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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8:41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791-87635502
官网
http://www.jxmrc.com/
学校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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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来源:2018年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考试须知
3月28日前在我院网站(http://www.jxmtc.公示拟录取名单。
网址来源:2012年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江西五年制大专招生
报名网址:江西制造学院报名网::、
来源:2020年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知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办公室(行政楼一楼117、119)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18号

联系电话:0791-88122318 88122812 88122735(传真)

赖老师、朱老师

网址:http://www.*** 邮编:330095

监督部门: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校监察审计处

监督电话:0791-88122841

请关注我校网站单独招生网页和学校微信公众平台。

来源:2019年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联系方式

部门: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行政楼一楼115、117)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18号

电话:0791-88122812 88122661 88122735(传真)

赖老师、朱老师

网址:http://www.*** 邮编:330095

监督部门: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91-88122841

请关注我院网站单独招生网页和学院微信公众平台。

学院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

2019年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来源:2019年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11月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考试招生简章
联系方式

部门: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18号

电话:0791-88122812 88122919 88122735(传真)

朱老师、米老师、赖老师

网址:http://www.*** 邮编:333000

监督部门: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

监督电话:0791-88122841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9月26日

来源:2018年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考试须知
乘车路线

1、统一接站:学院于3月17日在南昌火车站、南昌火车西站及南昌火车站和南昌火车西站旁的汽车站、徐坊客运站、青山路客运站设立考生接待点,请留意学院接站标识。汇集后统一乘车前往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接站联系电话:(曾老师)

2、公交路线:

经过学院门囗的公共交通有:220路、226路、578路(长班)、860路公交到昌东花园(制造职院)站下车。

(2)乘车到达南昌后换乘市内公共交通车辆到地铁一号线沿途站点后换乘地铁1号线(往瑶湖西方向)至太子殿站4出口下车,往西直行400米即到。

3、外地自驾车辆,建议在南昌东下高速,往市区方向约7公里到达学院或导航至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南昌市紫阳大道318号)。

公交路线:

经过学院门囗的公共交通有:220路、226路、578路(长班)、860路公交到昌东花园(制造职院)站下车。

(2)乘车到达南昌后换乘市内公共交通车辆到地铁一号线沿途站点后换乘地铁1号线(往瑶湖西方向)至太子殿站4出口下车,往西直行400米即到。

来源:2015年关于做好江西省高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网上录取期间联系电话:

1.录检组联系电话:0791―86392086、86392056、86392057、86392060;其他时间联系电话:0791―86765713;

2.院校服务组联系电话:0791―86392170;

3.投档组联系电话:0791-86392179、86392180;

4.计划组联系电话:0791-86392103;

附件:1.江西省2015年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调查表

2.江西省2015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流程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1

江西省2015年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调查表

院校名称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详细通讯地址 南昌市紫阳大道318号 邮编330095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手机 QQ号
刘翔 0791-88213668
石磊 0791-88213668 7573786
殷福英 0791-88213668

招生院校负责人签字: 招生院校盖章:

2015年11月28 日

注:请将此表于11月28日前传真至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与社考处,传真电话:0791-86765713。

附件2

江西省2015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流程

领导审核,盖章(720室,电话86765713),计划组(508室)盖录取专用章

通过

完成

未完成

未通过

各院校根据高校子系统公布各专业上线考生数向计划组提出专业计划调整申请(508室,电话86392103)

计划组根据院校提出的申请调整专业计划

分层次分院校分专业投档(二楼会议室)

院校下载投档信息或录检、审核组返回信息,确定拟录专业,上载

录检、审核组对院校上载信息进行录检、审核(510、512、516房)

院校下载信息、确认

院校计划完成情况

到录检、审核组,计划组签字;收费组交费(320房)

打印组打印新生录取花名册(二楼会议室)

到508核对通讯录、凭录取花名册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523房)

寄发入学通知书

通过

完成

未完成

未通过

计划组根据院校提出的申请调整专业计划

分层次分院校分专业投档(505室,电话86392179、80)

