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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8:17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国家示范高职院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551-65684886
官网
http://www.ahbvc.cn/
学校地址
合肥市庐阳区北二环砀山路233号-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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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来源:2020年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
学校网址:招生网址:

附件2: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学籍表

____________(姓名)系我校□□□□年毕业生,身份证号□□□□□□□□□□□□□□□□□□,民族_______,政治面貌___________,毕业专业为____________________。经审核,符合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条件。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考试大纲编写指引

一、体例

1、总纲

2、学科考查内容纲要

3、补充说明

二、内容要求与注意事项

1、总纲内容一般性描述

A、第一段

a、考试对象的界定

b、考试性质的确定

c、考试手段的运用

d、考试实施的要求

(以上基于对考试的描述)

B、第二段

a、回答考纲阅读对象的问题(社会、考生、命题)

b、考试大纲颁行的意义

c、考试大纲办编制的依据

(以上基于对大纲的描述)

C、第三段

该段内容一般解决回答三个问题:为什么考,考什么,怎样考。

(为什么考即贯彻国家和省要求、依据有关政策文件,落实、实现考查与培养目标)

(考什么是对考查内容的高度概括,如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等)

(怎么考指考查要求,评价考查维度的表现方面、如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等)

D大纲解释权归编制主体(此条务必注明)

2、学科考查内容纲要编写的一般要求

A、该部分包含“考核目标与要求”与“考试范围与要求”两个方面

B、“考核目标与要求”

a、应清楚标示依据的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版本

b、学科考查目标(能力要求)应依据新学科素养要求表述

C、“考试范围与要求”

a、依据学科内容(范围)和学科素养要求综述

b、学科考查内容分类列举

(此为考纲内容主体。不能将教材目录照搬和课程标准相关内容简单列举。作到考生能纲举目张,了解考试内容;同时给命题留下空间。应清楚表述具体考查内容的能力层级要求或考查要求。)

c按学科要求附录相关内容

3、依据学科特点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可从考试形式、试卷结构、试题类型、分值分布、题型示例等方面简单说明。注意分值分布方面不可具体描述。

附件4:

命题工作指导意见

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进一步落实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命题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明确学校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命题组织职责,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清晰、分工明确、规范有序的考试命题管理机制,并建立健全命题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

强化保密工作。各高校要切实落实命题安全保密工作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保密职责,逐级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选择符合安全保密条件的命题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命题场所。命题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严禁违规使用通讯工具。对违反安全保密规定,造成试题泄密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严格规范命题程序。各高校要对考试命题工作程序提出规范要求。要严格按照试卷命制、试卷校对、审核确定、签字付印等流程,认真开展命题工作。强化审题工作,建立并严格执行试题命制人员和审核人员分离制度。要对各学科考试时长、容量、难度、区分度等提出规范要求。要慎重选择试题素材,避免与以往试题或复习资料“撞车”现象。要规范试题语言文字,防止出现表述错误和歧义。认真开展试卷政治性、公平性、科学性、规范性审查,确保命题质量。

严格遴选命题人员。各高校地要建立命题人员遴选制度,明确遴选条件、程序和办法,遴选政治立场坚定、教学和命题经验丰富的教师参与命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足配齐学科命题人员,每年参加命题的人员须适度轮换。命题人员不得参与考试辅导材料编写和校外培训活动。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的,应回避命题工作。

加强命题人员培训。命题前要加强命题人员培训,并严明工作纪律。培训内容应包括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招生章程、考试纲要、命题技术、安全保密等。

附件5:

普通高校试卷保密室管理要求

一、加强制度建设

保密室墙上张贴或悬挂安全保密规章制度;试卷接收和发放必须在视频监控下进行,交接记录完整。

二、落实硬件建设

试卷保密室使用前必须经学校纪检、保密、保卫部门检查验收;试卷保密室须在楼房的第二层以上,有铁门、铁窗、铁柜,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配备合格消防器材和报警装置;保密室及试卷分发场所须有视频监控设备,观查无死角;保密室门锁与铁柜门锁须分人掌管。

三、强化队伍建设

试卷保密室负责人和值班巡逻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安全保密教育;值班期间值班人员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二人以上;试卷保密室负责人、值班巡逻人员及铁柜钥匙掌管人员必须都是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

附件6: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录

……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附件7:

考试监考员规范化操作程序及执行情况(示例)

考点:考场号:监考员签名:

