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
人数
--
洗衣机
空调
食堂
个数
食物品种
人均
我院不断推进办学内涵发展,扩展多层次办学格局。高职教育坚持立德树人、三全育人,持续规范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新途径,不断提升整体教学质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积极组织各项文体公益活动,努力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大力发展少数民族预科教育,自2005年省教育厅在我院设立全省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以来,我院已为18所省属高校培养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少数民族预科生8千余人。设在我院的“吉林省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积极发挥民族教育教研优势,通力配合我省支援新疆等少数民族发展计划,有力地推进了我省民族教育研究向纵深发展。积极调整教育办学模式,以适应时代和发展需要,经过不懈努力,招生人数逐年递增,办学规模持续扩大,教育教学监管力度不断强化。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稳步推进,充分发挥我院在教研及师资培训等方面的优势,探索在研究生培养方面集聚学术优势、实践能力与育人水平。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省教育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1.高职分类考试类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时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总分×10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100%)。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只按实考分数进行排序,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有一定特长的考生。
1)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类
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调阅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顺序录取第二志愿及征集志愿考生。
专业录取:遵从“专业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分高的考生;考生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即:语文、数学、综合、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只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同科类专业。
报考我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吉林省2020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并取得相应合格证。
2)高职单招
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须达到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高职单招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线,方可报考我院并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录取控制线: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105%调档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专业录取:遵从“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高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即以语文、数学、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征集志愿:如生源不足未能完成计划,按规定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剩余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再次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并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并按上述原则完成征集志愿录取。
2.高考类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在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对于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如志愿、分数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依次按考生的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依次按考生的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报考我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吉林省2020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并取得相应合格证。
吉林省教育学院住宿条件
宿舍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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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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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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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
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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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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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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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不断推进办学内涵发展,扩展多层次办学格局。高职教育坚持立德树人、三全育人,持续规范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新途径,不断提升整体教学质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积极组织各项文体公益活动,努力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大力发展少数民族预科教育,自2005年省教育厅在我院设立全省高校民族预科教育基地以来,我院已为18所省属高校培养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少数民族预科生8千余人。设在我院的“吉林省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积极发挥民族教育教研优势,通力配合我省支援新疆等少数民族发展计划,有力地推进了我省民族教育研究向纵深发展。积极调整教育办学模式,以适应时代和发展需要,经过不懈努力,招生人数逐年递增,办学规模持续扩大,教育教学监管力度不断强化。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稳步推进,充分发挥我院在教研及师资培训等方面的优势,探索在研究生培养方面集聚学术优势、实践能力与育人水平。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省教育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录取规则1.高职分类考试类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时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总分×10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100%)。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只按实考分数进行排序,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有一定特长的考生。
1)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统一考试类
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调阅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0%以内,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顺序录取第二志愿及征集志愿考生。
专业录取:遵从“专业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分高的考生;考生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即:语文、数学、综合、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只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同科类专业。
报考我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吉林省2020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并取得相应合格证。
2)高职单招
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须达到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高职单招职业技能测试资格线,方可报考我院并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录取控制线: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105%调档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专业录取:遵从“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高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即以语文、数学、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征集志愿:如生源不足未能完成计划,按规定时间在学院网站公布剩余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再次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并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并按上述原则完成征集志愿录取。
2.高考类
1)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对所有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在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对于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如志愿、分数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依次按考生的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依次按考生的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报考我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吉林省2020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并取得相应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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