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职业学校应根据录取批次及时填好新生录取审批表,经学校、职成科、监察科等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作为办理注册手续的凭据。各职业学校未按要求录取和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变更录取结果都是无效的。
2、录取审批后,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和更改专业。要求转学的学生原则上须在已录学校就读一个学期以后时间,再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专业更改须经学校审核、市级教育部门批准。
3、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市外职业学校跨市招生须经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经我市审核批准的市外职业学校将列入《2014年株洲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报考指南》和“2014年株洲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未经我市核准的市外职业学校无法取得网上招录资格,我市将不出具学
籍注册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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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教育局2014年株洲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改革试点办法志愿设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