院校下载投档信息或录检、审核组返回信息,确定拟录专业,上载

录检、审核组对院校上载信息进行录检、审核(501室,电话:86392086、56、57、60)

院校下载信息、确认

院校计划完成情况

到录检、审核组,计划组签字;收费组交费(601室,电话86765583、92)

打印组打印新生录取花名册(501室,电话86392086)

凭录取花名册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720房,电话86765713)

寄发入学通知书
 

赣招委字〔2015〕20号

关于做好江西省2015年高校考试招生

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各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6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2015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赣招委字[2015]17号)文件精神,我省2015年高校招生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现就我省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新生工作原则和要求

我省高校考试招生录取新生工作由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分批进行网上录取。高校招生录取新生的总原则是: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即在符合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一)录取工作具体规定和要求

1.各招生院校要成立由分管院(校)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招生办主任等组成的计算机网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专业计划调整和新生录取工作。要配备专职计算机技术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通讯联络,负责保管登录口令,做好保密工作。

2.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要求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如招生院校提出要求,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的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

3.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若分数未达本科线,但语、数、外三科总成绩达专科线上者,如有专科院校志愿,可参加专科层次录取。

4.高中起点体育、艺术类考生均需有专业加试成绩,录取时,在文化、专业均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不及格,而文化成绩上了同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则可按非体育、艺术类考生志愿录取。

5.招生学校可在不突破本校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各专业计划可视生源情况予以调整,但办学形式为“”、“”的招生计划,不可调整为办学形式为“”的招生计划。

生源较好的院校如需突破招生计划,本省院校均需报省教育厅批准;外省院校统一使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招生计划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计划调整。

6.对生源不足的院校,可按考生第一志愿降10分投档;高中起点升专科的公安类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低控制分数线的70%。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专业,以及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大不得超过20分。

7.招生院校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为依据,寄发全省统一印制的高等学校录取新生通知书。

8.根据网上录取后没有考生纸质档案的实际情况,各招生院校要以新生《入学通知书》(盖有省高招委印章)、《准考证》(盖有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印章)、《报考信息核对表》为依据,建立录取新生纸质档案。

9.招生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一次全面复查,重点查验考生电子档案中的照片和报到新生是否一致,对于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新生应予清退。录取至专升本层次的新生报到时,必须持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并与院校签订内容为:“所持毕业证真实,如有虚假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的责任书。对不能提供真实毕业证书或不签责任书的考生,招生院校要一律清退,否则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学生签订的责任书由录取院校保管,存放时间至学生毕业。

(二)录取工作纪律要求

为维护高校招生的社会信誉,本着为社会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为考生服务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和干扰。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招生工作各项规定,努力维护高校招生工作的社会形象。对高校招生中的各种违规违纪事件,要及时严肃处理。

录取期间,省高招委将设立监察组,接受考生投诉或举报,举报电话为:0791-86765582。

二、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一)集中录取

第一批:12月3―7日(双休日除外),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层次。第一志愿数据下载开始时间为12月3日14:30。

第二批:12月8―11日,高中起点升专科层次。第一志愿数据下载开始时间为12月8日14:30。

第三批:12月14―18日,缺额院校录取调剂志愿考生。

(二)调剂录取:12月24日―29日(双休日除外)。

三、录取地点

江西省教育考试招生录取管理服务中心(赣江南大道2888号省教育发展大厦5楼)。

四、其它

(一)录取费的缴纳

各单位按每录取一名新生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招生录取费65元。并将录取费用缴纳至以下帐户,在汇款凭证或转帐凭证“附加信息及用途”栏中注明“录取费”,“付款人”必须是院校或者单位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汇款,以便准确核对,并及时到考试院财务室开具发票。

单位名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昌阳明东路支行

银行帐号:

