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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8:55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29-84257775/84250446
官网
http://www.xihangzh.com/
学校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第三十五条 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志愿分别设置在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志愿之后,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设置在本科二批志愿之后,顺序依次为:①定向就业志愿,②民族班志愿,③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④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志愿,⑤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其中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各设2个院校志愿。定向就业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少数民族预科班设3个专业志愿,其余均设1个专业志愿。所有志愿均设“愿意录取到其他专业”的调剂表态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上述志愿。
第三十六条 邮政扶贫招生志愿、空中乘务和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志愿填报在高职(专科)批次之前的专门栏目,设3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仅供取得有关院校及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填报。
第三十七条 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补充。每批次正式投档录取后,省招办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征集志愿信息。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高校如对填报本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有低位次、分数要求(不得高于正式投档录取时的低位次及分数),应提前向省招办提出申请。本科二批录取时将视情况决定是否降分征集志愿。
第三十八条 考生根据报考科类,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高校和专业名称、代号、录取批次以及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征集志愿)。
考生在填报志愿(征集志愿)之前,必须认真阅读了解拟报考高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按照网上填报志愿的说明及相关要求,根据高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确保志愿信息准确、有效,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志愿确认后不可更改。逾期不予补报。考生未填报志愿或将志愿填报在规定栏目以外而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省招办不受理考生以任何理由提出的要求放弃某一批次、某一高校、某一专业志愿转而参加后续批次、其他高校、其他专业录取的申请。招生院校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理由提出的退档要求,省招办不予同意。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和备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均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定向培养士官的招收对象为2021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部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规定,须参加招飞报名、民航专业机构体检及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十五条 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满足出国条件且留学德国学生学制为五年,完成全部学业(前三年在国内、后两年在德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安航空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及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 对考生(不包括报考定向培养士官及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已公布的2021年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相关科目成绩作为录取参考。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九条 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入校后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二十条 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各省级招考部门的表演类统考或我校组织的表演艺术校考,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考生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属生源省份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以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为准。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和备案,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均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定向培养士官的招收对象为2021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部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飞行技术专业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规定,须参加招飞报名、民航专业机构体检及背景调查,合格后方可报考。
第十五条 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校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满足出国条件且留学德国学生学制为五年,完成全部学业(前三年在国内、后两年在德国)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西安航空学院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及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 对考生(不包括报考定向培养士官及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我校已公布的2021年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相关科目成绩作为录取参考。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九条 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入校后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二十条 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各省级招考部门的表演类统考或我校组织的表演艺术校考,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考生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属生源省份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以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为准。
二、报名条件
1.参加我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2.每位考生多只能报考3科(含3科)。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二)对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学籍或户籍要求者: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其报名申请。
申请报名参加高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认定办法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2.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西、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西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满3年但户籍在陕不满3年者,如户籍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持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若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时间与取得陕西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三)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按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2018〕307号)执行。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报考者,必须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市、区)参加高考报名。
(四)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五)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学制:四年四、招飞计划: 30名,为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瑞丽航空有限公司、中原龙浩航空有限公司等3所航空公司定向培养飞行员。五、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现代飞行技术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技能,具备国际民航航线运输机驾驶员执照标准和营运管理能力,民航航线飞行和空中领航的初步能力,以及-定的创新精神和能力,能在民航、通航以及其他航空领域方面从事民航航线运输机飞行驾驶、通用飞机飞行驾驶和飞行运营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飞行技术人才。六、主要专业课程: 飞行原理、航空发动机基础、飞机结构与系统、飞行性能与计划、航图、民航飞机电气仪表及通信系统、人的因素与驾驶舱资源管理等。七、报考条件: 经过我校初检,通过民航招飞体检及心理测试,确认我校志愿,政治审查合格的考生,高考后可填报我校飞行技术专业志愿。八、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及英话单科成绩达到低控制线,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九、学费标准: 4500元/年
三、报名条件
二、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19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19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一、报考条件
拟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必须是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西安航空学院官网中提供的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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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学校创建于1955年,原名为西安航空工业学校,隶属原航空工业部。1957年合并兰州航空工业学校。1960年升格为专科学校,更名为西安航空工业专科学校,后因国民经济调整而复原。198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升格为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1999年划转地方,隶属陕西省人民政府,为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航空学院。学校现有沣惠、阎良两个校区,占地1158亩,校舍建筑面积38.5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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