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全市公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给予免学费资助;对全市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参照同类公办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给予资助。学生退学、休学、转学、重读等,累计资助不得超过3年。免学费补助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共同分担。其中,地方承担部分由市和学校所在区县按8∶2的比例分担。
答案来源于:重庆市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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