时间 监 考 员 操 作 内 容
监 考 员 甲 执行情况 监 考 员 乙 执行情况 监 考 员 丙 执行情况
月 日 8 : 00-8 : 15 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抽签决定监考考场,校对钟表时间。    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抽签决定监考考场,校对钟表时间。    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抽签决定监考考场,校对钟表时间。   
8 : 15-8 : 40 与监考员丙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和考试用品等,检查试卷袋是否有破损,清点本场考生条形码数量等,核对无误后直入考场。    检测体温,组织考生有序入场。提醒考生主动上交手机、手表等禁带物品,明确告知考生携带违禁物品入场一律按考试违规论处,并在视频监控下对其进行严格检查。    与监考员甲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和考试用品等,帮助核查试卷袋、条形码等情况,无异常情况即直入考场。   
8 : 40-8 : 45 宣读(或播放)《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第五条至十二条及网上评卷考试《考生答题须知》及考试注意事项。    指导考生将其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核对准考证、身份证,检查考生是否对号入座。    分发草稿纸,检查考生文具;让考生在《考场座位表及考试签到表》逐一签名。   
8 : 45-8 : 50 正确启封答题卡袋,清点答题卡数量,确认无误后交监考员乙、丙分发。要求考生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座位号。    分发答题卡,并提醒考生注意核对。 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填写的姓名、座位号,确认无误后按顺序逐一在答题卡贴条码区框内粘贴考生本人条形码。    分发答题卡,并提醒考生注意核对。 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填写的姓名、座位号,确认无误后按顺序逐一在答题卡贴条码区框内粘贴考生本人条形码。   
8 : 50-9 : 00 当众启封试卷袋并认真核对后交监考员乙分发。板书考试科目、试卷的张数、页数。如发现有差错,立即报告主考调换备用卷。制止考生提前抢答行为。9:00按照考点开考信号,宣布考生开始答题。    8:55分发试卷,并指导考生清点试卷页数、检查试卷是否有污染、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等。指导考生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好本人姓名、座位号。    提醒考生,答题卡上必须使用2B铅笔作答,按照题号顺序正确填涂;在草稿纸上、试卷上答题无效。   

月 日 9 : 00-9 : 15 在前台监视考试情况。    持《考场座位表及考试签到表》逐个核查考生所填写的姓名、考场座位号等是否正确,条形码上的姓名、座位号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相符。    在后台监视考试情况。遇有异常情况当即查明并报告,考生违规在当场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处理。   
9 : 15-9 : 25 在前台监视考试情况,制止迟到考生入场。    处理缺考试卷和空号试卷。空号卷在试卷和答题卡姓名处写上“空白”二字;在缺考考生答题卡的贴条形码区框内粘贴缺考考生条形码,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在缺考考生的试卷和答题卡上姓名处写上“缺考”二字,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上缺考标记点(须填涂饱满)。统计缺考情况并上报。    按规定认真填写答题卡袋面有关栏目内容并与监考员甲、乙一起签名。   
9 : 25-11 : 00 监视考场整体情况。    监考,处理考生违规情况。    监考,处理试卷异常情况。   
11 : 00 填写答题卡袋上的考场记录。    监视考试情况。    监视考试情况。   
11 : 15 当众宣布:“距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未填涂到答题卡上的要立即填涂到答题卡上,凡答案写在试卷和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监视考试情况。    监视考试情况。   
11 : 30 宣布“停止答题,将答题卡反扣在桌子上,坐在原位;等监考老师收完试卷清点无误后,考生带好准考证、身份证依次离开考场。”在前台监视考生离开考场。    验收答题卡:逐个检查核对考生填写的座位号(包括缺考考生)是否准确、完整,按小号(上)到大号(下)顺序清点、整理好考生答题卡(30份)。    验收试卷和草稿纸:逐个检查核对考生填写的座位号(包括缺考考生)、试卷页数是否准确、完整,按小号(上)到大号(下)顺序清点、整理好考生试卷(30份)、草稿纸。   
11 : 30-11 : 45 清点、整理答题卡后装入原答题卡袋,交考务组进行检查验收,经考务人员检查、签字后进行密封。    检查桌面、抽屉、地面是否有遗漏的答卷、答题卡、草稿纸等。    整理试卷、草稿纸等交考务人员检查验收。   

说明:本示例的考试时间:9:00-11:30。招生院校根据考试时间参照调整操作内容。

附件8:

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违规考生统计表

序号 考生号 座位号 姓名 违规事实记录(科目) 处理结果
                 
                 
                 
