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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8:57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10-80841869
官网
http://www.bucmdf.edu.cn
学校地址
东方大学城(廊坊)一期南教学区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0841819/010-80841869/0316-6058932
E-mail:dfzs@***.cn
学校网站主页:https://www.***.cn(教育网)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大学城教学南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
邮政编码:06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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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补报名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考生只需要完成选择报考专业(类)的初次报名阶段。
1.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2020年5月9日9时至5月13日17时,考生登陆报名系统(http://zjbks.hee.gov.cn)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选择报考专业,完成初次报名。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毕业于河北省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历且具有河北户籍的2019年度退役士兵和退役后在河北省普通高校完成专科(高职)学业的2020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均由原毕业院校主管部门负责完成补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5月9日至5月12日,考生报名时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基层项目服务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考生须在5月12日前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将上述材料邮寄给专科毕业院校。各生源院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接收补报名考生报名材料,并将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在校园网上公布。各生源院校要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原件审验无误后退回,复印件一份由学校留存,另一份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于5月15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同时按要求报送考生电子数据库文件。
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历且具有河北户籍的2019年度退役士兵由省教育厅学生处负责完成补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5月9日至5月12日,考生报名时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考生须在5月12日前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将上述材料邮寄给省教育厅学生处(联系电话0311-66005137)。
上述考生完成初次报名后,相关信息将导入专接本报名系统,登录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密码。初次报名阶段结束后,有关报名信息查询、缴费、准考证打印、成绩及分数线查询、填报院校志愿等工作,均和其他考生相同,由本人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再另行通知。
三、缴费及信息确认
考生完成初次报名后须缴纳考试费用,由生源学校代收。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冀财税[2016]126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艺术、体育类每生120元,其他类别每生100元。
补报名工作不再组织考生报考信息现场确认及指纹采集工作。5月20日前,生源学校要将已补报名考生的学历电子注册照片导入报名系统。生源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核对考生报考信息,由生源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将考生《报名登记表》、《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以电子文件形式分发给补报名考生,由考生自行打印签字确认后再以电子文件形式(可手机拍照)发送回生源学校主管部门留存。
(二)学校应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及录取时间内(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及本科三批应在生源分布统计阶段)远程登录录取系统。登录成功后,请务必先在录取系统的“通讯助手”中查看我省有关录取工作的通知,获取与我省录取场有关工作小组和录检员的联络方式,并通过录取系统的“通讯助手”将本校在招生期间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应急联系方式等告知录检员,然后下载和审阅考生档案,以确保双方在录取期间的联络畅通和录取工作正常进行(我省录取期间的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学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并审阅已投档考生的电子档案,及时确定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专业和预退档的考生名单。对预退档的考生,应说明退档原因。
(四)我省录取检查组的录检员分别负责相关学校的录取审查工作。在审查学校通过录取系统上载的预录取和预退档考生名单时,符合退档规定的给予办理退档手续,完生计划且预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合理的,予以办理录审手续。录检员在审查过程中认为学校上载的预录取的考生名单、考生的预录取专业以及预退档考生的退档理由不合理的,提出录检意见,通过录取系统与学校录取人员进行网上交互协商,经交互协商后意见仍不统一时,录检员通过录取系统向学校发出复议通知书,提请学校复议。学校应及时将复议结果通过录取系统回复我省,录检员根据学校的回复意见给予办理录取或退档手续。
(五)学校通过录取系统上载的预录取考生名单,经我省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新生名单。学校根据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公章后邮寄给被录取的考生。我省根据各学校的录取新生名单,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加盖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印章,在同批录取工作结束后,将录取新生名册邮寄给学校招生办。
(六)我省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均由档案管理单位(在省内就读的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往届生、省外就读生及其他考生由报考所在市县招生办提供)在考生的档案袋封口处粘贴《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档案密封条》和加盖管理单位骑缝印章后,交考生自带给录取学校。
附件: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联系电话及信息交互平台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报名分报名信息网上远程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报考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文科、理科、艺术、体育、自主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职提前招生、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保送生等)均须参加报名。
(一)报名信息网上输入
1.报名时间:2月1日至29日(春节法定假日期间网络关闭)。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
2.报考科类:分文科、理科、艺术、体育四类,其中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文科或理科。
3.报考类别:
文科、理科考生(含艺术、体育类兼报文科或理科的考生)报考类别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分别对应三个录取批次。一类对应文理科第一批,主要为重点高校、“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二类对应文理科第二批,主要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三类对应文理科第三批,主要为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考生须结合自身实际选报其中一个类别,也可兼报两个以上类别。考生未选报的类别只能参加该类别对应批次征求志愿填报和录取。
只报艺术或体育、不兼报文科或理科的考生,报考本科或本科、专科兼报的,选二类;只报考专科的,可选报三类(不计技术考试成绩)。
取得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资格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须选报与入围学校录取批次相应的类别,并可同时兼报其他类别。
4.报考体育类专业(含体兼文、理科)、体育专业特招生和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还需录入体育术科考试和相关专项测试的信息。
5.申请体育项目加分参加全省体育项目加分统一认定测试的考生,在完考报名信息录入后,须进入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报名界面,按要求办理网上报名相关手续。
(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
(1)我省户籍人员: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办理确认手续和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点必须与已办理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信息确认点相一致。报考公安院校、军队院校等有政审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的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3日至3月5日。已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此期间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和信息复核、确认等手续(含体育项目加分统一认定测试)。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证件。随迁子女还须同时交验《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附件4),该表经核验后,由现场确认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报名参加体育术科考试、体育专业特招生和省属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的考生须另行再缴纳测试报考费。《专项测试准考证》在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后的三周内向考生发放。
申报政策加分(含参加体育项目加分认定测试)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上交加分项目证书原件与两份复印件。
3.考生在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所在地参加考试。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官网中提供的招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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