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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高专卫生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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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30 12:57:00 解决时间:2020-11-11 00:18

满意答案

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工作
(一)注册入学条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报名和体检、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在此基础上,院校可根据专业培养情况,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提出技能和相关考试成绩等要求。仅申请注册入学的中职学生可以不参加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但专业技能必须达到院校提出的要求。(二)注册入学程序注册入学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网上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zzxszcrx.***)进行,共分两轮,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过程。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后六位(为初始密码,首次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和动态口令,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注册6个“院校+专业”志愿。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3.计算机匹配录取。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注册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须在每轮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范围内确定预录取顺序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生计划。(三)注册入学时间安排第一轮:5月21日至22日5月21日8:30-17: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5月22日8:30-12: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5月22日13:0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第二轮:5月23日8:30-11:00,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11:30-14: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14: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注册入学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参加普通高校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报名和体检、且未被对口单招录取的考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在此基础上,院校可根据专业培养情况,对申请注册本校的考生提出技能和相关考试成绩等要求。仅申请注册入学的中职学生可以不参加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但专业技能必须达到院校提出的要求。
对口单招录取工作
(一)录取体制在对口单招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03%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二)录取原则与投档办法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平行院校志愿进行投档。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普通类专业平行院校志愿的具体投档办法是:按考生科目组类别,并按考生投档成绩(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 、C或A、 、C、D、E志愿,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要求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要求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艺术类中艺术设计专业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文化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等专业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对同分考生的投档原则:在投档时,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档,如仍有同分情况,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本专科批次院校服从志愿均按照“公办”、“民办”的顺序投档录取,公办院校服从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民办院校服从志愿进行投档录取,各批次均不实行征求平行志愿录取。(三)奖励与照顾政策1.关于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省创新大赛、“三创”优秀学生获奖考生的奖励政策:(1)参加国家或省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统一网上报名,同时填报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取得文化统考成绩,且获奖的竞赛项目与所报科目组对口,方能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鼓励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参加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如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与获奖认定专业技能成绩不相一致,取二者中较高成绩作为专业技能成绩。(2)获得国家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至省属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3)获得国家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或省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至省属高职(专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如考生成绩达到本科投档要求,先参加本科阶段的投档与录取;如考生被高职(专科)院校录取后,在2017年5月参加国家专业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由考生在6月2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根据其已填报的本科院校(专业)志愿转录到省属本科院校学习。(4)获得国家专业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或省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可认定为参加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的120%(如超过满分值,以满分300分计)。获得省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可认定为参加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5)国家及省技能大赛美容美发项目中,模特选手与技能操作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6)参加省级选拔赛获奖选手与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7)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8)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及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中职校往届毕业生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从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2.关于国家或省级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类考生的奖励政策:(1)国家或省级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统一网上报名、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取得专业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方能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2)获得全国体育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单项比赛、分区赛、分项赛、系列赛、全国中学生比赛)前6名,江苏省体育比赛(由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省运会、省级单项比赛、省中学生比赛)前3名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高职(专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艺术类考生的文化分)基础上照顾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本条可与第1、2条中的奖励政策同时享受:(1)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2)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四)降分录取政策招生院校在录取时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未完成公布的招生计划,经研究批准,可给予政策性降分,降分幅度原则上控制在20分以内。(五)录取时间及批次安排录取工作自5月15日开始,具体安排为:5月15日至5月17日,本科批次院校录取。5月18日至5月19日,专科批次院校录取。
“转段升学”录取工作
(一)录取办法自2015年起,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中职与本科“3+4”、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中职学生转段升学工作(以下简称“转段升学”)统一纳入对口单招录取。对符合“转段升学”条件,且经试点学校(含牵头院校和中职校)考核合格的学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牵头院校报送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指定投档录取。(二)奖励政策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一等奖,且德育成绩合格,可直接“转段升学”至本科牵头院校。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且德育成绩合格,可直接“转段升学”至高职(专科)牵头院校。兼报对口单招的转段学生,如未被转段录取,且符合对口单招奖励与照顾政策条件,可在对口单招录取时享受相应奖励与照顾政策。(三)录取批次转段录取与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同期进行。其中,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中高职“3+3”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后、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
关于招生计划
凡经批准参加注册入学试点的院校,须按照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总计划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合理地安排好专业计划。院校的专业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统一对社会公布,其中,中职学生注册入学计划须按照单独编班培养的原则单独制定,并注明对口招生专业科目组要求。根据教育部2017年来源计划管理要求,面向中职学生的注册入学计划,原则上不得转为普高考生注册入学计划。公办高职院校中职学生注册入学未完成的计划,不得转为高职院校统招批次的计划;高职院校统招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一律不得转为注册入学计划。民办高职院校体育、艺术类高职院校统招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均可转为普高考生注册入学的计划。
联系方式
1. 学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邮编:2120282. 咨询电话:0511-88965837、85752330、88962859、88911067,传真:0511-. 监督电话:0511-.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信息网:http://zsw.***.cn招生咨询QQ群号:
录取时间及批次安排
录取工作自5月15日开始,具体安排为:5月15日至5月17日,本科批次院校录取。5月18日至5月19日,专科批次院校录取。
关于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注册入学工作应依据招生章程开展,真正做到依法招生。各试点院校须根据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专门制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并于5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其中,普高考生注册入学,要明确报考的基本要求;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应突出技能性人才选拔要求。招生章程须经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办学类型(如普通或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或技能等级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降分录取政策
招生院校在录取时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线上生源不足,未完成公布的招生计划,经研究批准,可给予政策性降分,降分幅度原则上控制在20分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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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1.学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邮编:2120282.咨询电话:0511-88965837、85752330、88962859、88911067,传真:0511-.监督电话:0511-.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信息网:http://zsw..cn招生咨询QQ群号:录取时间及批次安排录(阅读详细内容)
镇江高专卫生护理学院护理学制、入学程度和时间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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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养目标    为我国的医疗卫生保健事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中级护理人才。通过学校学习,学生应具有:运用护理程序,实施整体护理的能力;规范而熟练的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的操作能力;良好的观察监护能力和对急、危症病人应急处理、配合抢救的能力;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开展健康教育及卫生保健指导能力。(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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