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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9:00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734-3452028,3452345
官网
http://www.hnit.edu.cn/
学校地址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
第二十七条收费标准:学院各专业收费执行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的审批标准。
四、新生缴纳学杂费方式:通过“湖南非税”微信自主缴费平台,统一缴费。
操作流程:在微信中关注“湖南非税”→在线缴费→教育缴费→选择地区:湖南省本级;选择学校:湖南工学院;缴费类别:学费杂费;号码类别:学号或身份证号;输入学生姓名→点击进入,勾选缴费项目,完成缴费。新生缴费请在8月31日前完成。
五、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的缴费方式。根据国家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文件精神,在校大学生原则上统一参加学校所在地的城乡居民医保,但是考虑到有些地区要求学生以家庭整体参保的方式缴纳参保基金,有些地区的学生可享受一定的参保费用优惠政策。关于新生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的缴费形式可自行选择以下方式之一:(1)可选择参加学校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由学校财务处代收,参保手续由校医院代办,医疗费用在校医院及学校所在地医保中心报销;(2)也可选择参加户籍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行办理,医疗费用回户籍地医保中心报销。若选择了参加学校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由学校财务处代扣2022年度参保基金320元的,不得再以任何个人原因提出退回参保费用。
六、已办理贷款的学生,学生处录入回执时学生只将学费、住宿费两项确认转入学校,其他代收费需学生通过“湖南非税”微信平台自主缴费。咨询电话:0734—3452136
请在7月16日17:00前通过“湖南非税”微信自助缴费平台缴纳2021-2022学年学费、住宿费、教材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2021年专升本新生按照湖南省发改委公示教育收费标准进行缴费。根据学院规定,新生先统一按照以下标准进行2021-2022学年学杂费预缴:学费5900元/人;住宿费(4人间)1200元/人;教材费900元/人;合计缴费金额:8000元/人。
待入学后根据各专业收费标准、住宿情况进行多退少补(多缴款项结转抵扣下学年学费),其中教材费按年结算。
你们好!欢迎来到湖南工学院。现将学费查询及缴纳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完成学费缴纳的同学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学费查询:
1、网上查询:点击进入湖南工学院官网首页-→点击快速通道中“个人门户”-→点击电子财务系统中“学费查询”-→输入账号(学号)、登录密码(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后6位)。
2、现场查询:前往学校教学大楼一楼大厅,通过学费自助查询机,可快速查询学费。
二、由于某些原因还未缴纳学费的同学可通过“湖南非税微信自助缴费系统”自助缴费:
在微信中关注“湖南非税”-→在线缴费-→教育缴费-→选择地区:湖南省本级;选择学校:湖南工学院;缴费类别:学费杂费;号码类型:学号或身份证号;输入学生姓名点击进入-→勾选缴费项目完成缴费
三、办理了贷款、缓交学费手续的同学缴费:
1、贷款和缓交学费只限于缓交学费及住宿费两项,其他学杂费仍需通过“湖南非税微信自助缴费系统”自助缴费。
2、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左右,学生在确认个人贷款时,只需将学费及住宿费(本人学费及住宿费金额在《湖南工学院新生入学指南》”中查询)转至学校账户即可,其他贷款金额留在本人支付宝账户中自行使用。
在操作过程中,同学们若仍有疑问,可前往财务处收费科(教学大楼102室)现场咨询,或致电0734-3452188电话咨询。
我院2020年专升本录取工作已完成,现将学费补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应缴学杂费包括:学费(金额参见《2020级新生入学须知》)、住宿费1200元、预交教材费800元、医保费280元、空调费100元;
2.学生已预缴6000元,财务处已转抵学杂费(学费、住宿费、教材预交款、医保)5900元、空调费100元,学杂费不足部分(学费发票上有注明)请使用微信自主缴费;
3.微信自主缴费操作流程为:在微信中关注“湖南非税”在线缴费→选择教育经费地区(湖南省本级学校)→选择湖南工学院缴费类别(选学费杂费)→选择号码类型(选学号)→提交→完成缴费。
答:一是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主要包括:《湖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见《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志愿指导专刊》)等。二是对考生身体条件要求的规定。主要是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见《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志愿指导专刊》)以及招生学校根据本校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所提出的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查阅学校的招生章程或简章)。三是招生院校在湘招生计划的详细信息。既要了解招生院校在自己所报科类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还要了解招生学校对各专业录取的其他要求,这些信息可通过查阅《教育测量与评价?高校招生计划专刊》、招生考试信息港或志愿填报系统的公告栏中公布的“关于招生计划的补充说明”和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获取。查看计划专刊时,要事先研读“查阅说明”,以帮助你准确查阅和了解专刊中的相关信息。四是招生学校的招生章程或招生简章。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或学校招生网站查阅,以准确了解学校的办学类型(公办、民办、独立学院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要求、录取规则和收费标准等情况。五是招生学校的办学情况。可登录学校网站了解有关情况或实地查看。六是我省近年来各招生学校的录取情况。主要包括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招生学校的投档线(见《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志愿指导专刊》)。
