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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规范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行为的十项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买卖生源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规范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行为的十项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买卖生源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0 00:59:00 解决时间:2018-03-23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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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禁以任何形式买卖生源。各招生学校不得向生源学校和个人支付招生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要或变相索要招生回扣,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招生保证金。
  ??????????? 2018-03-23 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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