                 
                 
                 
                 
                 
                 
                 
                 
                 
                 
                 
                 

招生院校(盖章): 月 日

注:招生院校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和违规事实记录表一并报考试院,一份由招生院校留存。

附件9:

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考生违规事实记录表

考点:编ZSB20□□□□

考生号    姓名    考场   
座位号    科目   
违规    事实 事实描述:          记录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违规考生确认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监考 人员    签名:  ,, 日期:
考点    意见                                  主考签字:       考点盖章     

注:此表由考点填写,一式两份,一份报考试院,一份由考点留存。

附件10:

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违规情况告知书(存根)

考点:编号:ZSB20□□□

考试时间   
考场    科目   
考生姓名    考生号   
违规事实   
接受告知书 考生签名: 其 他   

注:此存根于考试结束后随《违规考生统计表》、《考生违规事实记录表》一起交考试院。

………………从……此……处……撕……开……(考点骑缝章)…………………

编号:ZSB20□□□□

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违规情况告知书

考生(考生号:);

你在本次考试中违反了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有关规定,出现了的违规行为,已被记录在案,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处理。

你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如对违规事实有异议,可在接到告知书后七日内向考点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告知。

考点(盖章):

年月日

附件11:

成绩库库结构标准

库名:年份(2位)+CJ+院校代码(5位).DBF

序号 字段名 类型 宽度 说明
1 KSH C 14 考生号
2 KSLXDM C 1 考试类型代码,固定为“E”
3 KM1   3 语文成绩
4 KM2   3 数学成绩
5 KM3   3 外语成绩
6 ZY1MC C 32 专业课1名称
7 ZY1   3 专业课1成绩
8 ZY2MC C 32 专业课2名称
9 ZY2   3 专业课2成绩
10 ZF   7,3 总分(不含加试分、测试分、特征分)
11 KSTZF   3 考生特征分

说明:

1.总分(第10项,ZF)是指考生应试各科的原始成绩之和。

2.考生特征分是指具有特征标志(参见信息标准)的考生的某一高特征分值。其分值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教育厅相关规定确定。

3.成绩库应包所有参加考试考生的成绩信息。

录取库库结构标准

库名:年份(2位)+LQ+院校代码(5位).DBF

序号 字段名 类型 宽度 说明
1 KSH C 14 考生号
2 XM C 24 姓名
3 YXDM C 5 录取院校代码
4 YXMC C 40 录取院校名称
5 ZYDM C 6 录取专业代码
6 ZYMC C 30 录取专业名称
7 JHSXDM C 1 录取计划属性代码,固定为2
8 JHXZDM C 1 录取计划性质代码,固定为1
9 CCDM C 1 录取层次代码,1-本科,2-专科
10 XZ C 3 学制,数字表示,不得使用汉字
11 LQPCDM C 1 录取批次代码,固定为0
12 LQZYXH C 1 录取志愿序号
13 LQRQ C 8 录取日期,格式为yyyymmdd
14 LQLXDM C 2 录取类型代码,固定为90
15 ZF   7,3 总分
16 SFMS C 1 是否免试,0-否;1-免试
17 BZ C 120 备注;填写免试原因

说明:

1.录取库须含所有的录取考生,且录取库中所有考生均须在报名库、成绩库中存在,考生号、姓名、总分等信息须与报名库、成绩库相关信息项内容一致。

2.录取院校代码、名称及专业代码、名称均不得为空,且须与教育部字典库中相应代码、名称一致。

3.第7-14项信息内容须严格按教育部信息标准执行。其中直接报考本校的考生第12项LQZYXH固定为1,接收院校间调剂的考生,固定为2。

4.总分(第15项,ZF)是指考生应试各科的原始成绩之和,即成绩库中的第10项。

网址来源:2019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高职扩招
查询我校网站,网址:http://www.ahbvc.电话咨询:0551-65684886、0551-65959302(3)合肥市区及周边地区考生可直接来校咨询。
网址来源:2019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答考生问
网址:http://www.***
网址来源:2018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普通高考答考生问
查询我校网站,网址:http://www.***
网址来源:2014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报名网址:http://www.***。

面报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新校区招生办)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砀山路233号(老校区招生办)

网址来源:2013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报名网址:http://www.***。
来源:2020级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电脑端地址:http://220.78.78.36:8080/wsjf/login