答:一个学校一般只有一个院校代号,但少数学校在我省同一批次录取的专业中既有普通专业,又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或其他特殊专业,收费标准等有较大差异,为便于考生选报志愿和录取,我们将这些院校(专业)分设两个或以上的院校代号。例如省属高职院校为艰苦行业培养人才的“特殊专业”和部分招生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其招生的院校代号就与本校其他专业不同。此外,地方专项计划也单列了院校代号。
答:(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由中央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
(6)已录取考生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5)培养对象免交学费和住宿费,并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费。
(4)基层农技特岗人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免缴,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基层农技特岗人员按照专科层次三年制、本科层次四年制的模式培养。后一个学期回到生源地,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分派到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实习。
1、我校学生缴费主要采取财政非税(建行为财政指定银行)批量代扣的方式,因此学生需到当地建行办理一张借记储蓄卡,然后将卡号上传至迎新服务网上,为确保学费按时扣缴,请新生务必于8月28日前将学费、住宿费、代收费足额存入卡中,学校进行银行批量代扣即可。(银行批扣无需密码,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学费收据待新生报到后由所在院系辅导员老师发放。
七、学校实行奖、助、贷、勤、补等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入学“绿色通道”办理了2019年度生源地贷款的学生,由于贷款资金11月份才到校,学校需等贷款资金到位后才能办理学费和住宿费结算,代收费需要先存入建行卡中,批量代扣交纳;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同学需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录入贷款回执,贷款方能有效发放,已先缴清学费和住宿费的同学,学校将不予录入贷款回执。咨询电话:0734-3452136
一、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1、以上学费为湖南省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如发改委出台新规定,则按新文件标准执行。
2、学费交纳:我校学费主要采取建行批量代扣及财政非税代扣两种方式,因此学生需在当地建设银行自行办理一张储蓄卡,将银行卡号填写到我校招生录取迎新服务网中(此项必填),将学费住宿费代收费存入卡中即可批扣学费。(请妥善保管好银行密码,银行批扣无须密码)。
3、根据贷款政策,代收费不得用贷款交纳,办理贷款的学生需在银行卡中预存代收费1963元,学费及住宿费待贷款到校后结算。
4、请务必妥善保管好银行卡。该卡为学生四年在校期间缴费及奖金、勤工金、实习见习费和教材费、住宿费结算等使用的唯一卡,若遗失此卡,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建设银行挂失、补办,并将补办后的银行卡信息报财务处收费科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四条收费标准:学院各专业收费执行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的审批标准,详见随我院录取通知书寄发的新生收费标准。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收费第一年执行吉首大学预科班收费标准;第二年起转入我院开始专业学习,收费标准同我院相同专业。
1、为方便新生交费和解决来校途中携带现金不安全的问题,学校全部采取银行批量代扣方式。新生请在8月30日之前把学费住宿费代收费三项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银行卡中,并管理好密码(银行批扣无需密码,请勿相信任何骗要银行密码的电话及短信)。新生报到时到所在学院领取学费收据。缴费咨询电话:
六、学校实行奖、助、贷、勤、补等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入学“绿色通道”。贷款的学生不用缴纳贷款部分的学费,已交纳了学费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录入贷款回执。如已贷款,只需将贷款部分以外的学费住宿费存入银行卡中。(咨询电话:0734―3452136)。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湖南工学院官网中提供的学费。

你还通过浏览以下文章找到你想要报名条件信息

湖南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湖南建材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978年)与原湖南大学衡阳分校(创办于1975年)合并组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行政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主管。学校定位为:立足湖南,面向全国,以工为主,工、经、管、文、理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较强的科技服务能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本科院校。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占地1330亩,校舍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在籍本、专科学生2万余人。教职工1000余人,专任教师中正高职称50余人,副高职称近200人,博、硕士(生)300余人。有一批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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