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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9:03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官网
http://xxxy.hnucm.edu.cn/
学校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113号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学院依照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
六、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新收费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新生入学须知和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七条学院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八条奖学金、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他困难补助经费等,每年约为1000~8000元/人。
答复: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
答复:本专科生(含预科生)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条学院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金:所有专业,全体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他困难补助经费等,每年约为1000~8000元/人。
湖南省高校已全面实行生源地信用贷款,凡是有贷款需求的新生须于报到前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申请条件及流程参见随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学生工作处网站关于生源地贷款的有关公告。报到当天学校将设专门服务台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回执。 贷款学生须知:所有2018级新生在预交学费时必须结合自身贷款情况,如本年度已申请了贷款,就不要再预存学费到学校的银行卡上;若贷款仍不足以交清本年度学费者,入学时到学校财务处补交不足部分即可。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热线:0731-88458313。
为确保学生健康,防止不法厂商生产销售的可能传染疾病的劣质棉被(俗称“黑心棉”)进入学生公寓,学校根据国质检联[2008]168号、湘质监监发[2008]84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采取对准入企业邀请招标的形式对2018级新生的床上用品进行了集团采购,并以采购价提供给新生:盖棉絮(2床)、垫棉絮(1床)、被套(2床)、床单(2床)、枕芯(1个)、枕套(2个)、蚊帐(1床)、竹凉席(1床)、棕垫(1个)、医药类专业学生工作服(护理学专业专用冬夏装护士服2套,其他医药类专业普通工作服1套)、军训服1套;经过学校邀标,严格审核,以上物品的供应商资质可靠,产品质量优良,价格合理,能确保冬夏均够使用,请同学们放心使用,尽量不要自带。具体收费标准见收费项目表。 因特殊情况自带了床上用品的新生,所带用品必须经过当地质检部门按相关规定检验并提供合格证明,报学校学生工作处舍管科(电话:0731-88459469)备案后方可带入学生公寓。 报到期间学校将严禁厂商在校内销售床上用品,并建议同学们不要到学校附近的小商店和摊点购买床上用品。凡自行购买床上用品经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公寓。
近年来,不少高校发生了新生在来校报到途中学费、生活费被盗、被骗或丢失的现象。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学校随录取通知书寄来了中国建设银行实名储蓄卡。本卡安全实用,并可作为到校后日常存款取款储蓄卡,是学生在校期间实施学费批量代扣及奖、助、贷、补、困发放的唯一可使用银行卡。请同学们妥善保管,并尽可能将学费、生活费等存入本卡中。该卡为学生专用卡,在当地建行存现不收取手续费,他行转入的资金按照他行收费标准执行。
1.为了确保顺利报到,请务必按通知书上相应专业的收费标准,于8月20日前足额存到随通知书寄来的储蓄卡中,并保管好回单。储蓄卡为新生在校就读期间使用的银行帐户,存款余额不能为零,要多存10元,否则不能及时缴费。温馨提示:东塘校区财务室已搬迁至含浦校区,请录取到我院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专业考生务必把相应专业费用存入储蓄卡中,方便办理报道,否则考生要先到含浦校区缴费后来东塘校区办理报到。
2.家庭所在地没有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可在本地任何银行网点通过汇款方式于8月20日前将足额的学杂费及生活费汇入随入学通知书寄来的储蓄卡帐户。汇款单上收款人栏填写新生本人姓名,收款人帐号栏填写储蓄卡的19位数字卡号,收款人开户银行栏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砂子塘支行,咨询电话:0731-85297148、85297149、85297213。
3.按上述规定已足额将学杂费存入或汇入本人储蓄卡账户的同学,学费及学杂费将由学校统一根据缴费标准扣缴。来校报到时,可直接到学院接待站领取学杂费收据,并且报到流程会大大简化。
4.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驻长高校大学参加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发[2009]22号)精神,要求2018级新生按照自愿的原则,参加长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14〕14号)精神,按照新生入学时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将毕业前所有学年医保费一次性交清,毕业之前不再调整个人缴费标准(2018年度缴费标准为:180元/年、人,学制*180元)。贫困学生来校报到需带齐减免医保费所需的证明材料:家庭困难证明、《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材料、三无人员的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证明。入学后经学院审核、评定参保学生,对困难学生、低保家庭、三无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医保费按照各类人员的标准进行减免。不愿意参保学生,签署《不参保承诺书》,在校期间不享受任何医疗待遇。
5.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教[2016]668号文件核定)
2.我院学生宿舍分为4人/间、5人/间、6人/间、8人/间,根据2018年物价新收费标准,分别为4人/间:1200元/年·人,5人/间:960元/年·人,6人/间:800元/年·人,8人/间:600元/年·人。
3.暑假东塘校区、含浦校区正在进行“两水一电改造”,计划暑假完成。空调维护费4人/间100元/年·人,5-6人/间80元/年·人,8人/间50元/年·人,用水、用电计量收费。
5.学费、住宿费两项本次所缴为第一学年费用,以后按每学年逐年缴纳。床上用品、军训服装费、工作服、体检费4项均为一次性缴纳。
6.校园一卡通可用于在校期间就餐、校内购物等各项校内消费使用,为新生入学时就餐方便,学校给每位新生每卡预充值100元,以后可根据自己消费所需自行充值。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条学院按照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金:所有专业,全体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他困难补助经费等,每年约为1000~8000元/人。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奖学金制度
第二十条学院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一条奖学金、金:所有专业,全体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他困难补助经费等,每年约为1000~8000元/人。
5.收费如何?
答:学院收费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学费: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14375元/年,针灸推拿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护理学、药学、中药学等均为12500元/年,制药工程11200元/年,市场营销11000元/年;住宿费:4人间1200元/年、5人间960元/年、6人间800元/年、8人间600元/年;书籍课本费等费用按实计算。
以上收费参照2016年标准,如有变化,以湖南省物价部门新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奖学金制度
第十九条学院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第二十条奖学金、金:所有专业,全体学生中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其他困难补助经费等,每年为1000~8000元/人。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官网中提供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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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2年6月18日由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2】14号文件批复正式成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湘杏学院为独立学院,系湖南中医药大学属下的二级法人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长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校长担任,董事会工作遵循董事会章程。湘杏学院院长为法定代表人,按章程主持全院工作,并向董事会负责。根据国家教育部[2003]8号文件规定,湘杏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湘杏学院坚持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路线,为社会主义建

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2年6月18日由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2】14号文件批复正式成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湘杏学院为独立学院,系湖南中医药大学属下的二级法人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董事长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校长担任,董事会工作遵循董事会章程。湘杏学院院长为法定代表人,按章程主持全院工作,并向董事会负责。根据国家教育部[2003]8号文件规定,湘杏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湘杏学院坚持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路线,为社会主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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