位置:学院官网上方,学生,网上缴费,跳转到网上缴费页面

手机端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后进入访问地址,点击“继续访问”,进入安徽工商职业学院网上缴费系统。根据提示输入学号、密码、验证码后登录。缴费方式选择支付宝或者微信,长按识别支付码,即可进行缴费。

2020级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新生入学报到须知(7)

授课地址及联系方式

授课地址: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双凤校区

咨询地点:国际交流与学院(行政楼三楼)

联系电话:0551-65658492 65664958

联系人:丁老师王老师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国际交流与学院

2020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一、贷款性质与申请条件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无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 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及用途。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贷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学制加15年确定,短6年,长不超过22年。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贷款长期限。

(三)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四)还款政策。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

(五)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申请通过后,由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需申请就学信息变更,申请通过后,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六)同一学年度,已经获得其他行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其他行的助学贷款。

三、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

(一)高中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进行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办理方式和地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

(三)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5.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续贷材料: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县中心。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将《受理证明》交至高校报名接待老师。

注意事项: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

四、贷款发放与支付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审批通过后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根据合同借款金额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合同回执上的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的贷款资金留在借款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中,借款学生在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提现使用,可用于借款学生生活费。

五、还贷流程及还款方式

(一)正常还款

1.11月1日(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n,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如果密码遗忘可拨打95593重置。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www.***,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银联POS机刷借记卡还款。

2018年起,国家开发银行推出手机还款。登录支付宝手机APP,在“便民生活”页签选择“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在线还款”中录入借款学生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和学生身份证号,根据提示还款。

(二)提前还款

1.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APP还款。

2.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至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

10月、11月: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请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

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

(三)逾期还款

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六、特别提示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二)贷款学生提供的资料证件须真实合法有效,合同签字字迹清晰。对于审批不通过的合同,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当年度将不再受理。

(三)贷款学生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如出现逾期,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及时归还贷款。

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县级资助中心联系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2020年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一、贷款性质

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条件

1.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我省辖内;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3.我省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学生;我省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申请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

三、贷款政策

贷款额度:贷款的高限额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12000元;贷款实行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分学年发放的办法。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5年确定,但长不超过22年。

贷款利率: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贷款贴息: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其利息由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借款学生毕业后,因升学连续攻读学位(含专升本、考研等)的,在校期间继续享受贴息政策。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可申请由财政全额贴息。

四、贷款申请、发放和偿还

(一)贷款受理时间。6月1日-10月20日

(二)贷款申请方式

***申请,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

(网址:https://eloans.***/stu/);

2.学生可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就近农村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申请。

(三)首次贷款(含在校生和大学录取新生)

1.贷款手续: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校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3)借款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填写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

以上复印件须提供原件供审核。

注: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其他近亲属。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学生为孤儿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不提供共同借款人。

(四)续贷(在校生)

1.贷款学生在一个学历阶段(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实行“一次性签订合同、分学年发放”。借款学生首次办贷与经办银行现场签订贷款合同后,本学历阶段(在读的专科,或本科,或研究生)的往后学年续贷时,可以直接登录“助学贷款系统”在线办理。

(五)贷款发放

贷款银行与借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含划款委托授权),学生持贷款申请回执到校报到后,经高校审核,贷款银行将资金先划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再划转至高校指定账户。

(六)贷款偿还

借款学生毕业后5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可以不偿还本金,但应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借款学生可以分期偿还贷款本金或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五、特别提醒

1.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96669客服电话咨询,也可以联系当地农村商业银行;

2.学生提供的资料须及时准确,签订贷款合同时,请认真阅读合同文本,注意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合同要素,并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3.学生在前往高校报到时,应携带用款回执单,用款回执单可登录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务系统打印或向经办银行索取;

4.如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5.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6.本指南由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院系:专业:年级:班级:

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身份证号  码    家庭人口    手机号码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家长手机号码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特殊群体类型 建档立卡贫困 家庭 学生 : □是 □否; 低 生活保障 家庭学生: □是 □否; 特困供养学生: □是 □否; 孤残学生: □是 □否; 烈士子女: □是 □否;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是 □否。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元。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家庭欠债情况:。 其他情况:。
个人承诺 承诺内容: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注:1.本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可复印。

2.学校、院系、专业、年级、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填写。

3.承诺内容需本人手工填写“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2020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秋季普通高考分专业招生计划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 /  2020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秋季普通高考分专业招生计划(2) www.***.cn

联系电话: 055 1-65684886 055 1-65659302

特别提醒:学校所有分类考试招生信息与通知,均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或短信平发布与提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详情:http://www.***/zsb/2020/0703/c1917a40223/page.htm

