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内容可能包含第三方网址,请学生确认是否已经过期,请学生们注意保管好自身财产,不要网上给陌生网友转账,需要报名请到学校缴费,否则后果自负!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第二学位招生录取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50218636、67705159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50218552,,
采取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简称“网报”)和电子邮件同步发送报名材料相结合报名方式,两种报名形式需同时进行,缺一不可。
具体要求如下:
①考生在7月22日(上午9:00开通)至25日(20:00网报截止)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点击“招生动态”目录下提供的“网报链接地址”进行在线填报,所有报名信息需填写完整。
②符合报名资格学生可在本简章发布之日至7月25日晚20:00前,把报名所需提供的三份材料(材料命名要求见上)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生办公室工作邮箱:E-mail:zhaoban@***.cn
③网报信息和电子邮件发送材料必须完整,否则报名无效。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是一所会计、金融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和上海金融学院于2016年合并组建而成。“立信”之名源起于《论语》中“民无信不立”之意,学校的起源可追溯到由著名教育家、会计学家、“中国现代会计之父”潘序伦先生于1928年创办的立信教育事业,2011年获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在近90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被业界誉为中国现代会计教育的发祥地和未来金融家的摇篮。
学校现有浦东、松江和徐汇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200多亩。目前在校学生20000余人,其中专业硕士研究生160余人,本科生18700余人,专科生1600余人。学校生源质量和学生就业形势良好,硕士研究生就业率达100%,本科生就业率达98%以上,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理念,努力培养具有“诚信品质、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共有14个二级学院。现有本科专业33个,具有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学校以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统计学为主干学科,初步形成了交叉支撑、协调发展的多学科格局。工商管理学科入选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原学科,应用经济学列入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培育计划,经济与贸易学科为上海市重点学科。学校拥有会计学、金融学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会计学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金融学、税务、财政学3个上海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本科专业,会计学、金融学、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等10个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
2020年我校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为:税收学;招生计划:50名;毕业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1.招生范围
面向本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0年应届且符合报考专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
2.报名资格
1、报名考生在本科阶段须在校身心健康、表现良好,无任何处分及各类不良记录;
2、在7月25日报名截止前能顺利毕业并同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3、学科专业限制:2020届非财政学类(财政学、税收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入学。
3.报名材料
报名考生需提供以下三份材料:
①完整并有手写签名和落款时间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表”PDF电子版(点击附件2进行下载, 要求填写完整并扫描成PDF文件格式,以“考生姓名+学号”命名)
②考生身份证电子版(正反面,以考生“身份证号”命名)
③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4.报名形式
5.录取原则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实际,今年我校第二学位的录取原则为:自愿申请,三级审核,择优录取。
自愿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遵循个人自愿原则,通过“网报”和电子邮件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形式进行录取申请。
三级审核:①学校教务处对学生提交的两项成绩信息(毕业成绩单上的“平均绩点”和“平均分”)、毕业与学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②学校学生处对申请学生的在校综合表现,尤其是在读期间有无处分及各类不良记录进行审核;③学校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对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终审核和认定。
择优录取:学校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将根据教务处和学生处均认定合格的考生名单,依据“绩点优先”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具体录取原则如下:如报名审核通过的人数超过公布招生计划,首先将以考生本科毕业成绩单上的“平均绩点”为依据择优进行预录取;如遇末位考生“平均绩点”相同,则在同绩点考生中再依据毕业成绩单上的“平均分”进行小分比较,分数高者位次列前。
(特别提示:“平均绩点”和“平均分”请根据本人成绩单精确填写,如保留有两位小数的请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在7月30日将拟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请学校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决定是否予以录取。并在7月31日将拟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将予以正式录取。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校网址
下面内容可能包含第三方网址,请学生确认是否已经过期,请学生们注意保管好自身财产,不要网上给陌生网友转账,需要报名请到学校缴费,否则后果自负!
