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观澜--买社保用:之前低标准为750元/人,现在调整为900元/人了,买社保时,员工工资是否也需要做相应调整???
2008年,深圳特区内(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比上年增长17.6%;特区外(宝安区、龙岗区)低工资标准为900元/月,比上年增长20%。工资标准调了,社保的起购标准当然也要相应调整的。
*新调整后的深圳关外(观澜)员工薪资待遇*低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