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8:11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771-5626108
官网
http://www.gxjzy.com/JZYWEB/index.php
学校地址
广西南宁市园湖北路12号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按广西区物价局和广西区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学费标准:学校独立举办的专业根据不同专业学费按6500-12000元/年收取。
住宿费标准:公寓式按545-1050元/年收取。
(注:以上各项收费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一)根据学习成绩及大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的表现,享受“学校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6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300元/学期(奖励面约占当年全校学生总数的15%)。
(二)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
(三)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年。
(四)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可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年。
(五)在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镇低保户、孤残、烈士子女,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一等金”,受助金额4300元/学年;在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机会享受“国家二等金”,受助金额2300元/学年。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按广西区物价局和广西区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学费标准:学院独立举办的专业根据不同专业学费按6500-12000元/年收取。
住宿费标准:公寓式按545-1050元/年收取。
(注:以上各项收费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一)根据学习成绩及大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的表现,享受“学院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6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300元/学期(奖励面约占当年全院学生总数的15%)。
(二)学习勤奋、刻苦,每学期学习成绩较上一学期学习成绩进步显著的,可以获得“学习进步奖”,奖励金额为300元/学年。
(三)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
(四)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年。
(五)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可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年。
(六)在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镇低保户、孤残、烈士子女,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一等金”,受助金额4300元/学年;在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机会享受“国家二等金”,受助金额2300元/学年。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按广西区物价局和广西区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学费标准:我院独立举办的专业根据不同专业学费按6500-12000元/年收取。
住宿费标准:公寓式按600-950元/年收取
(注:以上各项收费如果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一)根据学习成绩及操行的综合表现,享受“学院奖学金”,分别为一等1000元/学期,二等600元/学期,三等300元/学期(享受面约占当年全院学生总数的15%)。
(二)学习勤奋、刻苦,每学期学习成绩较上一学期学习成绩进步显著的,可以获得“学习进步奖”,奖励金额为300元/学期;
(三)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元/年。
(四)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年。
(五)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可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金额5000元/年。
(六)在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镇低保户、孤残、烈士子女,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一等金”,金额4000元/学年;在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二等金”,金额2000元/学年。
方式二:声讯电话查询。拨打114或118114,按提示音操作查询高考成绩,按市话费标准收费。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按广西区物价局和广西区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学费标准:我院独立举办的专业根据不同专业学费按6500-7800元/年收取。
住宿费标准:公寓式按600-950元/年收取
(注:以上各项收费如果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一)根据学习成绩及操行的综合表现,享受“学院奖学金”,分别为一等1000元/学期,二等600元/学期,三等300元/学期(享受面约占当年全院学生总数的15%)。
(二)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0.1%)。
(三)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当年贫困学生总数的8%)。
(四)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金额5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当年贫困学生总数的1%)。
(五)学习成绩合格及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在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口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金”分别为一等4000元/学年,二等2000元/学年(享受面约占当年贫困学生总数的70%)。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按广西区物价局和广西区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学费标准:我院独立举办的专业根据不同专业学费按5100-7800元/年收取。
住宿费标准:公寓式按600-950元/年收取
(注:以上各项收费如果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一)根据学习成绩及操行的综合表现,享受“学院奖学金”,金额从300元/学期至1000元/学期不等(享受面约占当年全院学生总数的15%)。
(二)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0.1%)。
(三)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当年贫困学生总数的8%)
(四)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金额5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当年贫困学生总数的1%)。
(五)学习成绩合格及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金”(金额2800元/年至3500元/年不等,享受面约占当年贫困学生总数的70%)。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按广西区物价局和广西区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学费标准:我院独立举办的专业根据不同专业学费按5100-7800元/年收取。住宿费标准:公寓式按800-880元/年收取(注:以上各项收费如果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一)根据学习成绩及操行的综合表现,享受“学院奖学金”,金额从300元/学期至1000元/学期不等(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15%)。
(二)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0.1%)。
(三)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3%)
