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9:04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24 - 89800928
官网
http://www.lnwsxy-edu.com
学校地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
联系方式

主校区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

本溪校区地址:本溪市溪湖区枫叶路207号。

电 话:024-89800928、89829368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2号

学生就业

学院作为辽宁医药卫生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大力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与中国蓝领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建立校企合作战略关系。与十余家企业开展了订单式培养,与香港嘉宏国际集团合作建立了校内生产型实训基地。

报名须知

(一)医学生物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健康管理、医学营养、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物流管理专业在主校区办学

(二)口腔医学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康复工程技术、中药生产与加工、生物制药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学、中药学、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在本溪校区办学

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根据《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如下: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资助标准按照中央核对比例给予资助;孤儿大学生教育资助,按照规定给予孤儿大学生助学资助;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按照规定给予学生助学资助。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提前告知、本人申请、综合认定等工作程序,将已通过认定的学生录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并持续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状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资助帮扶,解决学生困难。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设五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

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已具体列明,学生住宿费为10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根据《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如下: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资助标准按照中央核对比例给予资助;孤儿大学生教育资助,按照规定给予孤儿大学生助学资助;服兵役学生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按照规定给予学生助学资助。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提前告知、本人申请、综合认定等工作程序,将已通过认定的学生录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数据库,并持续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等状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资助帮扶,解决学生困难。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占在校生的40%,设五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每生每学期75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3%,每生每学期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5%,每生每学期260元;四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10%,每生每学期150元;五等奖学金比例为在校生的20%,每生每学期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