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9:00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27-88147355 88147227
官网
www.wtbu.cn
学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3号
七、收费
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2021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我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学费按总额转换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收取。
我校构建有完善的学生奖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金、“铸梦工程”奖金、学校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生源地贷款、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求职补贴、勤工、绿色通道、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各种奖助政策,奖金总额每年达到2500余万元,学校每年还提供1000多个勤工岗位,帮生顺利完成学业。
(a)湖北省考生高考成绩高于一本线的,在校期间4年学费全免。
(b)湖北省普通本科文、理科全校排名各前50名的,入学时发放一次性奖励10000元;两项不重复奖励。
另外,我校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入学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国家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每年5月份向学校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并在暑期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国家贷款。每生每学年高贷款额度是8000元。
七、收费
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费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有关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为80元。
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2020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我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学费按总额转换为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收取。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武汉工商学院是一所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国家教育部备案院校代码为13242,湖北省招生代码为2287,外省考生以当地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招生代码为准。第二章 录取规则第二条 我校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规则。第三条 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2020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根据各省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或梯度志愿录取,普通本科、专科招生不受民族成份限制。第四条 艺术类统考专业的录取规则:美术类专业考生在取得当地省级专业统(联)考合格证后, 高考文化成绩在该省划定资格线以上者均可填报我校,原则上湖北省按(文化成绩*40%+统考成绩*60%)*2、外省按(文化成绩*40%+统考成绩*60%)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舞蹈表演专业录取规则:考生专业统(联)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在划定的资格线上,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该省有特殊要求,遵循该省当年公布的录取规则。 艺术类校考专业的录取规则:数字媒体艺术(山东省、江西省)、舞蹈表演(山东省)专业校考成绩达到我校艺术类校考专业相应的合格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省份划定的低录取资格线,严格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校考成绩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第五条 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由我校网上集中录取,拒绝无网上录取信息的考生报到。第六条 除英语专业外,学校录取考生无外语语种要求,但新生进校后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第七条 学校录取新生无男女比例和应届、往届生限制。第八条 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第三章 学历学位第九条 我校2020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武汉工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汉工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四章 收费标准第十条 我校学费及住宿费等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审核通过的标准执行。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我校招生与就业工作部。第五章 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3号(黄家湖大学城)邮政编码:430065联系电话:027-88147227 88147355传 真:027-88147075咨询Q Q:邮 箱:@***武汉工商学院官方网址:http://www.***.cn
第十五条 本轮高职扩招体检安排在考试后进行。参加考试生源充足时,我校按照招生计划、考生成绩,依录取规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考试生源不足时,通知所有参考人员体检。体检医院为武汉672医院(武汉市第二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体检收费标准按体检医院所在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已参加了今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体检未被录取的考生,不需参加这次体检。
第六章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
学生学费不论学习时限均按照入校时收费标准缴纳三年学费。
注:1、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2、各专业实际收费按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退役士兵按相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资助,资助金额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
注:1、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它在校生收取。
2、弹性学制学生学费不论学习时限均按照入校时收费标准缴纳三年学费。
第二十二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申请生源地信用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金;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退役士兵按相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资助,资助金额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条 我校学费及住宿费等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审核通过的标准执行。
特别说明:国内费用中10000元/年为投资与理财普通专业学费,9800元/年为国际班语言文化培训及出国项目管理费。明知大学学费的浮动空间由奖学金比例决定,明知大学根据学生入学时的语言等级水平,提供不同幅度的奖学金。
该国际班低开班人数为20人,若报名学生数量少于20人,国际班课程不予开设,学生进入投资与理财普通专业学习(学费10000元/年)。赴韩国留学意愿强烈的学生,可利用课余时间报名参加武汉工商学院韩国语培训班,达到出国语言标准后,可通过武汉工商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申请至韩国明知大学参加本科课程学习。
3、学生经录取入校后,于报到当天缴纳学费。学生每年除缴纳投资与理财专业学费10000元外,另须缴纳国际班语言文化培训及出国项目管理费9800元/年,以上费用在专科三年均需缴纳。
十、就读“国际实验班”有什么前景?就读“国际实验班”收费标准如何?
