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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8:57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官网
qqje.com
学校地址
唐山市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龙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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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21年河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专科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联系方式

地址:唐山市丰润区南环东道99号

邮 编:063000

咨询电话:(0315)

咨询QQ群:2021轻工学院单招群()

学院网址:http://www.***/

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

2021-04-05

学校地址

(北校区)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学西道11号

(丰润校区)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南环东道99号

联系方式

0315-2797016

0315-7877216

办学成果

学院密切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积极探索和实践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坚持因材施教,分类培养,着力推进应用技术类人才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人才培养效果显著。近五年,我院学生成功创业184项,学生在各类省级以上赛事中获奖1000余项,其中国际奖52项、国家级奖279项、省级奖702项。包括国际及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CCTV杯”英语演讲大赛、“世纪之星”英语演讲大赛、CCTV“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博创杯”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设计大赛、“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中国包装艺术大赛、全国科技动漫大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用友杯全国大学生创业暨沙盘模拟经营大赛等。

学院紧密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调整专业设置,实行3+1培养模式,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与河北乃至京津地区共建实习实训基地120余个,真正实现学校与企业无缝对接。学院积极为学生搭建就业立交桥,近年来,我院学生在研究生、公务员、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等考试中均取得可喜成绩,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广泛分布在京津冀各类型企事业中。

校荣誉

学校在京领新国际所发布的“2019年中国民办大学国际化竞争力300强”中,位居第157名。

学校在创业时代网所发布的“2020年中国大学创业创新竞争力300强”中,位居第99名。

免学费、助学金政策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三)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各高校可参照本地规定的低生活保障线,分为2000、3000、4000元三档。

资助面:受助学生约占在校学生的20%。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四)国家助学贷款

1.校园地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承办,目前仅在省属公办28所高校开办)

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

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申请方式: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农村信用社承办)

贷款对象:参加普通高考并被录取的河北籍学生。

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高申请金额不超过12000元。

贷款方式: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县(市、区)联社统一办理。

贷款利息: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申请方式:每年申请时间在7月15日到10月15日,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登录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网站,填写统一的贷款申请表,学生和家长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申请。

(五)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1.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补助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

补助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助标准的,按照学费总额和国家助学贷款总额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申请方式:每年9-10月,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2.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政策

补助对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

补助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助标准的,按照学费总额和国家助学贷款总额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2)高校在校学生退役复学后: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补助标准的,按照补助标准进行资助;学费标准低于补助标准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申请方式:每年9-10月,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

3.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政策

补助对象: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补助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资助周期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申请方式:每年9-10月,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本学年学费资助。

(六)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七)“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学生入学时,向所在高校申请。

(八)学费减免

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学校制订。每年9月份,学生向所在高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