试。
4.专业考试地点及时间
来源: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艺术学院目前设有3个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为全日制本科4年:
(一)音乐学(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业音乐理论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提高分析、理解、阐释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论文写作水平。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校、出版社、音像公司、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编辑、音乐评论、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二)音乐表演(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1.声乐演唱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声乐表演专业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提高分析、理解、表现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演唱和驾驭声乐作品的能力。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团、艺术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表演、组织、教学、研究、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2.器乐演奏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演奏人才与创作型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演奏技巧。学生毕业后可在教育系统、演出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广泛就业。
(三)舞蹈学(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坚持培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舞蹈艺术人才,培养能够在专业表演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及其它相关领域从事表演、教学、组织、策划和管理等工作的舞蹈专业人才。
招生专业(招考计划与方式
1.招生专业(招考方向)计划招生人数、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内容
广东省外考点钢琴伴奏相关要求以当地考点有关规定为准。我校将在公布专业考试合格名单时公布分省分专业计划。
2.专业考试采用一试、二试形式。
3.专业二试中视唱练耳、乐理科目按照考生高考所在省份组织的该科目统考合格分数线认定,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如省级统考合格但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未组织视唱练耳、乐理统考,则考生必须到广州考点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视唱练耳、乐理科目统一考试。
4.专业考试地点及时间
备注:在招生范围内但未设考点的省市考生可到重庆、广州考点参加专业考试;甘肃、河南考生报考音乐表演专业仅限参加我校在该省设点组织的专业考试。音乐学专业考点仅设广州。
招生专业(计划招生人数、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内容
广东省外考点钢琴伴奏相关要求以当地考点有关规定为准。我校将在公布专业考试合格名单时公布分省分专业计划。
来源:2018年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艺术学院目前设有3个本科专业,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为全日制本科4年:
(一)音乐学(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坚持培养走社会主义道路,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业音乐理论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提高分析、理解、阐释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论文写作水平。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校、出版社、音像公司、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编辑、音乐评论、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二)音乐表演(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1.声乐演唱
坚持培养走社会主义道路,适应21世纪社会发展,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声乐表演专业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要求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提高分析、理解、表现各种不同风格、不同体裁作品的能力,具备较强的演唱和驾驭声乐作品的能力。学生毕业后适合在艺术院团、艺术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表演、组织、教学、研究、音乐管理与策划等工作。
2.器乐演奏
培养紧密与市场需求接轨、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需要的演奏人才与创作型人才,通过四年本科阶段的学习,学生能够较全面、扎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演奏技巧。学生毕业后可在教育系统、演出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广泛就业。
(三)舞蹈学(本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在人才培养上坚持塑造适应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需求的、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的舞蹈艺术人才,培养能够在专业表演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及其它相关领域的表演、教学、组织、策划和管理等工作的舞蹈专业人才。
来源:2018年华南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招生专业详见附件1。
未达以上基本报名条件者无法进入材料评审。上海、浙江考生所报考专业需符合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1,终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来源:2018年华南理工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筑梦计划”招生专业于深造机会和国家交流奖学金资助机会较多的强势学科、特色学科所在的学院(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和医学院)中选择设置,详见附件1。
来源: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招生专业详见附件1。
上海、浙江考生所报考专业需符合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1,终以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来源:2019年华南理工大学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设置于我校强势学科、特色学科所在的学院(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和医学院),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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