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更新日期
2022-05-29 18:56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0431-86903333
官网
http://www.csoei.com
学校地址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才路399号
招生专业

光电科学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光源与照明  
光电工程学院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学)测控技术与仪器 
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自动化
工程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机电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器人工程
飞行器动力工程智能制造工程交通运输
商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学
物流管理  
文化传媒学院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
广告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
英语  

学校简介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始建于2001年,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是一所万人规模且专业优势明显、办学特色鲜明、综合实力较强的吉林省省属应用型大学。

五年制大专的特点?

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属指令性计划,带招生指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并有报到证(与派遣证类似),可以参加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录用考试。

师资力量

学校已形成以院士等高端人才为引领,以教授等高层次人才为主导,以讲师、工程师等一般人才为基础的师资结构。现有专任教师4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教师占比55%,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比70%。近年来,学校共培育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名师2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全额奖学金

理科生:72000元 文科生:60000元

备注:全额奖学金相当于四年学费总和,奖励县区级高考状元,人数不限,逐个奖励。

学历学位证书颁发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同时,我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5%经费用于资助家庭困难学生为促进教育公平,学院协助学生生源地积极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进而促进学生继续读书。在新生报到时设置“绿色通道”,保证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顺利入学。

我校设有“建昭基金”

1.全额奖学金

理科生:72000元 文科生:60000元

备注:全额奖学金相当于四年学费总和,奖励县区级高考状元,人数不限,逐个奖励。

2.“建昭基金奖学金”约125000元,奖励人数28人

一等奖3名,每人奖励15000元(总计45000元);

二等奖5名,每人奖励8000元(总计40000元);

三等奖20名,每人奖励2000元(总计40000元)。

3.“建昭基金助学金”若干名,共200000元

由各分院上报困难学生人数、程度,经本人申请分院同意,上报理事会审查通过予以资助。我院还设立校内优秀奖学金:特等奖:1000元、一等奖:500、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00元、单项奖:50元,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院还设立“爱心助学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生活。

(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学校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按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资助档次。学校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

面向全国招收应届(含往届)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严格执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本科录取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