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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7:45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全国重点示范专业
教学领域
--
电话
0951-2138116
官网
http://www.nxjy.edu.cn/
学校地址
学院东路300号
第十一条 报考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宁招委办〔2020〕17号)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宁招委办〔2020〕17号)报考条件的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专学校、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等学校毕业生;
3.户籍在宁夏,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基层农技人员、农村两委干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工艺美术大师、注册运动员;
4.在宁工作生活,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在岗群体、灵活就业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等被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校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3.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参加往年普通高考、高职单独考试或其他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被暂停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或高职单独(自主)考试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一)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已履行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手续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一)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文、理科毕业生。
(四)报名资格审查: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可在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和考生信息确认期间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户籍不在我区的考生,要求考生填报相关报考承诺书,并对此类考生做出标识。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依据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的审查结论对符合我区报名条件的考生组织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核发准考证。对不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认真审核申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核对考生网上申报的照顾项目并修正照顾项目特征信息,同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以及原始证件的复印件(1份)。
(六)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将所有报名考生名单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中学要以班级为单位,将报考考生名单在学校、班级显着位置张榜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学籍号、户籍所在地、应往届情况、拟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等。
(七)考生网上报名数据除用于工作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提供考生相关信息,不得利用考生信息非法牟利,违者将依法严肃查处。
(八)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打印数据由客户端子系统自动下载,用加密方式导入系统中,任何人不得打开数据库。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打印综合素质评价表、考生体检表,并组织做好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体检工作。
(九)管理机构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管理系统的唯一途径,有关人员须妥善保管。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加强用户管理,各级管理机构原则只建立一个管理员帐号和一个操作员帐号,用户名须实名注册。考生登录密码须妥善保管,如有考生忘记或丢失登录密码可以向其报考点书面申请,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管理人员重置为初始密码,考生下次登录时立即修改。
五、凡以升学为目的,在高考报名户籍、投资、纳税、工作经历、住所、社会保险、学籍、档案、注册登记、照顾项目等环节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高校学籍等处理;有关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七条招生对象
1、已参加2019年宁夏高职扩招第一次和第二次补报名工作且通过资格审核、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考生。鼓励企事业单位职工、乡村干部报考。
2、已参加2019年宁夏普通高考报名(含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高职单招报名)但没有被录取的考生。
各市、县(区)考试中心:为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职成〔2019〕12号)工作部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宁教职成〔2019〕177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第二次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对象(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宁招委办〔2018〕21号)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2.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办法》(〔2018〕21号)报考条件的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班、中专班、技工学校等学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户籍在宁夏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已被录取的考生;2.具有高等学校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3.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4.在参加往年普通高考、高职单独考试或其他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被暂停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或高职单独(自主)考试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二、报名时间及办法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至10月11日,报名以考生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和信息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2.报名地点及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并领取考生号。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登录宁夏高职院校扩招报名专用网站(http://61.133.219.10:7011)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考生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或者已在网上填报了报名基本信息,但是未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和指纹采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报名资格审查: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统筹负责补报名的宣传和资格审核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的宣传动员,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的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应在10月底前完成第二次补报名考生体检工作,并将体检表送宁夏教育考试院扫描。三、考试形式1.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面试”考试方式,依据成绩录取。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免予参加文化基础测试,参加由高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依据面试成绩录取。3.符合教育部(教学[2013]3号)文件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和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申请免试录取入学的,须履行报名手续,经高等职业院校审核资格、公示,并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4.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高职院校须根据技术技能专业人才要求,结合不同群体考生特点自主确定具体考试(测试)要求和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考生根据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参加考试(测试)。第二次补报名的考生考试(测试)工作须在10月底前完成。四、招生录取招生院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连同考生成绩,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公布录取名单。高校具体负责,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第二次补报名的考生录取工作须在10月底前完成,录取的新生可在下一年度春季入学。附件:宁夏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19年8月15日
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已履行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手续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的社会报考人员。
第九条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已履行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手续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的社会报考人员。
第十条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我院自主招生申报条件的考生在学院招生网下载并填写《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及考生诚信承诺书,在2018年3月26--30日,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办理报名手续。
1.2018年宁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网上在线打印);
2.《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报名登记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四)报名资格审查: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可在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和考生信息确认期间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于户口不在我区的考生,要求考生填报相关报考承诺书,并对此类考生作出标识。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依据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的审查结论对符合我区报名条件的考生组织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核发准考证。对不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五) 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认真审核申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核对考生网上申报的照顾项目并修正照顾项目特征信息,同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以及原始证件的复印件(1份)。
(六)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将所有报名考生名单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中学要以班级为单位,将报考考生名单在学校、班级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学籍号、户口所在地、应往届情况、拟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等。
(七)考生网上报名数据除用于工作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提供考生相关信息,不得利用考生信息非法牟利,违者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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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中提供的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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