联系人:元敏,电话:0791-86765583

(二)今年我省高校录取采取远程录取方式进行。远程录取应用软件下载地址:http://111.75.211.146/cr2015.rar

(三)参加网上录取的院校须在11月28日前将《江西省2015年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调查表》(见附件)寄送至省教育考试院与社考处,院校登录口令密码随通知一并下发。

(四)网上录取期间联系电话:

1.录检组联系电话:0791―86392086、86392056、86392057、86392060;其他时间联系电话:0791―86765713;

2.院校服务组联系电话:0791―86392170;

3.投档组联系电话:0791-86392179、86392180;

4.计划组联系电话:0791-86392103;

附件:1. 2015年关于做好江西省高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江西省2015年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调查表.doc]

        2. 2015年关于做好江西省高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江西省2015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流程.doc]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23日

录检组联系电话:079―86392086、86392056、86392057、86392060;其他时间联系电话:079―8676573;
院校服务组联系电话:0791―8639170;
投档组联系电话:0791-8692179、8692180;
计划组联系电话:0791-86392103;

附件:1.江西省2015年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调查表

2.江西省2015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流程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1

江西省2015年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调查表

院校名称 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详细通讯地址 南昌市紫阳大道318号 邮编330095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手机 QQ号
刘翔 0791-88213668
石磊 0791-88213668 7573786
殷福英 0791-88213668

招生院校负责人签字: 招生院校盖章:

2015年11月28 日

注:请将此表于11月28日前传真至江西省教育考试院与社考处,传真电话:0791-86765713。

附件2

江西省2015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流程

领导审核,盖章(720室,电话86765713),计划组(508室)盖录取专用章

通过

完成

未完成

未通过

各院校根据高校子系统公布各专业上线考生数向计划组提出专业计划调整申请(508室,电话86392103)

计划组根据院校提出的申请调整专业计划

分层次分院校分专业投档(二楼会议室)

院校下载投档信息或录检、审核组返回信息,确定拟录专业,上载

录检、审核组对院校上载信息进行录检、审核(510、512、516房)

院校下载信息、确认

院校计划完成情况

到录检、审核组,计划组签字;收费组交费(320房)

打印组打印新生录取花名册(二楼会议室)

到508核对通讯录、凭录取花名册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523房)

寄发入学通知书

通过

完成

未完成

未通过

计划组根据院校提出的申请调整专业计划

分层次分院校分专业投档(505室,电话86392179、80)

院校下载投档信息或录检、审核组返回信息,确定拟录专业,上载

录检、审核组对院校上载信息进行录检、审核(501室,电话:86392086、56、57、60)

院校下载信息、确认

院校计划完成情况

到录检、审核组,计划组签字;收费组交费(601室,电话86765583、92)

打印组打印新生录取花名册(501室,电话86392086)

凭录取花名册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720房,电话86765713)

寄发入学通知书
 

赣招委字〔2015〕20号

关于做好江西省2015年高校考试招生

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各高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6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2015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赣招委字[2015]17号)文件精神,我省2015年高校招生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现就我省今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新生工作原则和要求

我省高校考试招生录取新生工作由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分批进行网上录取。高校招生录取新生的总原则是: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即在符合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一)录取工作具体规定和要求

1.各招生院校要成立由分管院(校)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招生办主任等组成的计算机网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专业计划调整和新生录取工作。要配备专职计算机技术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通讯联络,负责保管登录口令,做好保密工作。

2.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原则上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要求的学校,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如招生院校提出要求,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的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

3.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若分数未达本科线,但语、数、外三科总成绩达专科线上者,如有专科院校志愿,可参加专科层次录取。

4.高中起点体育、艺术类考生均需有专业加试成绩,录取时,在文化、专业均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不及格,而文化成绩上了同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则可按非体育、艺术类考生志愿录取。

5.招生学校可在不突破本校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各专业计划可视生源情况予以调整,但办学形式为“”、“”的招生计划,不可调整为办学形式为“”的招生计划。

