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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5-29 19:02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教学领域
--
电话
官网
www.ccufe.com/
学校地址
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擎天树街58号
招生专业

类别专业名称
经济学类(本)

经济统计学

经济学

财政学类(本)

税收学

金融学类(本)

金融工程

投资学

保险学

金融学

经济与贸易类(本)

国际经济与贸易

法学类(本)

法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本)

汉语国际教育

外国语言文学类(本)

英语

日语

计算机类(本)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物联网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本)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工商管理类(本)

人力资源管理

市场营销

工商管理

国际商务

审计学

财务管理

会计学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本)

物流管理

电子商务类(本)

电子商务

跨境电子商务

旅游管理类(本)

旅游管理

学校简介

长春财经学院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建校历史可追溯至1988年由长春市文教锅炉厂创办“长春市能源职业学校”;1994年成立“长春市第五中等专业学校”;2000年与长春税务学院合作举办“长春税务学院信息经济学院”,2004年1月被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1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转设更名为长春财经学院。学校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要学科门类,兼顾法、文、工等学科协调发展。开设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经济学、经济统计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法学、英语、日语共27个本科专业,在校生11000人。

五年制大专的特点?

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属指令性计划,带招生指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大专文凭,并有报到证(与派遣证类似),可以参加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录用考试。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师资队伍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从全国招聘教授、副教授和博士、硕士研究生。注重青年教师培养,出台考研、读博、访学、低职高聘等激励政策,建设了一支以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高校设置专家、评估专家、省市劳动模范、教学名师、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为代表的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业务精湛、师德高尚、充满活力、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56人,其中:副教授以上236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408人,“双师型”教师160人,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可靠的师资保障。

学校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成功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同时,我校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我校设有学校奖学金,同时还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

资助政策

(一)学校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成功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同时,我校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我校设有学校奖学金,同时还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

(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1.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每学年评定一次,用于奖励成绩优秀、思想品行良好的在校学生,由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并颁发奖金。

2.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实训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体育场等部门提供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按月发放工资。

(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学费收取标准

(一)本科专业: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国际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审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税收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经济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保险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