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初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相关专业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或见习从事装饰打胶工作2年以上。
(3)从事本职业学徒2年期满。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中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打胶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装饰打胶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高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毕业生,连续本职业工作2年。
(4)取得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种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两项考试(考核)成绩都实行百分制,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鉴定还须通过综合评审。
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种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两项考试(考核)成绩都实行百分制,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鉴定还须通过综合评审。
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种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两项考试(考核)成绩都实行百分制,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鉴定还须通过综合评审。
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种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两项考试(考核)成绩都实行百分制,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鉴定还须通过综合评审。
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种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两项考试(考核)成绩都实行百分制,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鉴定还须通过综合评审。
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种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两项考试(考核)成绩都实行百分制,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鉴定还须通过综合评审。
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种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两项考试(考核)成绩都实行百分制,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鉴定还须通过综合评审。
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种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两项考试(考核)成绩都实行百分制,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鉴定还须通过综合评审。
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种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两项考试(考核)成绩都实行百分制,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鉴定还须通过综合评审。
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种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两项考试(考核)成绩都实行百分制,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鉴定还须通过综合评审。
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种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两项考试(考核)成绩都实行百分制,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鉴定还须通过综合评审。
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种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两项考试(考核)成绩都实行百分制,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鉴定还须通过综合评审。
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种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两项考试(考核)成绩都实行百分制,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鉴定还须通过综合评审。
采用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种方式,理论知识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两项考试(考核)成绩都实行百分制,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鉴定还须通过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1:20;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l:5。
理论知识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1:20;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l:5。
理论知识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1:20;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l:5。
理论知识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1:20;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l:5。
理论知识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1:20;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l:5。
理论知识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1:20;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l:5。
理论知识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1:20;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l:5。
理论知识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1:20;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l:5。
理论知识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1:20;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l:5。
理论知识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1:20;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l:5。
理论知识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1:20;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l:5。
理论知识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1:20;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l:5。
理论知识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1:20;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l:5。
理论知识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1:20;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之比为l:5。
