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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9:07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714-6572179
官网
www.hbnu.edu.cn
学校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1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
2.专项计划考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实施“专升本专项计划”,安排适量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2021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或2020年退役的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申请免试就读我校的一个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
(二)报名条件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3、审查通过后,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招生单位拒绝报考的,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4、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5、所有考生均须凭居民身份证进行网上确认,现在还未办理或者遗失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考试。
6、根据教育部规定,往年研究生考试中作弊被停考的,还在停考期的考生今年不允许报考。违反此规定报名或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和网上确认无效。
7、对于少数学历或身份等信息存疑的,本报考点将通知考生进行现场确认。请考生佩戴好口罩,进场需出示健康码、测体温、登记信息,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请说明。现场确认地点:湖北师范大学科教大楼205。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1月6-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未接到通知考生不予现场确认。
8、不符合我校报考点条件的考生,请尽快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点,以免耽误您的学习和考试!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届时(2021年9月入学前)可毕业本科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所报考专业两门本科基础课程。
①符合报考条件中1-3中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中1-3中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中1-3中各项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本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符合报考条件中1-3中各项要求外,还须有教育学科的学历、专业背景或者往届生有半年以上教育从业经历。报考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要求考生前置专业为教育类专业,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要求考生前置专业为教育学类或心理学类,或者往届生有半年以上教育从业经历。
三、报名对象
1.具有黄石市户籍或持有黄石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并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者;
2.在黄石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考生毕业院校为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以及举办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的高等学校,下同。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或2019年退役的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申请免试就读我校的一个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
(二)报名条件
考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一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一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2.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费将不予退还。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学籍/学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学籍审核未通过的应届本科生,全日制应届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持省教育考试院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在籍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
学历审核未通过的往届生,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因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位数变更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出具公安部门的信息变更证明,属于其他情况导致审核未通过的,须提供证实认证报告和考生身份为同一人的关联材料。2019年6月份毕业的生,现场确认时出具省教育考试院核发的学历认定书。
3.报考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和招生单位的报考资格,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招生单位不准予考试、复试、录取的考生,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黄石户籍往届考生选择我校报考点者,确认时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长期在黄石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非黄石户籍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黄石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黄石市社保局开具的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5.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参加初试的考生应按照以下要求自行携带文具: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我校报考点(考点代码:4243)仅接收本校及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应届考生和黄石地区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届时(2020年9月入学前)可毕业本科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所报考专业两门本科基础课程。
①符合报考条件中1-3中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报考条件中1-3中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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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考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符合报考条件中1-3中各项要求外,还须有教育学科的学历、专业背景或已有半年以上教育从业经历。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湖北师范大学官网中提供的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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