来源:2020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办学地址:

双凤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

庐阳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砀山路233号

凤霞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园凤霞路15号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n

联系电话:0551-65684886 0551-65659302、0551-65555588

学校官方咨询QQ群:

特别提醒:学校所有分类考试招生信息与通知,均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或短信平台发布与提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来源:2020年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
办学地址:
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二)学校网址:招生网址:

附件2:

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学籍表

____________(姓名)系我校□□□□年毕业生,身份证号□□□□□□□□□□□□□□□□□□,民族_______,政治面貌___________,毕业专业为____________________。经审核,符合我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条件。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考试大纲编写指引

一、体例

1、总纲

2、学科考查内容纲要

3、补充说明

二、内容要求与注意事项

1、总纲内容一般性描述

A、第一段

a、考试对象的界定

b、考试性质的确定

c、考试手段的运用

d、考试实施的要求

(以上基于对考试的描述)

B、第二段

a、回答考纲阅读对象的问题(社会、考生、命题)

b、考试大纲颁行的意义

c、考试大纲办编制的依据

(以上基于对大纲的描述)

C、第三段

该段内容一般解决回答三个问题:为什么考,考什么,怎样考。

(为什么考即贯彻国家和省要求、依据有关政策文件,落实、实现考查与培养目标)

(考什么是对考查内容的高度概括,如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核心价值等)

(怎么考指考查要求,评价考查维度的表现方面、如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等)

D大纲解释权归编制主体(此条务必注明)

2、学科考查内容纲要编写的一般要求

A、该部分包含“考核目标与要求”与“考试范围与要求”两个方面

B、“考核目标与要求”

a、应清楚标示依据的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版本

b、学科考查目标(能力要求)应依据新学科素养要求表述

C、“考试范围与要求”

a、依据学科内容(范围)和学科素养要求综述

b、学科考查内容分类列举

(此为考纲内容主体。不能将教材目录照搬和课程标准相关内容简单列举。作到考生能纲举目张,了解考试内容;同时给命题留下空间。应清楚表述具体考查内容的能力层级要求或考查要求。)

c按学科要求附录相关内容

3、依据学科特点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可从考试形式、试卷结构、试题类型、分值分布、题型示例等方面简单说明。注意分值分布方面不可具体描述。

附件4:

命题工作指导意见

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进一步落实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命题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明确学校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命题组织职责,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清晰、分工明确、规范有序的考试命题管理机制,并建立健全命题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

强化保密工作。各高校要切实落实命题安全保密工作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保密职责,逐级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选择符合安全保密条件的命题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命题场所。命题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严禁违规使用通讯工具。对违反安全保密规定,造成试题泄密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严格规范命题程序。各高校要对考试命题工作程序提出规范要求。要严格按照试卷命制、试卷校对、审核确定、签字付印等流程,认真开展命题工作。强化审题工作,建立并严格执行试题命制人员和审核人员分离制度。要对各学科考试时长、容量、难度、区分度等提出规范要求。要慎重选择试题素材,避免与以往试题或复习资料“撞车”现象。要规范试题语言文字,防止出现表述错误和歧义。认真开展试卷政治性、公平性、科学性、规范性审查,确保命题质量。

严格遴选命题人员。各高校地要建立命题人员遴选制度,明确遴选条件、程序和办法,遴选政治立场坚定、教学和命题经验丰富的教师参与命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足配齐学科命题人员,每年参加命题的人员须适度轮换。命题人员不得参与考试辅导材料编写和校外培训活动。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的,应回避命题工作。

加强命题人员培训。命题前要加强命题人员培训,并严明工作纪律。培训内容应包括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招生章程、考试纲要、命题技术、安全保密等。

附件5:

普通高校试卷保密室管理要求

一、加强制度建设

保密室墙上张贴或悬挂安全保密规章制度;试卷接收和发放必须在视频监控下进行,交接记录完整。

二、落实硬件建设

试卷保密室使用前必须经学校纪检、保密、保卫部门检查验收;试卷保密室须在楼房的第二层以上,有铁门、铁窗、铁柜,具备防盗、防火、防潮、防鼠功能,配备合格消防器材和报警装置;保密室及试卷分发场所须有视频监控设备,观查无死角;保密室门锁与铁柜门锁须分人掌管。

三、强化队伍建设

试卷保密室负责人和值班巡逻人员上岗前须接受安全保密教育;值班期间值班人员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二人以上;试卷保密室负责人、值班巡逻人员及铁柜钥匙掌管人员必须都是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