(四)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金额5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0.31%)。
(五)学习成绩合格及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金”(金额2800元/年至3500元/年不等,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28%)。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按广西区物价局和广西区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学费标准:我院独立举办的专业根据不同专业学费按5100-7800元/年收取,中加合作办学专业(BCIT班)学费按12000元/年收取。住宿费标准:公寓式按800-880元/年收取(注:以上各项收费如果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一)根据学习成绩及操行的综合表现,享受“学院奖学金”,金额从300元/年至1000元/年不等(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15%)。
(二)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0.1%)。
(三)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金额5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0.31%)。
(四)学习成绩合格及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金”(金额2500元/年至3500元/年不等,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28%)。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按广西区物价局和广西区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学费标准:我院独立举办的专业根据不同专业学费按5100-7600元/年收取,中加合作办学专业(BCIT班)学费按12000元/年收取。住宿费标准:公寓式按800-880元/年收取(注:以上各项收费如果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一)根据学习成绩及操行的综合表现,享受“学院奖学金”,金额从300元/年至1000元/年不等(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15%)。
(二)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0.1%)。
(三)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金额5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0.31%)。
(四)学习成绩合格及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金”(金额2500元/年至3500元/年不等,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28%)。
主要面向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管理、道路运输市场营销策划、车辆调度管理、路政管理、统计、收费公路收费以及公路运输管理局相关岗位等工作。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中提供的学费。

你还通过浏览以下文章找到你想要报名条件信息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国家重点中专广西交通学校,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交通运输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首批特色高校建设单位、交通运输部首批交通行业管理干部培训平台建设单位、广西交通运输教育培训平台牵头单位、广西唯一军队士官直招定点培养院校。学院占地面积1200多亩,分园湖和四塘两个校区。截至2014年底,学院各类在校学生11909人,其中全日制在校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国家重点中专广西交通学校,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交通运输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首批特色高校建设单位、交通运输部首批交通行业管理干部培训平台建设单位、广西交通运输教育培训平台牵头单位、广西唯一军队士官直招定点培养院校。学院占地面积1200多亩,分园湖和四塘两个校区。截至2014年底,学院各类在校学生11909人,其中全日制在校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国家重点中专广西交通学校,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交通运输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首批特色高校建设单位、交通运输部首批交通行业管理干部培训平台建设单位、广西交通运输教育培训平台牵头单位、广西唯一军队士官直招定点培养院校。学院占地面积1200多亩,分园湖和四塘两个校区。截至2014年底,学院各类在校学生11909人,其中全日制在校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国家重点中专广西交通学校,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交通运输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首批特色高校建设单位、交通运输部首批交通行业管理干部培训平台建设单位、广西交通运输教育培训平台牵头单位、广西唯一军队士官直招定点培养院校。学院占地面积1200多亩,分园湖和四塘两个校区。截至2014年底,学院各类在校学生11909人,其中全日制在校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国家重点中专广西交通学校,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交通运输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首批特色高校建设单位、交通运输部首批交通行业管理干部培训平台建设单位、广西交通运输教育培训平台牵头单位、广西唯一军队士官直招定点培养院校。学院占地面积1200多亩,分园湖和四塘两个校区。截至2014年底,学院各类在校学生11909人,其中全日制在校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国家重点中专广西交通学校,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交通运输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首批特色高校建设单位、交通运输部首批交通行业管理干部培训平台建设单位、广西交通运输教育培训平台牵头单位、广西唯一军队士官直招定点培养院校。学院占地面积1200多亩,分园湖和四塘两个校区。截至2014年底,学院各类在校学生11909人,其中全日制在校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国家重点中专广西交通学校,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交通运输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首批特色高校建设单位、交通运输部首批交通行业管理干部培训平台建设单位、广西交通运输教育培训平台牵头单位、广西唯一军队士官直招定点培养院校。学院占地面积1200多亩,分园湖和四塘两个校区。截至2014年底,学院各类在校学生11909人,其中全日制在校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国家重点中专广西交通学校,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交通运输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首批特色高校建设单位、交通运输部首批交通行业管理干部培训平台建设单位、广西交通运输教育培训平台牵头单位、广西唯一军队士官直招定点培养院校。学院占地面积1200多亩,分园湖和四塘两个校区。截至2014年底,学院各类在校学生11909人,其中全日制在校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国家重点中专广西交通学校,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交通运输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首批特色高校建设单位、交通运输部首批交通行业管理干部培训平台建设单位、广西交通运输教育培训平台牵头单位、广西唯一军队士官直招定点培养院校。学院占地面积1200多亩,分园湖和四塘两个校区。截至2014年底,学院各类在校学生11909人,其中全日制在校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国家重点中专广西交通学校,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交通运输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首批特色高校建设单位、交通运输部首批交通行业管理干部培训平台建设单位、广西交通运输教育培训平台牵头单位、广西唯一军队士官直招定点培养院校。学院占地面积1200多亩,分园湖和四塘两个校区。截至2014年底,学院各类在校学生11909人,其中全日制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