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8:19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27-81326809,81326808
官网
http://www.hbucvc.info/
学校地址
武汉市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藏龙岛科技园区 藏龙大道 28号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1年湖北省高职扩招报考考生须知》。
第十四条 9月25日上午9:00-12:00,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到我校大门口公交站旁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教务处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除已参加过今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体检未被录取的考生外,所有参加我校扩招的考生均须在9月27日到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学院专业特色鲜明。多年办学实践,形成了以土建施工类专业为龙头,建设类专业为主体,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物流、设备、信息等多专业交叉渗透,稳步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设有建筑工程学院、市政工程学院、建筑设计学院、建筑管理学院、信息与设备工程学院、物流管理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开设有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近40个高职专业。其中省级示范专业3个,央财支持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湖北建筑工程职教品牌专业群5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3个;有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精品共享课程2门,省部级精品课程10余门,省级专业团队2个。1、高职单招招生对象
凡已取得湖北省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且高考报名号第9-10位代码为80-89或99的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2021年高职单招。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工作执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21〕1号)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 4月27日-28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我校招办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学校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示、监督机制公开。学生对考试成绩质疑,可以向学校教务处进行申诉。 申诉电话:027-81326819。
第四章 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9〕15号)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 9月20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登记表》到我校招办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除已参加过今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体检未被录取的考生外,所有参加我校高职扩招的考生均须在9月22日到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维护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各个环节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配合高校及时对特殊类型招生中违规违纪的考生、中学和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报名资格、加分资格、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等审核。高校要认真执行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报名条件、材料审查、学校考核、监督制约和造假惩处,严厉打击证书、发明、专利、论文买卖和造假行为。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测评结果与招生工作挂钩,不得以“生源基地”等形式圈定中学范围,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加大招生违规处理力度。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在特殊类型招生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一、报名对象、条件及时间
1.符合下列条件且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参加高考,除符合以上3个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随迁子女考生具有我省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籍,并在我省完成三年的高中阶段教育学习;二是随迁子女考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现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中职生),报名参加普通高考或技能高考时只能选其一项,不能兼报。报名参加技能高考必须获得相关专业(机械类、电子类、计算机类、建筑技术类、旅游类、农学类、会计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D等及以上成绩。
4.少年班考生报考按照教育部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非湖北省常住户口的人员。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应届、往届相近专业毕业生(男女不限)均可报名。
近三年来获得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国家级、省级相同或相关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技能测试免试。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应届、往届相近专业毕业生(男女不限)均可报名。
【报名对象】应往届高中、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中提供的招生对象。