附件6: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录

……

第五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附件7:

考试监考员规范化操作程序及执行情况(示例)

考点:考场号:监考员签名:

时间 监 考 员 操 作 内 容
监 考 员 甲 执行情况 监 考 员 乙 执行情况 监 考 员 丙 执行情况
月 日 8 : 00-8 : 15 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抽签决定监考考场,校对钟表时间。    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抽签决定监考考场,校对钟表时间。    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签到,抽签决定监考考场,校对钟表时间。   
8 : 15-8 : 40 与监考员丙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和考试用品等,检查试卷袋是否有破损,清点本场考生条形码数量等,核对无误后直入考场。    检测体温,组织考生有序入场。提醒考生主动上交手机、手表等禁带物品,明确告知考生携带违禁物品入场一律按考试违规论处,并在视频监控下对其进行严格检查。    与监考员甲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和考试用品等,帮助核查试卷袋、条形码等情况,无异常情况即直入考场。   
8 : 40-8 : 45 宣读(或播放)《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第五条至十二条及网上评卷考试《考生答题须知》及考试注意事项。    指导考生将其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核对准考证、身份证,检查考生是否对号入座。    分发草稿纸,检查考生文具;让考生在《考场座位表及考试签到表》逐一签名。   
8 : 45-8 : 50 正确启封答题卡袋,清点答题卡数量,确认无误后交监考员乙、丙分发。要求考生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座位号。    分发答题卡,并提醒考生注意核对。 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填写的姓名、座位号,确认无误后按顺序逐一在答题卡贴条码区框内粘贴考生本人条形码。    分发答题卡,并提醒考生注意核对。 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填写的姓名、座位号,确认无误后按顺序逐一在答题卡贴条码区框内粘贴考生本人条形码。   
8 : 50-9 : 00 当众启封试卷袋并认真核对后交监考员乙分发。板书考试科目、试卷的张数、页数。如发现有差错,立即报告主考调换备用卷。制止考生提前抢答行为。9:00按照考点开考信号,宣布考生开始答题。    8:55分发试卷,并指导考生清点试卷页数、检查试卷是否有污染、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等。指导考生在试卷规定位置填写好本人姓名、座位号。    提醒考生,答题卡上必须使用2B铅笔作答,按照题号顺序正确填涂;在草稿纸上、试卷上答题无效。   

月 日 9 : 00-9 : 15 在前台监视考试情况。    持《考场座位表及考试签到表》逐个核查考生所填写的姓名、考场座位号等是否正确,条形码上的姓名、座位号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相符。    在后台监视考试情况。遇有异常情况当即查明并报告,考生违规在当场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处理。   
9 : 15-9 : 25 在前台监视考试情况,制止迟到考生入场。    处理缺考试卷和空号试卷。空号卷在试卷和答题卡姓名处写上“空白”二字;在缺考考生答题卡的贴条形码区框内粘贴缺考考生条形码,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在缺考考生的试卷和答题卡上姓名处写上“缺考”二字,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上缺考标记点(须填涂饱满)。统计缺考情况并上报。    按规定认真填写答题卡袋面有关栏目内容并与监考员甲、乙一起签名。   
9 : 25-11 : 00 监视考场整体情况。    监考,处理考生违规情况。    监考,处理试卷异常情况。   
11 : 00 填写答题卡袋上的考场记录。    监视考试情况。    监视考试情况。   
11 : 15 当众宣布:“距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未填涂到答题卡上的要立即填涂到答题卡上,凡答案写在试卷和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监视考试情况。    监视考试情况。   
11 : 30 宣布“停止答题,将答题卡反扣在桌子上,坐在原位;等监考老师收完试卷清点无误后,考生带好准考证、身份证依次离开考场。”在前台监视考生离开考场。    验收答题卡:逐个检查核对考生填写的座位号(包括缺考考生)是否准确、完整,按小号(上)到大号(下)顺序清点、整理好考生答题卡(30份)。    验收试卷和草稿纸:逐个检查核对考生填写的座位号(包括缺考考生)、试卷页数是否准确、完整,按小号(上)到大号(下)顺序清点、整理好考生试卷(30份)、草稿纸。   
11 : 30-11 : 45 清点、整理答题卡后装入原答题卡袋,交考务组进行检查验收,经考务人员检查、签字后进行密封。    检查桌面、抽屉、地面是否有遗漏的答卷、答题卡、草稿纸等。    整理试卷、草稿纸等交考务人员检查验收。   

