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9:09
学校类型
教学领域
--
电话
0769-87884003、87881233、87728928转2188/3360/3398
官网
http://www.atvcn.com
学校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138区湖景路1号

宿舍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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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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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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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

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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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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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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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低工资标准或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薪酬标准为15元/小时。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评定标准为:特困、困难、一般困难,分别资助4000元/人、3300元/人、2300元/人。

4.国家助学贷款: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8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

5.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8000元。

6.应征入伍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退役士兵学费减免、资助标准每生每年8000元。

7.建档立卡:符合广东省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学费由学校直接减免.5000元/年,生活费由户籍所在地补贴7000元/年,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

8.勤工助学: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低工资标准或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薪酬标准为15元/小时。

9.绿色通道:我校已经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相应

方式予以资助。

10.学校优秀奖学金: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每年5000元。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8000元。合作办学

学院实行2+1教学,打造以项目驱动为手段的教学实践载体和平台,成立或计划成立用于学生实训的学院歌舞团、演唱乐队、话剧团、音乐剧团;影视文化制作公司、微电影、网络电视剧、网络电视台、广播站;动漫制作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企业咨询公司、电商平台、微商平台等。与深圳保利剧院、东莞玉兰剧院、深圳市春雨艺术团、东莞塘厦松雷音乐剧团、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单位进行校企合作,深入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

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评定标准为:特困、困难、一般困难,分别资助4000元/人、3300元/人、23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