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期间,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均须佩戴工作标识,严守纪律,坚守岗位,服从主考安排。除主考、监考人员及督巡考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进入考场。考场监考员和主考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到达考点相应地点,进行身份验证、接受违禁物品检查,严禁使用照相机、摄像机、手机等设备,因工作需要批准的除外。因各类别各科目考试方式存在差异,具体考务操作流程由各专业统考考点参照《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细则》制定并于考前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