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户籍学生凭户籍或户口迁移证认定。
2.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凭城市低保证、残疾证明等认定。
3. 非学历教育学生、非全日制学生、中专带薪学习的学生不予认定。
4. 学生在校期间触犯法律、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其他原因学校认为不宜资助的,经报同级中职学生资助机构批准后可不予认定为资助对象。
长沙市医药中专学校助学金发放管理条例中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