你还通过浏览以下文章找到你想要报名条件信息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设类高等职业院校,地处武汉东湖高新开发区藏龙大道28号,占地面积588亩,建筑总面积25.6万平方米。学院固定总资产3.2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905.98万元。建有2.6万平方米的图书信息中心,馆藏图书46.58万册。学院设有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职业教育研究所(督导室)、学工处、团委、计划财务处、保卫处、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工会、后勤集团、基建办、建筑设计院等党政管理服务机构。设有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环境艺术系、信息工程系、物流管理系、基础课部、处、中专部、培训中心、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设类高等职业院校,地处武汉东湖高新开发区藏龙大道28号,占地面积588亩,建筑总面积25.6万平方米。学院固定总资产3.2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905.98万元。建有2.6万平方米的图书信息中心,馆藏图书46.58万册。学院设有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职业教育研究所(督导室)、学工处、团委、计划财务处、保卫处、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工会、后勤集团、基建办、建筑设计院等党政管理服务机构。设有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环境艺术系、信息工程系、物流管理系、基础课部、处、中专部、培训中心、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设类高等职业院校,地处武汉东湖高新开发区藏龙大道28号,占地面积588亩,建筑总面积25.6万平方米。学院固定总资产3.2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905.98万元。建有2.6万平方米的图书信息中心,馆藏图书46.58万册。学院设有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职业教育研究所(督导室)、学工处、团委、计划财务处、保卫处、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工会、后勤集团、基建办、建筑设计院等党政管理服务机构。设有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环境艺术系、信息工程系、物流管理系、基础课部、处、中专部、培训中心、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设类高等职业院校,地处武汉东湖高新开发区藏龙大道28号,占地面积588亩,建筑总面积25.6万平方米。学院固定总资产3.2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905.98万元。建有2.6万平方米的图书信息中心,馆藏图书46.58万册。学院设有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职业教育研究所(督导室)、学工处、团委、计划财务处、保卫处、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工会、后勤集团、基建办、建筑设计院等党政管理服务机构。设有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环境艺术系、信息工程系、物流管理系、基础课部、处、中专部、培训中心、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设类高等职业院校,地处武汉东湖高新开发区藏龙大道28号,占地面积588亩,建筑总面积25.6万平方米。学院固定总资产3.2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905.98万元。建有2.6万平方米的图书信息中心,馆藏图书46.58万册。学院设有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职业教育研究所(督导室)、学工处、团委、计划财务处、保卫处、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工会、后勤集团、基建办、建筑设计院等党政管理服务机构。设有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环境艺术系、信息工程系、物流管理系、基础课部、处、中专部、培训中心、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设类高等职业院校,地处武汉东湖高新开发区藏龙大道28号,占地面积588亩,建筑总面积25.6万平方米。学院固定总资产3.2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905.98万元。建有2.6万平方米的图书信息中心,馆藏图书46.58万册。学院设有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职业教育研究所(督导室)、学工处、团委、计划财务处、保卫处、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工会、后勤集团、基建办、建筑设计院等党政管理服务机构。设有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环境艺术系、信息工程系、物流管理系、基础课部、处、中专部、培训中心、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设类高等职业院校,地处武汉东湖高新开发区藏龙大道28号,占地面积588亩,建筑总面积25.6万平方米。学院固定总资产3.2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905.98万元。建有2.6万平方米的图书信息中心,馆藏图书46.58万册。学院设有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职业教育研究所(督导室)、学工处、团委、计划财务处、保卫处、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工会、后勤集团、基建办、建筑设计院等党政管理服务机构。设有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环境艺术系、信息工程系、物流管理系、基础课部、处、中专部、培训中心、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设类高等职业院校,地处武汉东湖高新开发区藏龙大道28号,占地面积588亩,建筑总面积25.6万平方米。学院固定总资产3.2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905.98万元。建有2.6万平方米的图书信息中心,馆藏图书46.58万册。学院设有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职业教育研究所(督导室)、学工处、团委、计划财务处、保卫处、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工会、后勤集团、基建办、建筑设计院等党政管理服务机构。设有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环境艺术系、信息工程系、物流管理系、基础课部、处、中专部、培训中心、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设类高等职业院校,地处武汉东湖高新开发区藏龙大道28号,占地面积588亩,建筑总面积25.6万平方米。学院固定总资产3.2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905.98万元。建有2.6万平方米的图书信息中心,馆藏图书46.58万册。学院设有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职业教育研究所(督导室)、学工处、团委、计划财务处、保卫处、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工会、后勤集团、基建办、建筑设计院等党政管理服务机构。设有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环境艺术系、信息工程系、物流管理系、基础课部、处、中专部、培训中心、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设类高等职业院校,地处武汉东湖高新开发区藏龙大道28号,占地面积588亩,建筑总面积25.6万平方米。学院固定总资产3.22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905.98万元。建有2.6万平方米的图书信息中心,馆藏图书46.58万册。学院设有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职业教育研究所(督导室)、学工处、团委、计划财务处、保卫处、招生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工会、后勤集团、基建办、建筑设计院等党政管理服务机构。设有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环境艺术系、信息工程系、物流管理系、基础课部、处、中专部、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