说明:本示例的考试时间:9:00-11:30。招生院校根据考试时间参照调整操作内容。

附件8:

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违规考生统计表

序号 考生号 座位号 姓名 违规事实记录(科目) 处理结果
                 
                 
                 
                 
                 
                 
                 
                 
                 
                 
                 
                 
                 
                 
                 

招生院校(盖章): 月 日

注:招生院校填写,一式两份,一份和违规事实记录表一并报考试院,一份由招生院校留存。

附件9:

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考生违规事实记录表

考点:编ZSB20□□□□

考生号    姓名    考场   
座位号    科目   
违规    事实 事实描述:          记录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违规考生确认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监考 人员    签名:  ,, 日期:
考点    意见                                  主考签字:       考点盖章     

注:此表由考点填写,一式两份,一份报考试院,一份由考点留存。

附件10:

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违规情况告知书(存根)

考点:编号:ZSB20□□□

考试时间   
考场    科目   
考生姓名    考生号   
违规事实   
接受告知书 考生签名: 其 他   

注:此存根于考试结束后随《违规考生统计表》、《考生违规事实记录表》一起交考试院。

………………从……此……处……撕……开……(考点骑缝章)…………………

编号:ZSB20□□□□

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违规情况告知书

考生(考生号:);

你在本次考试中违反了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管理有关规定,出现了的违规行为,已被记录在案,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将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处理。

你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如对违规事实有异议,可在接到告知书后七日内向考点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告知。

考点(盖章):

年月日

附件11:

成绩库库结构标准

库名:年份(2位)+CJ+院校代码(5位).DBF

序号 字段名 类型 宽度 说明
1 KSH C 14 考生号
2 KSLXDM C 1 考试类型代码,固定为“E”
3 KM1   3 语文成绩
4 KM2   3 数学成绩
5 KM3   3 外语成绩
6 ZY1MC C 32 专业课1名称
7 ZY1   3 专业课1成绩
8 ZY2MC C 32 专业课2名称
9 ZY2   3 专业课2成绩
10 ZF   7,3 总分(不含加试分、测试分、特征分)
11 KSTZF   3 考生特征分

说明:

1.总分(第10项,ZF)是指考生应试各科的原始成绩之和。

2.考生特征分是指具有特征标志(参见信息标准)的考生的某一高特征分值。其分值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教育厅相关规定确定。

3.成绩库应包所有参加考试考生的成绩信息。

录取库库结构标准

库名:年份(2位)+LQ+院校代码(5位).DBF

序号 字段名 类型 宽度 说明
1 KSH C 14 考生号
2 XM C 24 姓名
3 YXDM C 5 录取院校代码
4 YXMC C 40 录取院校名称
5 ZYDM C 6 录取专业代码
6 ZYMC C 30 录取专业名称
7 JHSXDM C 1 录取计划属性代码,固定为2
8 JHXZDM C 1 录取计划性质代码,固定为1
9 CCDM C 1 录取层次代码,1-本科,2-专科
10 XZ C 3 学制,数字表示,不得使用汉字
11 LQPCDM C 1 录取批次代码,固定为0
12 LQZYXH C 1 录取志愿序号
13 LQRQ C 8 录取日期,格式为yyyymmdd
14 LQLXDM C 2 录取类型代码,固定为90
15 ZF   7,3 总分
16 SFMS C 1 是否免试,0-否;1-免试
17 BZ C 120 备注;填写免试原因

说明:

1.录取库须含所有的录取考生,且录取库中所有考生均须在报名库、成绩库中存在,考生号、姓名、总分等信息须与报名库、成绩库相关信息项内容一致。

2.录取院校代码、名称及专业代码、名称均不得为空,且须与教育部字典库中相应代码、名称一致。

3.第7-14项信息内容须严格按教育部信息标准执行。其中直接报考本校的考生第12项LQZYXH固定为1,接收院校间调剂的考生,固定为2。

4.总分(第15项,ZF)是指考生应试各科的原始成绩之和,即成绩库中的第10项。

来源:2019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高职扩招
通讯地址:

双凤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庐阳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砀山路233号

来源:2019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办学地址:

双凤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

庐阳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砀山路233号

学院网址:http://www.***.cn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684886 0551-65659302

