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9:01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22-22410969 022-22410960
官网
http://tj.ustb.edu.cn/
学校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
来源:2019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具体以各省市招办公布的招生

2019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类别专业名称
经济与贸易类(本)

国际经济与贸易

法学类(本)

法学

外国语言文学类(本)

英语

日语

机械类(本)

机械工程

材料类(本)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新材料制备与加工)(纳米材料应用)

电子信息类(本)

通信工程

自动化类(本)

自动化

计算机类(本)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土木类(本)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

航空航天类(本)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本)

环境工程

医学技术类(本)

康复治疗学

护理学类(本)

护理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

工程造价

工商管理类(本)

财务管理

会计学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本)

物流工程

音乐与舞蹈学类(本)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演奏)

舞蹈教育

设计学类(本)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后续管理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学生可在入学后根据自身情况,依据《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转至其他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