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学建大路1111号
联系电话:0431-81865507 81865508 81865509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六马架村
目前学校拥有省级在线课程、校企合作开发立项建设课程、学科育人示范课程、精品课程、优秀课程等41门;学校建有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省级“十二五”特色专业、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吉林省“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基地等12个。
学校2015年被吉林省教育厅确认为省级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2017年被批准为吉林省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
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级教研项目6项、国家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5项、省级应用型专业(群)校企合作综合改革项目4项、省级教研项目146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省级优秀教材奖3部。
学校被长春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被吉林省公务员局、教育厅授予“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党委获得吉林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学校获得吉林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优秀等级、吉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奖、省级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国家教育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的多项奖项。大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英语、电子设计大赛和“挑战杯”等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中多次获得大奖,获得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本科教育谋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搞创新,脚踏实地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创建百年民办名校不懈努力!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学校积极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主要奖励和资助项目有学生奖学金、建科励志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
1、学生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奖学金覆盖面占在校学生的15%。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在籍学生均可参加评选,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评定完成。
2、建科励志奖学金。建科励志奖学金评定金额为2000元/人。每年评定一次,在籍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3、创新创业奖学金。学校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对学生取得的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按项目予以奖励。每个项目额度为500元--5000元不等。
4.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入学后,经学校核实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获得相应的经济资助。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程序是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学校地址
学校地址来源:2017级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学建大路1111号
联系方式来源:2017级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乘车路线:长春火车站南出站口(北口出站经南北通道至沿辽宁路向西500米,太阳家居城东北角乘126路至城建学院站;自行前往的建议用“手机高德地图”导航,搜索栏输入学校全名后,出现多个选项,请选择地点在“宽城区学建大路”的选项。
二、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学建大路1111号
联系电话:0431-81865507 81865508 81865509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六马架村
办学实力目前学校拥有省级在线课程、校企合作开发立项建设课程、学科育人示范课程、精品课程、优秀课程等41门;学校建有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点、省级“十二五”特色专业、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吉林省“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基地等12个。
学校2015年被吉林省教育厅确认为省级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2017年被批准为吉林省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
近年来,学校获得国家级教研项目6项、国家级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5项、省级应用型专业(群)校企合作综合改革项目4项、省级教研项目146项,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省级优秀教材奖3部。
学校被长春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被吉林省公务员局、教育厅授予“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党委获得吉林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学校获得吉林省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优秀等级、吉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奖、省级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国家教育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的多项奖项。大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英语、电子设计大赛和“挑战杯”等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中多次获得大奖,获得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本科教育谋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搞创新,脚踏实地办人民满意的大学,为创建百年民办名校不懈努力!
专科专业: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资助政策(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学校积极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主要奖励和资助项目有学生奖学金、建科励志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
1、学生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奖学金覆盖面占在校学生的15%。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在籍学生均可参加评选,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评定完成。
2、建科励志奖学金。建科励志奖学金评定金额为2000元/人。每年评定一次,在籍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3、创新创业奖学金。学校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对学生取得的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按项目予以奖励。每个项目额度为500元--5000元不等。
4.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入学后,经学校核实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获得相应的经济资助。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程序是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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