生源较好的院校如需突破招生计划,本省院校均需报省教育厅批准;外省院校统一使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招生计划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计划调整。

6.对生源不足的院校,可按考生第一志愿降10分投档;高中起点升专科的公安类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低控制分数线的70%。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专业,以及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大不得超过20分。

7.招生院校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为依据,寄发全省统一印制的高等学校录取新生通知书。

8.根据网上录取后没有考生纸质档案的实际情况,各招生院校要以新生《入学通知书》(盖有省高招委印章)、《准考证》(盖有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印章)、《报考信息核对表》为依据,建立录取新生纸质档案。

9.招生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一次全面复查,重点查验考生电子档案中的照片和报到新生是否一致,对于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新生应予清退。录取至专升本层次的新生报到时,必须持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并与院校签订内容为:“所持毕业证真实,如有虚假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的责任书。对不能提供真实毕业证书或不签责任书的考生,招生院校要一律清退,否则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学生签订的责任书由录取院校保管,存放时间至学生毕业。

(二)录取工作纪律要求

为维护高校招生的社会信誉,本着为社会服务、为用人单位服务、为考生服务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录取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和干扰。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招生工作各项规定,努力维护高校招生工作的社会形象。对高校招生中的各种违规违纪事件,要及时严肃处理。

录取期间,省高招委将设立监察组,接受考生投诉或举报,举报电话为:0791-86765582。

二、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一)集中录取

第一批:12月3―7日(双休日除外),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层次。第一志愿数据下载开始时间为12月3日14:30。

第二批:12月8―11日,高中起点升专科层次。第一志愿数据下载开始时间为12月8日14:30。

第三批:12月14―18日,缺额院校录取调剂志愿考生。

(二)调剂录取:12月24日―29日(双休日除外)。

三、录取地点

江西省教育考试招生录取管理服务中心(赣江南大道2888号省教育发展大厦5楼)。

四、其它

(一)录取费的缴纳

各单位按每录取一名新生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招生录取费65元。并将录取费用缴纳至以下帐户,在汇款凭证或转帐凭证“附加信息及用途”栏中注明“录取费”,“付款人”必须是院校或者单位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汇款,以便准确核对,并及时到考试院财务室开具发票。

单位名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昌阳明东路支行

银行帐号:

联系人:元敏,电话:0791-86765583

(二)今年我省高校录取采取远程录取方式进行。远程录取应用软件下载地址:http://111.75.211.146/cr2015.rar

(三)参加网上录取的院校须在11月28日前将《江西省2015年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调查表》(见附件)寄送至省教育考试院与社考处,院校登录口令密码随通知一并下发。

(四)网上录取期间联系电话:

1.录检组联系电话:0791―86392086、86392056、86392057、86392060;其他时间联系电话:0791―86765713;

2.院校服务组联系电话:0791―86392170;

3.投档组联系电话:0791-86392179、86392180;

4.计划组联系电话:0791-86392103;

附件:1. 2015年关于做好江西省高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江西省2015年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调查表.doc]

        2. 2015年关于做好江西省高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江西省2015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流程.doc]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23日

网上录取期间联系电话:

1.录检组联系电话:0791―86392086、86392056、86392057、86392060;其他时间联系电话:0791―86765713;

2.院校服务组联系电话:0791―86392170;

3.投档组联系电话:0791-86392179、86392180;

4.计划组联系电话:0791-86392103;

附件:1. 2015年关于做好江西省高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江西省2015年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调查表.doc]

        2. 2015年关于做好江西省高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江西省2015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流程.doc]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23日

录检组联系电话:079―86392086、86392056、86392057、86392060;其他时间联系电话:079―8676573;
院校服务组联系电话:0791―8639170;
投档组联系电话:0791-8692179、8692180;
计划组联系电话:0791-86392103;

附件:1. 2015年关于做好江西省高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江西省2015年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调查表.doc]

        2. 2015年关于做好江西省高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江西省2015年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流程.doc]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23日

学校网址http://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