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8:24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535-6927111 6927062 6927063
官网
http://www.ytvc.com.cn/
学校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2018号
1、按照物价局规定分年度收取学费(各专业学费年收费标准见附表),住宿费每生每年600元。
2、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床上用品按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教育厅要求,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招标采购,包括被子两床,棉褥一床,床垫一个,毛巾被一条,被罩两条,床单两条,枕巾两条,枕芯、枕套各一个,蚊帐一顶,行李袋一个,上述物品归个人所有,总费用550元。其他事宜,请与学院公寓管理科联系,电话:0535-6927121 6927301。
3、预收第一学年教材费600元。第二学年预收教材费600元,随下年度学费、住宿费一起交纳,毕业时多退少补。
4、为了及时办理、发放就餐卡(校园一卡通),方便学生就餐,预收生活费200元,直接存入你的校园一卡通账户,报到时到所在系领取。
5、根据省物价局鲁价发[2011]47号文件规定,每位新生收取体检费50元。
6、请将交费总额(含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公寓物品费、伙食费、体检费)于8月29日前持我院所发的银行卡到当地建设银行网点足额存入,8月30日财务处统一委托银行划款,为保证扣款成功,扣款后银行卡里余额不能为零,要留有少量余额;已办理贷款的学生,只需将教材费、公寓物品费、伙食费、体检费等存入银行卡中(贷款只扣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在个人支付宝内)。学生凭存款凭证到所在系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银行卡请妥善保管,以备在校期间交纳学费、领取奖金、困难补助及校园卡转账等使用。银行卡初始密码为955330,请在存款时核对户名并修改密码。咨询电话:0535-6927085 0535-6927137。
7、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非商业保险,是国家实施的医保福利政策,学生在住院、门诊等理赔中享受优惠待遇(校医院就诊,报销90%,经转诊外出就医,按80%比例报销),保险费按照烟台市社保局收费标准统一收取,每人每年140元,投保者入学后在学院统一办理时将3年总保费420元交纳至所在系,由学院统一上缴烟台市社保局。享受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员及“三无人员”(城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人的人员)交费后,可持交费凭证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残联部门申请资助。
8、录取的退役士兵,除免交学费及住宿费以外,其他有关事项均按上述要求执行。
第五章 收费及其他
第二十条收费标准:
2、学费:在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内执行。学费按学年度收取,每生每学年5000元,学院将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实行相应的减免政策。
第二十一条退费规定:对于因各种原因中途退学的学生执行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实践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十个月计算)。休学期间不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休学期满后,按照随读年级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
五、收费标准
2、学费:在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制定的收费标准内执行。学费按学年度收取,每生每学年5000元,学院将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实行相应的减免政策。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在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制定的收费标准内执行。学费按学年度收取,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法财经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8000元。
第二十八条 退费规定:对于因各种原因中途退学的学生执行鲁政办[2018]98号文件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实践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十个月计算)。休学期间不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休学期满后,按照随读年级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每生每学年6500元。
第十七条 退费规定:对于因各种原因中途退学的学生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实践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十个月计算)。休学期间不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休学期满后,按照随读年级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
二、收费标准及交费办法
1.按照物价局规定分年度收取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每生每年500元。
2.按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教育厅要求,学院为你准备了被子、棉褥、床垫各一个,毛巾被、小毛毯各一条,被罩、床单、枕巾各两条,枕芯、枕套、蚊帐各一个,行李袋一个,暖瓶一把,脸盆一个,毛巾一条,挂锁一把,上述总费用500元。所有物品归个人所有。
