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9:01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22-22410969 022-22410960
官网
http://tj.ustb.edu.cn/
学校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1号

宿舍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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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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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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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

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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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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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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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设立:

(一)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励。

(二)学院设立“学院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收费标准

本科学费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法学专业15000元/生/年,英语和日语专业18000元/生/年,护理学和康复治疗学专业20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22000元/生/年,其他理工类专业180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20年新生入学须知。如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学院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

办学成果

学校依托北京科技大学优质教育资源,构建并实施以“应用型”理论教学、职业能力培养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和通识教育为核心的“四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学校教育教学成果显著。学生毕业论文在天津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中曾四次荣获“优秀毕业论文”称号。我校学子在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27项。我校学生智能车队在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中多次获得全国一等奖,机器人团队在亚太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国内选拔活动中成绩突出。学校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校云计算应用创新大赛、中美青年创客大赛、“泰达·华博杯”华侨华人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大赛中,共获各类奖项49项。建校以来,学校为社会培养各行各类人才18000余人,一大批学生考取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生继续深造,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5%以上。

后续管理

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学生可在入学后根据自身情况,依据《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提出转专业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转至其他专业学习。

助学政策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院每年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同时,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

录取原则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督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顺序志愿录取省市,其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以此类推。平行志愿录取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

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符合专业录取要求,以投档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对于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单科分数较高(理科类科目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文科及不分文理类科目依次为外语、数学、语文)以及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除日语专业外,我院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及学院的实际,江苏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

在内蒙古自治区根据内蒙招办规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规则。

对于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和海南省考生,录取时执行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和海南省2020年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规定。我院在以上六省市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院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钢琴演奏)、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计算机作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舞蹈教育六个专业参加所在省市独立学院所在艺术类批次录取;其它本科专业参加独立学院批次录取。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进行。

高水平艺术团录取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学院有关简章、办法进行。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