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9:07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451-87505389
官网
http://www.dfxy.net/
学校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咨询电话:0451-86684764
三、网上确认方式和注意事项
1.网上确认网址:yz.***.cn/wsqr/stu/
二、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27日9:00-22:00。
2.网上正式报名及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
两阶段的报名信息均为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无需重复填报。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22时)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150元/人。
注:报名流程及报名要求详见“黑龙江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一)”。
三、 网上信息确认时间
2020年11月4日~6日、9日~10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信息确认,因超过规定时间导致未完成报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黑龙江东方学院网址为:http://www.***.cn/,招生录取期间咨询电话为:0451-87505389、87505390。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四、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及缴费
1.参加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专业校考的考生应为所在省艺术类考生。
2.辽宁艺术类考生登录网址http://ykbm.***进行报名和缴费;吉林艺术类考生登录网址http://zyxk.***.cn或http://zyxk.***.cn进行报名和缴费;黑龙江艺术类考生登录网址http://www.***进行报名和缴费;山东艺术类考生登录网址http://www.***进行报名和缴费。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所在省报名系统上下载并打印沈航校考准考证并留存。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在校考结束后适时按所在省该专业招生计划总数4倍以内数量划定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线并公布合格线。考生可在校考结束后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http://zs.***.cn)或打咨询电话(024-89724466)查询成绩,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辽宁省,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大连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辽宁警察学院、北京城市学院6所高校联合进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艺术类校考加试,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其他5所高校承认沈航校考成绩,校考成绩共享,合格线划定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山东省,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城市学院、大连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5所高校联合进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艺术类校考加试,由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统一组织专业测试,其他4所高校承认沈航校考成绩,校考成绩共享,合格线划定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邮政编码:110136
招生网站:http://zs.***.cn
招生咨询电话:024-89724466
一、 需调剂专业及联系办法
各招生院校具体报名时间与考试时间由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公布。在我省设点的高校,考生只能在我省考点报考,不能在其他考点参加该校的校考。
考生登录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进行网上报名。
二、网报流程
1.关注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号:hljbkw),关注后,点击下方菜单进入校考报名平台首页。
2.在首页中输入14位考生号和身份证号后4位,点击登录进入平台。
3.登录成功后,选择报考院校及专业,并使用微信支付进行缴费。
4.在考试开始前一天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准考证,并将准考证图片保存至手机相册。
5.将准考证图片使用A4纸进行打印。
三、网报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查看考试时间表,避免同日报考多所院校而导致考试时间冲突。
2.网上缴费后,所报信息无法修改,不能退费,请考生仔细核对后再进行缴费操作。
3.考生打印准考证时必须使用A4型纸张,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
4.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能补报。
四、考点地址、乘车路线及咨询电话
考点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十九路1号。
乘车路线:(1)哈尔滨火车站乘343路公交车至平房火车站下车,转乘361路公交车至东方学院下车;(2)在哈尔滨西站乘220路公交车在南城首府下车,转乘399路公交车至东方学院下车;(3)地铁1号线在新疆大街站下车,转乘361路、399路公交车至东方学院下车。(4)市区内乘68路、104路、114路公交车在糖业研究所下车,转乘343路或220路公交车分别在平房火车站和南城首府下车,转乘361路、399路公交车至东方学院下车。
考生在网报期间如有疑问,每天8:30-17:00可拨打咨询电话:(0451)87080105、87080106。有关院校招生的具体问题,请拨打院校招生咨询电话咨询。
五、非美术类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校考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考生应按校考准考证上的提示,在考试前一天查看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
3.考生须于每科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后,要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按规定时间和顺序到指定考场、指定位置参加考试或候考。笔试时,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和准考证放在答题桌的左上角,以备监考核查。
4.除钢琴以外,考生自备其他随身乐器、伴奏带(光盘)及表演服装、道具等。
5.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6.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考区内禁止吸烟。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得将任何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准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准说与考试内容无关的话语,不准以任何方式和评委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沟通。
7.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如在考试过程中有各种违规行为,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当地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3)在哈市工作但户口不在哈市的考生:需出具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工作证明和2018年8-10月三个月工资流水。其中,工作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与网报信息一致,A4纸打印),并注明人事主管联系方式用于后期核实;工资流水必须是银行打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请考生仔细阅读上述注意事项,不符合我考点接收范围的考生及证件、证明造假者我考点不予受理。
四、本考点网址:http://www.***/。有关本考点的考试有关规定及考场安排等事项将在此网址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451-86693047
黑龙江东方学院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咨询电话:0451-86607143
联系人:佟老师
一、 需调剂专业及联系办法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黑龙江东方学院官网中提供的招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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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专业1.动画专业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3.环境设计专业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5.朝鲜语专业6.日语专业7.俄语专业8.商务英语专业9。翻译专业10.新闻学专业1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12.汉语言文学专业13.保险学专业14.贸易经济专业15.金融学专业16.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7.物流管理专业18.旅游管理专业19.电子商务专业20.市场营销专业21.财务管理专业22.机器人工程专业23.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5.工程造价专业26.建筑学专业27.土木工程专业28.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29.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30.生