3.新生校服费用472元(其中春秋装135元,夏装107元,冬装230元),部分专业入学后还需另购工装。
4.预收教材费600元(多退少补)。
5.生活费:餐费标准20元/天(一日三餐刷卡消费,其中早餐3元,午餐及晚餐均为8.5元),入学时预收餐费400元。
6.根据省物价局鲁价发[2011]47号文件规定,每位新生收取体检费35元。
7.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保险费240元/年(其中学平险100元,居民医疗保险140元)。享受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员及“三无人员”(城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人的人员)凭相关证件个人不缴费,全部由财政补贴。投保者入学后在学院统一办理时将费用缴至所在系。
8.学生各项费用(含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公寓物品费、服装费、餐费、体检费等)于报到当日由家长或学生持银联卡或现金到学院财务处交纳。
9.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的新生,请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式两份,并由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一份用于办理贷款,另一份入学后交所在系,以备困难学生认定。需办理贷款的新生可登陆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网址为http://www.xszz.gov.cn/)资助指南专栏查看相关政策。申请贷款时,原则上仅贷学费和住宿费。已申请“山东省生源地信用贷款”的新生,入学后将《生源地信用贷款受理证明》交所在系,以备办理相关手续。
1、按照物价局规定分年度收取学费(机电一体化、数控技术专业年学费5000元,到机械系报到;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年学费5000元,到信息工程系报到;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年学费5000元,到汽车与船舶工程系报到;建筑工程技专业术年学费5000元,到建筑系报到;市场营销专业年学费4800元,到经济管理系报到;会计专业年学费4800元,到会计系报到),住宿费每生每年600元。
2、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床上用品按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教育厅要求,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招标采购,包括被子两床,棉褥一床,床垫一个,毛巾被一条,被罩两条,床单两条,枕巾两条,枕芯、枕套各一个,蚊帐一个,行李袋一个,总费用580元,上述物品归个人所有。其他事宜,请与学院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科联系,电话:0535-6927121,6927301.
3、预收第一学年教材费600元。第二学年预收教材费500元,随下年度学费、住宿费一起交纳,毕业时多退少补。
4、为了及时办理、发放就餐卡(校园一卡通),方便学生就餐,预收生活费200元,直接存入你的校园一卡通账户,报到时到所在系领取。
5、根据省物价局鲁价发[2011]47号文件规定,每位新生收取体检费50元。
6、请将交费总额(含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公寓物品费、伙食费、体检费)于8月29日前持我院所发的银行卡到当地建设银行网点足额存入,财务处统一委托银行划款,为保证扣款成功,扣款后银行卡里余额不能为零,要留有少量余额;已办理贷款的学生,只需将教材费、公寓物品费、伙食费、体检费等存入银行卡中(贷款只扣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在个人支付宝内)。学生凭存款凭证到所在系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银行卡请妥善保管,以备在校期间交纳学费、领取奖金、困难补助及校园卡转账等使用。银行卡初始密码为955330,请在存款时核对户名并修改密码。咨询电话:0535-6927085 0535-6927137.
7、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非商业保险,是国家实施的医保福利政策,学生在住院、门诊等理赔中享受优惠待遇(校医院就诊,报销90%,经转诊外出就医,按80%比例报销),保险费按照烟台市社保局收费标准统一收取,每人每年140元,投保者入学后在学院统一办理时将2年总保费280元交纳至所在系,由学院统一上缴烟台市社保局,学生可自愿参保。享受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员及“三无人员”(城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人的人员)交费后,可持交费凭证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残联部门申请资助。
1、按照物价局规定分年度收取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见附准),住宿费每生每年600元。
3、预收第一学年教材费600元。第二学年预收教材费500元,随下年度学费、住宿费一起交纳,毕业时多退少补。
4、为了及时办理、发放就餐卡(校园一卡通),方便学生就餐,预收生活费200元,直接存入你的校园一卡通账户,报到时到所在系领取。
5、根据省物价局鲁价发[2011]47号文件规定,每位新生收取体检费50元。
6、请将交费总额(含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公寓物品费、伙食费、体检费)于8月29日前持我院所发的银行卡到当地建设银行网点足额存入,财务处统一委托银行划款,为保证扣款成功,扣款后银行卡里余额不能为零,要留有少量余额;已办理贷款的学生,只需将教材费、公寓物品费、伙食费、体检费等存入银行卡中(贷款只扣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在个人支付宝内)。学
生凭存款凭证到所在系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银行卡请妥善保管,以备在校期间交纳学费、领取奖金、困难补助及校园卡转账等使用。银行卡初始密码为955330,请在存款时核对户名并修改密码。咨询电话:0535-6927085 0535-6927137.