来源:2019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答考生问
通讯地址

双凤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

庐阳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砀山路233号

咨询电话

招生科

0551-65684886

0551-65659302

会计学院

0551-65659005

0551-65658128

旅游学院

0551-65659215

0551-65658133

经济贸易学院

0551-65658131

0551-65658129

管理学院

0551-65659214

0551-65658130

信息工程学院

0551-65658572

0551-65658134

应用工程学院

0051-66850150

0551-65659733

艺术学院

0551-65553072

0551-65554311

监察审计室

0551-65658122

电话咨询:0551-65684886

0551-65959302

来源:2019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办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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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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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51-65684886 0551-65659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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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学校所有分类考试招生信息与通知,均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或短信平台发布与提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并保持报名手机畅通。

来源:2018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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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阳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砀山路2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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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51-65684886 0551-65659302

来源:2018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校考注意事项
校考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
联系电话0551-65684886、65659302;
来源:2018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办学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双凤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砀山路233号(庐阳校区)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科:0551-65684886 0551-65659302

会计学院:0551-65659005 0551-65658128

旅游学院:0551-65659215 0551-65658133

经济贸易学院:0551-65658131 0551-65658129

管理学院:0551-65659214 0551-65658130

信息工程学院:0551-65658572 0551-65658134

应用工程学院:0051-66850150 0551-65659733

艺术学院:0551-65553072 0551-65554311

监察审计室:0551-65658122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8年2月27日

2018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18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2)

(学校网址) (学校微信公众号)

来源:2017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办学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双凤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砀山路233号(庐阳校区)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办电话:0551-65684886

监察审计室电话:0551-65658122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7年1月19日

来源:2016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cn/

招生办:0551-65684886 0551-65658119

会计系:0551-65658127 0551-65659005

旅游管理系:0551--65659215

国际贸易系:0551--65778953

工商管理系:0551--65658130

电子信息系:0551--65659216

监察审计室:0551-65658122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6年1月29日

来源:2015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五制高职(专科,初中起点)招生简介
乘车路线:

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学院将在合肥火车站、合肥火车南站、长途汽车站、旅游汽车站、合肥客运总站设有新生接待点,专车迎接。因车站人员复杂,请勿轻信他人推销,学校没有要求订购任何资料和购买任何物品!

公交乘车路线:合肥火车站南广场乘坐159路至城建医院站下车往回500米可到达庐阳校区;合肥火车南站乘坐4路车至华孚城隍庙站下车可到达庐阳校区。

自驾车路线:自驾车报到的可通过合肥绕城高速双墩收费站下,沿蒙城北路向南到达北二环(左拐进辅道然后右拐进合瓦路到达庐阳校区)。

亲爱的同学,我们将给你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希望你能够在新的环境里成就你的人生理想!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二零一五年八月

报到地址:(庐阳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砀山路233号邮编:230041

来源:2015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 邮政编码:231131

学院网址:http://www.***

联系电话:招生办: 0551-65684886 0551-65658119 0551-65659302

旅游管理系:0551-65658133 0551-65659215

国际贸易系:0551-65658131 0551-65778953

工商管理系:0551-65659214 0551-65658130

电子信息系:0551-65658132 0551-65659216

会计系: 0551-65658127、0551-65659005

公共服务与管理系:0551-65658126、0551-65664060

来源:2014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办学地址(含分校、邮政编码:

新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231100

老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砀山路233号230041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

联系电话:0551---65684886

来源:2014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新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砀山路233号(老校区)

邮政编码:230041(老校区)231131(新校区)

学院网址:http://www.***

联系电话:招生办:0551--65684886

0551-65507188

旅游管理系:0551--65659215

国际贸易系:0551--65778953

工商管理系:0551--65658130

电子信息系:0551--65659216

会计系:0551-65658127、0551-65658128

公共服务与管理系:0551-65658126、0551-65664060

来源:2011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联系电话:0551-5551115、5684886、5658119
来源:2009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联系电话:0551-5551115、5684886、5658119
来源:2013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

联系电话:0551---65684886

来源:2012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联系电话:0551-5551115 0551-5507188

来源:2013年安徽工商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新校区)

安徽省合肥市砀山路233号(老校区)

邮政编码:230041(老校区)231131(新校区)

学院网址:http://www.***

联系电话:

招生办:0551--65684886

0551-65507188

旅游管理系:0551--65659215

国际贸易系:0551--65778953

工商管理系:0551--65658130

电子信息系:0551--65659216

会计系:0551-65658127、0551-65658128

公共课教学部:0551-65658126

学校网址http://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