1.8.5鉴定时间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为120min;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为180min。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为120min;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为180min。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为120min;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为180min。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为120min;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为180min。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为120min;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为180min。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为120min;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为180min。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为120min;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为180min。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为120min;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为180min。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为120min;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为180min。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为120min;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为180min。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为120min;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为180min。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为120min;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为180min。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为120min;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为180min。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为120min;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为180min。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与本专业等级相应的模拟(现场)操作场地进行,具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与本专业等级相应的模拟(现场)操作场地进行,具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与本专业等级相应的模拟(现场)操作场地进行,具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与本专业等级相应的模拟(现场)操作场地进行,具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与本专业等级相应的模拟(现场)操作场地进行,具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与本专业等级相应的模拟(现场)操作场地进行,具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与本专业等级相应的模拟(现场)操作场地进行,具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与本专业等级相应的模拟(现场)操作场地进行,具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与本专业等级相应的模拟(现场)操作场地进行,具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与本专业等级相应的模拟(现场)操作场地进行,具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与本专业等级相应的模拟(现场)操作场地进行,具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与本专业等级相应的模拟(现场)操作场地进行,具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与本专业等级相应的模拟(现场)操作场地进行,具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与本专业等级相应的模拟(现场)操作场地进行,具备必要的工具、设备和材料。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热爱本职,尽职尽责。
(2)遵纪守法,服从指挥。
(3)努力学习,钻研技术。
(4)精心操作,重视质量。
(5)爱护机具,安全文明。
(6)团结协作,尊师爱徒。
(7)艰苦朴素,节约成本。
2.2基础知识
2.2.1基本理论知识
胶的生产基本常识流程,主要成分及相关的国家标准。
胶的生产基本常识流程,主要成分及相关的国家标准。
胶的生产基本常识流程,主要成分及相关的国家标准。
胶的生产基本常识流程,主要成分及相关的国家标准。
胶的生产基本常识流程,主要成分及相关的国家标准。
胶的生产基本常识流程,主要成分及相关的国家标准。
胶的生产基本常识流程,主要成分及相关的国家标准。
胶的生产基本常识流程,主要成分及相关的国家标准。
胶的生产基本常识流程,主要成分及相关的国家标准。
胶的生产基本常识流程,主要成分及相关的国家标准。
胶的生产基本常识流程,主要成分及相关的国家标准。
胶的生产基本常识流程,主要成分及相关的国家标准。
胶的生产基本常识流程,主要成分及相关的国家标准。
胶的生产基本常识流程,主要成分及相关的国家标准。
2.2.2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法、建筑法、消防法、合同法等相关知识。
劳动法、建筑法、消防法、合同法等相关知识。
劳动法、建筑法、消防法、合同法等相关知识。
劳动法、建筑法、消防法、合同法等相关知识。
劳动法、建筑法、消防法、合同法等相关知识。
劳动法、建筑法、消防法、合同法等相关知识。
劳动法、建筑法、消防法、合同法等相关知识。
劳动法、建筑法、消防法、合同法等相关知识。
劳动法、建筑法、消防法、合同法等相关知识。
劳动法、建筑法、消防法、合同法等相关知识。
劳动法、建筑法、消防法、合同法等相关知识。
劳动法、建筑法、消防法、合同法等相关知识。
劳动法、建筑法、消防法、合同法等相关知识。
劳动法、建筑法、消防法、合同法等相关知识。
2.2.3装饰打胶工须知
(1)岗位责任。
(2)技术安全规程和注意事项。
(3)有关人身保护和成品保护知识。
(4)有关卫生和环境保护知识。
2.2.4装饰打胶工基础知识
——胶的基本概念
——胶的基本概念
——胶的基本概念
——胶的基本概念
——胶的基本概念
——胶的基本概念
——胶的基本概念
——胶的基本概念
——胶的基本概念
——胶的基本概念
——胶的基本概念
——胶的基本概念
——胶的基本概念
——胶的基本概念
(1)胶的分类及品种。
(2)不同打胶的适用范围。
(3)各种打胶工艺。
——胶料知识
——胶料知识
——胶料知识
——胶料知识
——胶料知识
——胶料知识
——胶料知识
——胶料知识
——胶料知识
——胶料知识
——胶料知识
——胶料知识
——胶料知识
——胶料知识
(1)种类、产品标记、使用有效期限。
(2)外观质量:为细腻、均匀膏状物,无结块、凝胶、结皮及不易迅速分散的析出物。
(3)初步了解胶的技术要求:下垂度、挤出性、适用期、表干时间、邵氏硬度、拉伸粘结性、热老化性能。
(4)胶的试验基本知识。
——打胶机具知识
——打胶机具知识
——打胶机具知识
——打胶机具知识
——打胶机具知识
——打胶机具知识
——打胶机具知识
——打胶机具知识
——打胶机具知识
——打胶机具知识
——打胶机具知识
——打胶机具知识
——打胶机具知识
——打胶机具知识
(1)种类。
(2)原理。
(3)性能。
(4)使用方法与规则。
(5)维护保养。
——与胶相接触材料知识
——与胶相接触材料知识
——与胶相接触材料知识
——与胶相接触材料知识
——与胶相接触材料知识
——与胶相接触材料知识
——与胶相接触材料知识
——与胶相接触材料知识
——与胶相接触材料知识
——与胶相接触材料知识
——与胶相接触材料知识
——与胶相接触材料知识
——与胶相接触材料知识
——与胶相接触材料知识
(1)种类。
(2)性能。
(3)用途。
(4)质量标准。
(5)色彩的基本原理。
(6)装饰施工图。
——进厂检验
——进厂检验
——进厂检验
——进厂检验
——进厂检验
——进厂检验
——进厂检验
——进厂检验
——进厂检验
——进厂检验
——进厂检验
——进厂检验
——进厂检验
——进厂检验
(1)外观。
(2)适用期。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1)包装。
(2)标志。
(3)贮存及运输。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中级、高级和技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包括低级别的要求。
装饰打胶工国家职业标准申报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