7、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保险费按照烟台市社保局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报到后详见《烟台职业学院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细则》),自愿参保。享受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员及“三无人员”(城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人的人员)交费后,可持交费凭证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残联部门申请资助。投保者入学后在学院统一办理时将3年总保费交纳至所在系。由学院统一上缴烟台市社保局。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非商业保险,是国家实施的医保福利政策,学生在住院、门诊等理赔中享受优惠待遇。校医院就诊,报销90%,经转诊外出就医,按80%比例报销。
1、按照物价局规定分年度收取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住宿费每生每年600元。
2、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床上用品按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教育厅要求,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招标采购,包括被子两床,棉褥一床,床垫一个,毛巾被一条,被罩两条,床单两条,枕巾两条,枕芯、枕套各一个,蚊帐一个,行李袋一个,总费用555元,上述物品归个人所有。其他事宜,请与学院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科联系,电话:0535-6927121。
3、预收第一学年教材费500元。第二学年教材费500元将随下年度学费、住宿费一起交纳,毕业时多退少补。
4、为了及时办理、发放就餐卡(校园一卡通),方便学生就餐,预收生活费200元,直接存入你的校园一卡通账户,报到时到所在系领取。
5、根据省物价局鲁价发[2011]47号文件规定,每位新生收取体检费50元。
6、请将交费总额(含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公寓物品费、伙食费、体检费)于8月30日前持我院所发的银行卡到当地建设银行网点足额存入,财务处统一委托银行划款,为保证扣款成功,扣款后银行卡余额不能为零,要留有少量余额;已办理贷款的学生,只需将教材费、公寓物品费、伙食费、体检费等存入银行卡中(贷款只扣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在个人支付宝内)。学
生凭存款凭证到所在系办理入学报到手续。银行卡请妥善保管,以备在校期间交纳学费、领取奖金、困难补助及校园卡转账等使用。银行卡初始密码为955330,请在存款时核对户名并修改密码。咨询电话:0535-6927085 0535-6927137.
7、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每年保险费100元,自愿参保。享受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员及“三无人员”(城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人的人员)交费后,可持交费凭证回户口所在地的民政、残联部门申请资助。投保者入学后在学院统一办理时将3年总费用300元交纳至所在系。大学生居民医疗保险非商业保险,是国家实施的医保福利政策,学生在住院、门诊等理赔中享受优惠待遇。校医院就诊,报销90%,经转诊外出就医,按80%比例报销。(报到后详见《烟台职业学院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细则》)。
(二)免费教育。退役士兵就读实行免费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每年补助10个月,寒暑假除外),补助期限为3年。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烟台职业学院官网中提供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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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烟台职业学院2001年建校,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试点院校,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首批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10月以优秀等级通过验收。学院由原烟台职工大学、烟台教育学院、烟台广播等3所省内一流高校,山东省烟台财政学校、山东省轻工业经济管理学校、山东省对外经济学校、烟台工业学校等4所国家、省部级重点中专合并组建而成。1946年举办中专教育;1978年举办大专教育;1996年被教育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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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烟台职业学院2001年建校,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试点院校,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首批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10月以优秀等级通过验收。学院由原烟台职工大学、烟台教育学院、烟台广播等3所省内一流高校,山东省烟台财政学校、山东省轻工业经济管理学校、山东省对外经济学校、烟台工业学校等4所国家、省部级重点中专合并组建而成。1946年举办中专教育;1978年举办大专教育;1996年被教育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