监督举报电话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第二学位招生录取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50218636、67705159
联系方式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50218552,,
报名形式采取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简称“网报”)和电子邮件同步发送报名材料相结合报名方式,两种报名形式需同时进行,缺一不可。
具体要求如下:
①考生在7月22日(上午9:00开通)至25日(20:00网报截止)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点击“招生动态”目录下提供的“网报链接地址”进行在线填报,所有报名信息需填写完整。
②符合报名资格学生可在本简章发布之日至7月25日晚20:00前,把报名所需提供的三份材料(材料命名要求见上)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生办公室工作邮箱:E-mail:zhaoban@***.cn
③网报信息和电子邮件发送材料必须完整,否则报名无效。
报名考生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学校简介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是一所会计、金融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和上海金融学院于2016年合并组建而成。“立信”之名源起于《论语》中“民无信不立”之意,学校的起源可追溯到由著名教育家、会计学家、“中国现代会计之父”潘序伦先生于1928年创办的立信教育事业,2011年获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在近90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被业界誉为中国现代会计教育的发祥地和未来金融家的摇篮。
学校现有浦东、松江和徐汇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200多亩。目前在校学生20000余人,其中专业硕士研究生160余人,本科生18700余人,专科生1600余人。学校生源质量和学生就业形势良好,硕士研究生就业率达100%,本科生就业率达98%以上,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理念,努力培养具有“诚信品质、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共有14个二级学院。现有本科专业33个,具有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学校以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统计学为主干学科,初步形成了交叉支撑、协调发展的多学科格局。工商管理学科入选上海市一流学科、上海市高原学科,应用经济学列入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培育计划,经济与贸易学科为上海市重点学科。学校拥有会计学、金融学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会计学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金融学、税务、财政学3个上海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本科专业,会计学、金融学、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等10个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
报名须知2020年我校招收全日制普通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为:税收学;招生计划:50名;毕业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1.招生范围
面向本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0年应届且符合报考专业条件的本科毕业生。
2.报名资格
1、报名考生在本科阶段须在校身心健康、表现良好,无任何处分及各类不良记录;
2、在7月25日报名截止前能顺利毕业并同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3、学科专业限制:2020届非财政学类(财政学、税收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入学。
3.报名材料
报名考生需提供以下三份材料:
①完整并有手写签名和落款时间的“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生报名表”PDF电子版(点击附件2进行下载, 要求填写完整并扫描成PDF文件格式,以“考生姓名+学号”命名)
②考生身份证电子版(正反面,以考生“身份证号”命名)
③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4.报名形式
采取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简称“网报”)和电子邮件同步发送报名材料相结合报名方式,两种报名形式需同时进行,缺一不可。
具体要求如下:
①考生在7月22日(上午9:00开通)至25日(20:00网报截止)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点击“招生动态”目录下提供的“网报链接地址”进行在线填报,所有报名信息需填写完整。
②符合报名资格学生可在本简章发布之日至7月25日晚20:00前,把报名所需提供的三份材料(材料命名要求见上)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生办公室工作邮箱:E-mail:zhaoban@***.cn
③网报信息和电子邮件发送材料必须完整,否则报名无效。
5.录取原则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实际,今年我校第二学位的录取原则为:自愿申请,三级审核,择优录取。
自愿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遵循个人自愿原则,通过“网报”和电子邮件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形式进行录取申请。
三级审核:①学校教务处对学生提交的两项成绩信息(毕业成绩单上的“平均绩点”和“平均分”)、毕业与学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②学校学生处对申请学生的在校综合表现,尤其是在读期间有无处分及各类不良记录进行审核;③学校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对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终审核和认定。
择优录取:学校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将根据教务处和学生处均认定合格的考生名单,依据“绩点优先”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具体录取原则如下:如报名审核通过的人数超过公布招生计划,首先将以考生本科毕业成绩单上的“平均绩点”为依据择优进行预录取;如遇末位考生“平均绩点”相同,则在同绩点考生中再依据毕业成绩单上的“平均分”进行小分比较,分数高者位次列前。
(特别提示:“平均绩点”和“平均分”请根据本人成绩单精确填写,如保留有两位小数的请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在7月30日将拟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请学校本专科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决定是否予以录取。并在7月31日将拟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将予以正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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