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①培养规格与目标
培养系统掌握保险专业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现代保险理论与业务,具备较强分析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初步具备风险与保险管理、保险资金投资能力。毕业后能在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管理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银行保险部门、大型企业风险管理部门、社会保障部门从事保险与风险管理工作的应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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