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目前暂无考核规范或不能按照相关职业初级工相应模块进行考核的,由各省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相关职业专家按照部制定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编写要求》(见苏劳社鉴[2007]12号附件1)编制考核规范,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公布后组织实施。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培训考核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9号),我们列出了适合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部分岗位技能(见附件1),供各地确定考核项目和编制考核规范时参考。
在农村劳动力中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认证关于考务组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