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补录对象:一是填报了职业学校志愿而在前面两个批次未被预录确认的学生;二是虽被预录确认但因选拔(如五年制高职高专选拔)或有特定要求的专业面试中(如学前教育专业)未被录取的学生;三是已被普高学校录取而想改读职业学校的学生;四是其它情况需安排补录的学生。
第一、二批次已完成录取审批的学生不得参加第三批次补录。
1、各职业学校应根据录取批次及时填好新生录取审批表,经学校、职成科、监察科等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作为办理注册手续的凭据。各职业学校未按要求录取和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变更录取结果都是无效的。
2、录取审批后,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和更改专业。要求转学的学生原则上须在已录学校就读一个学期以后时间,再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专业更改须经学校审核、市级教育部门批准。
3、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市外职业学校跨市招生须经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经我市审核批准的市外职业学校将列入《2014年株洲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报考指南》和“2014年株洲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未经我市核准的市外职业学校无法取得网上招录资格,我市将不出具学
籍注册登记证明。
籍注册登记证明。
籍注册登记证明。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钟燕任组长,李建国、姜衡松、吴春雪、晏贤明、徐晓芳任副组长,职科、基教科、发展建设科、监察科、督导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市中职招生办公室,刘深涌任办公室主任,尹连成任副主任,具体负责中职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
各试点县教育局应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本县区中职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加强试点工作领导,确保本县区应届初中毕业学生普职分流、志愿填报、网上录取与招生宣传工作规范有序,确保中职招生改革试点稳步实施。
各试点县区2014年中职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应于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市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督查。
为加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钟燕任组长,李建国、姜衡松、吴春雪、晏贤明、徐晓芳任副组长,职科、基教科、发展建设科、监察科、督导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市中职招生办公室,刘深涌任办公室主任,尹连成任副主任,具体负责中职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
各试点县教育局应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本县区中职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加强试点工作领导,确保本县区应届初中毕业学生普职分流、志愿填报、网上录取与招生宣传工作规范有序,确保中职招生改革试点稳步实施。
各试点县区2014年中职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应于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市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督查。
为加强我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保障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钟燕任组长,李建国、姜衡松、吴春雪、晏贤明、徐晓芳任副组长,职科、基教科、发展建设科、监察科、督导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市中职招生办公室,刘深涌任办公室主任,尹连成任副主任,具体负责中职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
各试点县教育局应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本县区中职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加强试点工作领导,确保本县区应届初中毕业学生普职分流、志愿填报、网上录取与招生宣传工作规范有序,确保中职招生改革试点稳步实施。
各试点县区2014年中职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应于4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市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督查。
六、本办法解释权属株洲市教育局
②补录调剂计划公布:8月10日。
部分学校与部分省市级特色专业(省市级精品专业)因计划高限额出现招生满额情况时,相关学校与专业不再列入调剂计划,补录批次的学生不得选报此类学校与专业。
调剂计划公布在“株洲教育网”或“2014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与志愿填报系统”中。
部分学校与部分省市级特色专业(省市级精品专业)因计划高限额出现招生满额情况时,相关学校与专业不再列入调剂计划,补录批次的学生不得选报此类学校与专业。
调剂计划公布在“株洲教育网”或“2014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与志愿填报系统”中。
部分学校与部分省市级特色专业(省市级精品专业)因计划高限额出现招生满额情况时,相关学校与专业不再列入调剂计划,补录批次的学生不得选报此类学校与专业。
调剂计划公布在“株洲教育网”或“2014年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与志愿填报系统”中。
③补录时间:8月11日至8月18日。
④补录方式:在规定的补录时间内,补录批次学生按照调剂计划公布的联系方式,自主选报职业学校与专业方向。
⑤补录结果确认时间:8月20日。
株洲市教育局2014年株洲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改革试点办法志愿设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