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化教学与管理,国外交流与学习,培养具有良好英语听说能力,并具有国际视野的外资企业高端人才。毕业生可在全球范围内就业或实习。“国际实验班”国内费用按湖北省统一收费标准,国外按国外合作学校公布的标准。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我校学费及住宿费等费用按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武汉工商学院官网中提供的学费。

你还通过浏览以下文章找到你想要报名条件信息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原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创办于2002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首批从独立学院成功转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1年4月,更名为武汉长江工商学院。2013年1月,列入湖北省首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培育单位。【办学体制】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董事会领导、校长负责、党委保障、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管理学界资深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张金隆教授担任学校校长。在高校长期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陈伟同志,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委派,担任学校党委书记。学校还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原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创办于2002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首批从独立学院成功转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1年4月,更名为武汉长江工商学院。2013年1月,列入湖北省首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培育单位。【办学体制】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董事会领导、校长负责、党委保障、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管理学界资深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张金隆教授担任学校校长。在高校长期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陈伟同志,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委派,担任学校党委书记。学校还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原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创办于2002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首批从独立学院成功转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1年4月,更名为武汉长江工商学院。2013年1月,列入湖北省首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培育单位。【办学体制】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董事会领导、校长负责、党委保障、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管理学界资深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张金隆教授担任学校校长。在高校长期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陈伟同志,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委派,担任学校党委书记。学校还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原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创办于2002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首批从独立学院成功转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1年4月,更名为武汉长江工商学院。2013年1月,列入湖北省首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培育单位。【办学体制】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董事会领导、校长负责、党委保障、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管理学界资深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张金隆教授担任学校校长。在高校长期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陈伟同志,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委派,担任学校党委书记。学校还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原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创办于2002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首批从独立学院成功转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1年4月,更名为武汉长江工商学院。2013年1月,列入湖北省首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培育单位。【办学体制】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董事会领导、校长负责、党委保障、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管理学界资深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张金隆教授担任学校校长。在高校长期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陈伟同志,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委派,担任学校党委书记。学校还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原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创办于2002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首批从独立学院成功转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1年4月,更名为武汉长江工商学院。2013年1月,列入湖北省首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培育单位。【办学体制】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董事会领导、校长负责、党委保障、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管理学界资深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张金隆教授担任学校校长。在高校长期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陈伟同志,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委派,担任学校党委书记。学校还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原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创办于2002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首批从独立学院成功转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1年4月,更名为武汉长江工商学院。2013年1月,列入湖北省首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培育单位。【办学体制】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董事会领导、校长负责、党委保障、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管理学界资深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张金隆教授担任学校校长。在高校长期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陈伟同志,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委派,担任学校党委书记。学校还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原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创办于2002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首批从独立学院成功转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1年4月,更名为武汉长江工商学院。2013年1月,列入湖北省首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培育单位。【办学体制】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董事会领导、校长负责、党委保障、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管理学界资深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张金隆教授担任学校校长。在高校长期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陈伟同志,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委派,担任学校党委书记。学校还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原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创办于2002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首批从独立学院成功转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1年4月,更名为武汉长江工商学院。2013年1月,列入湖北省首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培育单位。【办学体制】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董事会领导、校长负责、党委保障、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管理学界资深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张金隆教授担任学校校长。在高校长期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陈伟同志,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委派,担任学校党委书记。学校还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原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创办于2002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国首批从独立学院成功转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1年4月,更名为武汉长江工商学院。2013年1月,列入湖北省首批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培育单位。【办学体制】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董事会领导、校长负责、党委保障、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管理学界资深专家、华中科技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张金隆教授担任学校校长。在高校长期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陈伟同志,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委派,担任学校党委书记。学校还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