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素质、能力考察
除师范类毕业生外,非师范类专业申请人需参加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专家审查委员举办的面试和试讲,接受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得到通知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通过认定的意见并通知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查询或者电话询问。
申请资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重庆学府职业培训学校非师范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