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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9:02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931-7970353 0931-7970043
官网
http://zxxy.nwnu.edu.cn/
学校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20号
学校地址来源:2020年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招生章程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20号
学校地址来源:2017年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学院招生章程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20号
学校地址来源:2019年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招生章程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20号
学校地址来源:2018年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招生章程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20号
学校地址来源:2017年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招生章程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20号
学校地址来源:2016年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招生章程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20号
学校地址来源:2015年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招生章程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20号
学校地址来源:2014年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招生章程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20号
学校地址来源:2013年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招生章程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20号
联系方式来源:2020年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联系方式

单 位: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99号

邮政编码:730010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

附:1.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

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名单

2.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类与

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表

附1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

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名单

(院校名单若有变动,以教育部新公布为准)

参照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0年部分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5号)及其他相关文件所列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16所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

一、以下29所高等学校按照关于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大学(原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等29所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二、以下16所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清华大学(下属美术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哈尔滨音乐学院、东华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原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大学(下属上海美术学院、上海电影学院、音乐学院)、江南大学等9所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北京印刷学院(限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绘画等4个本科专业),内蒙古艺术学院(原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具有蒙古族特色的本科专业),苏州大学(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4个专业),浙江传媒学院(限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摄影、录音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等5个专业),浙江理工大学(限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5个专业),浙江音乐学院(限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等8个专业),武汉设计工程学院(下属成龙影视传媒学院,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等3个专业)等7所高校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

附2

2020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

科类与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表

省级统考科类 艺术类本科专业 可授艺术类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统考合格要求
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 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 服装设计与工程、 风景园林 本科合格
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 书法学 本科合格
音乐学类 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本科合格
舞蹈学类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 本科合格
戏剧与影视学类 戏剧影视文学、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学、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技术、新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 文化产业管理、 艺术教育 本科合格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本科合格

注:以上专业包括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联系方式来源:2020年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简章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传真):(0931)7970035 张老师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长新路20号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005室)

邮政编码:730070

E-mail:zxxy_zsbgs@***

考试大纲网址:https://zxxy.***.cn/bkzsw/

学院网址:http://zxxy.***.cn

官方咨询QQ群:

联系方式来源: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联系方式

单 位: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99号

邮政编码:730010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

附件2

联系方式来源: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期间,成立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对招生录取的重大、特殊问题集体研究决定。成立2018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检查录取院校及工作人员执行招生纪律的情况,处理各类违纪舞弊事件。

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管理组、信息网络组、计划管理与信息交互组、单招组、录取检查组、信访监察组。

录取期间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晚上:7:30-9:00。

(一)综合管理组

1.秘书宣传组

职责:安排录取期间的各种会议;起草各批次调档通知;发放有关工作通知和资料;按照省考试院领导的要求协调和处理有关工作;审核、签章录取新生名册;负责录取工作中的宣传及新闻发布工作。

2.后勤保障组

职责:安排录取工作人员及招生院校联络员的食宿及后勤保障有关事宜;负责录取现场的封闭管理,办理录取工作证件;处理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做好录取场地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信息网络组

1.信息技术组

职责:通过电信网、教育网联通各远程录取的高校,进行网络用户身份确认;及时对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发送、接收;保障数据的可靠和准确以及核心数据库的正常运行;适时进行数据备份;为计划、单招、录检等各组按时按规定提供各种技术支撑;完成大平行及批量投档工作。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对错误数据进行更正。

***技术组

职责:负责远程用户的24小时值班监控,管理与维护录取现场的计算机网络系统;负责计算机和网络安全防护;及时排除网络故障和解决意外事故,保证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计划管理与信息交互组

职责:负责核对学校招生计划;负责与高校信息交互,确定高校调档比例;依据调档比例,调整高校招生计划;审核学校计划完成情况;统计和公布征集志愿计划;负责提供各类数据统计报表;负责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将审核签章后的新生名册邮寄至录取院校。

(四)单招组

职责:负责体育、艺术、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港澳招生和直招士官生、民航招飞、司法警察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事宜。

(五)录取检查组

职责:负责审查学校录取与退档考生是否合理,对学校不合理退档应及时提交学校复议;督促招生院校按时下载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和按时提交录取结果;审查院校录取新生名册并办理签字手续。协助招生院校执行体检指导意见。

有关录检事宜,请高校与录检组联系。

(六)信访监察组

1.纪检监察组

职责:对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强化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责任制,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启动相关调查处理和问责程序,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2.信访接待组

职责:在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大厅接待考生来信来访,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联系录取点并处理日常有关工作。及时传递信件、报纸。

联系方式来源: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99号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普通高校招生处

邮政编码:730010

普通高校体艺类招考智慧平台:http://art.***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

附件:1. 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笔试时间安排表

2.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违规考生处理程序

3.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略)

4.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违规告知书(略)

5.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携带违规物品暂扣收据(略)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1

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笔试时间安排表

一、美术与设计学类

(一)美术、唐卡(考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素描/唐卡线描2018年12月16日8:30-11:30
速写/唐卡图案速写2018年12月16日11:40-12:10
色彩/唐卡色彩2018年12月16日14:30-17:30

(二)书法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临帖2018年12月16日8:30-11:30
创作2018年12月16日14:30-17:30

二、戏剧与影视学类

(一)编导(考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笔试一2018年12月30日9:00-11:00
笔试二2018年12月30日14:30-17:00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考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笔试一2018年12月30日9:00-11:00

三、音乐学类(考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音乐听觉2019年1月5日9:00-9:50
基本乐理2019年1月5日10:00-11:00

附件2

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违规考生处理程序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任何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均须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处理程序如下:

一、考试工作人员做好对违规考生的取证工作,涉及违规物品的应予暂扣。

二、考试工作人员填写《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见附件3),翔实记录考生违规事实,并会同在场的一名工作人员共同签名;填写《考生违规告知书》(见附件4);如有必要,向违规考生开具《违规物品暂扣收据》(见附件5)。

三、考试工作人员将填写完整的《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在考生离场前送考生阅读,在其确认签名后收回;考生拒签,须写明情况。同时向违规考生送达《考生违规告知书》。

四、考点主考审核《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并签名。

五、对于考试违规的考生,由考点研究后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在负责人签名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有可附佐证材料的,附上)。

六、省教育考试院复核报送材料及证据,提出拟处理意见,于考试结束后15天内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告。

七、公告期满,省教育考试院制作《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并向考生生源所在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印发对违规考生的处理通知。

八、《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随“处理通知”一并发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以可查询方式向违规考生本人送达《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

联系方式来源:2016年关于做好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长福 张植

联系电话:0931-4636229、8106507(传真)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99号,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单招科

邮政编码:730010

甘肃省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oa.***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

附件:2016年甘肃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与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表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