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专业1.动画专业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3.环境设计专业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5.朝鲜语专业6.日语专业7.俄语专业8.商务英语专业9。翻译专业10.新闻学专业1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12.汉语言文学专业13.保险学专业14.贸易经济专业15.金融学专业16.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7.物流管理专业18.旅游管理专业19.电子商务专业20.市场营销专业21.财务管理专业22.机器人工程专业23.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5.工程造价专业26.建筑学专业27.土木工程专业28.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29.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30.生

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专业1.动画专业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3.环境设计专业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5.朝鲜语专业6.日语专业7.俄语专业8.商务英语专业9。翻译专业10.新闻学专业1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12.汉语言文学专业13.保险学专业14.贸易经济专业15.金融学专业16.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7.物流管理专业18.旅游管理专业19.电子商务专业20.市场营销专业21.财务管理专业22.机器人工程专业23.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5.工程造价专业26.建筑学专业27.土木工程专业28.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29.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30.生

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专业1.动画专业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3.环境设计专业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5.朝鲜语专业6.日语专业7.俄语专业8.商务英语专业9。翻译专业10.新闻学专业1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12.汉语言文学专业13.保险学专业14.贸易经济专业15.金融学专业16.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7.物流管理专业18.旅游管理专业19.电子商务专业20.市场营销专业21.财务管理专业22.机器人工程专业23.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5.工程造价专业26.建筑学专业27.土木工程专业28.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29.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30.生

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专业1.动画专业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3.环境设计专业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5.朝鲜语专业6.日语专业7.俄语专业8.商务英语专业9。翻译专业10.新闻学专业1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12.汉语言文学专业13.保险学专业14.贸易经济专业15.金融学专业16.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7.物流管理专业18.旅游管理专业19.电子商务专业20.市场营销专业21.财务管理专业22.机器人工程专业23.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5.工程造价专业26.建筑学专业27.土木工程专业28.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29.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30.生

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专业1.动画专业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3.环境设计专业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5.朝鲜语专业6.日语专业7.俄语专业8.商务英语专业9。翻译专业10.新闻学专业1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12.汉语言文学专业13.保险学专业14.贸易经济专业15.金融学专业16.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7.物流管理专业18.旅游管理专业19.电子商务专业20.市场营销专业21.财务管理专业22.机器人工程专业23.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5.工程造价专业26.建筑学专业27.土木工程专业28.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29.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30.生

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专业1.动画专业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3.环境设计专业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5.朝鲜语专业6.日语专业7.俄语专业8.商务英语专业9。翻译专业10.新闻学专业1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12.汉语言文学专业13.保险学专业14.贸易经济专业15.金融学专业16.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7.物流管理专业18.旅游管理专业19.电子商务专业20.市场营销专业21.财务管理专业22.机器人工程专业23.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5.工程造价专业26.建筑学专业27.土木工程专业28.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29.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30.生

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专业1.动画专业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3.环境设计专业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5.朝鲜语专业6.日语专业7.俄语专业8.商务英语专业9。翻译专业10.新闻学专业1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12.汉语言文学专业13.保险学专业14.贸易经济专业15.金融学专业16.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7.物流管理专业18.旅游管理专业19.电子商务专业20.市场营销专业21.财务管理专业22.机器人工程专业23.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5.工程造价专业26.建筑学专业27.土木工程专业28.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29.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30.生

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专业1.动画专业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3.环境设计专业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5.朝鲜语专业6.日语专业7.俄语专业8.商务英语专业9。翻译专业10.新闻学专业1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12.汉语言文学专业13.保险学专业14.贸易经济专业15.金融学专业16.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7.物流管理专业18.旅游管理专业19.电子商务专业20.市场营销专业21.财务管理专业22.机器人工程专业23.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5.工程造价专业26.建筑学专业27.土木工程专业28.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29.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30.生

黑龙江东方学院招生专业1.动画专业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3.环境设计专业4.视觉传达设计专业5.朝鲜语专业6.日语专业7.俄语专业8.商务英语专业9。翻译专业10.新闻学专业11.汉语国际教育专业12.汉语言文学专业13.保险学专业14.贸易经济专业15.金融学专业16.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7.物流管理专业18.旅游管理专业19.电子商务专业20.市场营销专业21.财务管理专业22.机器人工程专业23.机械电子工程专业2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5.工程造价专业26.建筑学专业27.土木工程专业28.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29.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30.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