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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8:59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596-2660582
官网
http://www.fjzzit.edu.cn/
学校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马鞍山路1号
一、我校实行学分制管理,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交学费、住宿费,逾期未缴费、未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具体缴费参看《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21级新生入学缴费须知》。
(二)贵校学生在何处就读,学费标准如何?
答:学校地处千年古城--漳州市中心,距厦门仅50公里。按省物价局标准收费,每年每生学费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年每生学费7200元。
(六)贵校学生住宿条件和住宿收费标准如何?答:我校住宿条件良好,全部提供标准公寓式住房。宿舍有住4人和6人两种标准。每间宿舍都配有独立的卫生间、淋浴房、洗衣池,配有热水器、空调等配套设施。我校住宿条件良好,全部提供标准公寓式住房。宿舍有住4人和6人两种标准。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省物委规定收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费及退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管理,按《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学分收取学费。为便于收费,学生每学年预缴学费标准规定为:一般专业6000元/生·学年。学生临毕业前,学校根据学分制收费标准与学生结算学费缴交金额,结算实行多还少补。
学费退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漳州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生源地信用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即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额度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国家金是面向在校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的困难补助,一年按10个月计算发放补助额。对特别困难(含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困难残疾学生等政府兜底资助对象)学生每人每月补助450元,对一般贫困学生每人每月补助280元。
“减免”-学费减免
减免即已取得学校学籍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缴纳学费确有困难的在读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减免范围只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学校有关部门按政策收取的其他费用。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就是允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可在开学报到期间,申请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再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如生源地信用贷款、国家金、学费减免、勤工等不同的措施给予资助,确保每一位经济特别困难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我校全体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组成。2021年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执行。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550元/年.人,具体按上级通知为准。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有关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学费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暂不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每年每生学费6000元,具体参考《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学费退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有关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学费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暂不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每年每生学费6000元,具体参考《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学生学费资助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学〔2019〕20号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学费退费严格按照《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我校实行学分制管理,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交学费、住宿费,逾期未缴费、未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具体缴费参看《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级新生入学缴费须知》。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费及退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管理,按《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学分收取学费。为便于收费,学生每学年预缴学费标准规定为:艺术类专业7200元/生·学年,一般专业6000元/生·学年。学生临毕业前,学校根据学分制收费标准与学生结算学费缴交金额,结算实行多还少补。
学费退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漳州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生源地信用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即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额度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学校困难补助金即国家金。国家金是面向在校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的困难补助,一年按10个月计算发放补助额。对特别困难(含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困难残疾学生等政府兜底资助对象)学生每人每月补助450元,对一般贫困学生每人每月补助280元。
“减免”-学费减免
减免即已取得学校学籍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缴纳学费确有困难的在读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减免范围只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学校有关部门按政策收取的其他费用。减免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减免全部学费;二等:减免学费的二分之一;三等:减免学费的三分之一。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就是允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可在开学报到期间,申请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再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如生源地信用贷款、国家金、学费减免、勤工等不同的措施给予资助,确保每一位经济特别困难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我校全体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组成。2020年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元,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执行。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520元/年,具体按上级通知为准。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费及退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管理,按《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学分收取学费。为便于收费,学生每学年预缴学费标准规定为:一般专业6000元/生·学年。学生临毕业前,学校根据学分制收费标准与学生结算学费缴交金额,结算实行多还少补。
学费退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漳州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生源地信用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即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额度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学校困难补助金即国家金。国家金是面向在校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的困难补助,一年按10个月计算发放补助额。对特别困难(含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困难残疾学生等政府兜底资助对象)学生每人每月补助450元,对一般贫困学生每人每月补助280元。
“减免”-学费减免
减免即已取得学校学籍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缴纳学费确有困难的在读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减免范围只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学校有关部门按政策收取的其他费用。减免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减免全部学费;二等:减免学费的二分之一;三等:减免学费的三分之一。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就是允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可在开学报到期间,申请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再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如生源地信用贷款、国家金、学费减免、勤工等不同的措施给予资助,确保每一位经济特别困难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我校全体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组成。2020年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元,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执行。政府补助标准不低于520元/年,具体按上级通知为准。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一、我校实行学分制管理, 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交学费、 住宿费,逾期未缴费、 未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具体缴费参看《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级新生入学缴费须知》.二、注册时须带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生档案,党、团员应带党、团组织关系。新生入校后安排宿舍发放教材,请新生届时自行携带行李到校.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 学费及退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管理,按《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学分收取学费。为便于收费,学生每学年预缴学费标准规定为:艺术类专业7200元/生·学年,一般专业6000元/生·学年。学生临毕业前,学校根据学分制收费标准与学生结算学费缴交金额,结算实行多还少补。
学费退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12〕567号)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漳州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生源地信用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即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其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解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该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贷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额度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学校困难补助金即国家金。国家金是面向在校生中约20%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的困难补助,一年按10个月计算、发放补助额。对其中5%左右的特别困难(含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学生,困难残疾学生等政府兜底资助对象)学生每人每月补助400元,除特困生外其余15%左右贫困生,每人每月补助250元。
“减免”-学费减免
减免即已取得学校学籍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缴纳学费确有困难的在读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减免范围只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不包括住宿费和学校有关部门按政策收取的其他费用。减免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减免全部学费;二等:减免学费的二分之一;三等:减免学费的三分之一。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就是允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可在开学报到期间,申请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再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如生源地信用贷款、国家金、学费减免、勤工等不同的措施给予资助,确保每一位经济特别困难新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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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84年的漳州职业大学,是由漳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2002年4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坐落于漳州市区风景秀丽的马鞍山麓,是漳州市高校园区的主体学校。近年来,学院找准培养一线高技能人才的办学定位,适时抓住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漳州市实施“工业强市”发展战略的良机,确立了“规模适度,夯实基础,强化特色,争创一流”的办学思路,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各方面成效显著。学院占地1250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500多人;专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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