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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4-86891301、86891302传真:0574-86891320(2)纪检监察处电话:0574-86891931(3)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cn/(4)通讯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邮政编码:315800。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4月5日附件:《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pdf
你院新生奖学金是如何设置的?
为进一步吸引优秀考生报考我院,提高新生生源质量,在2010年高考招生中,实施新生奖学金制度,具体实施方法详见学院招生网站
自主招生选拔
(一)测试环节我院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采用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校考单录的高考选拔模式。分文化基础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和特长考察三大环节。1.文化基础测试环节(1)测试科目及分值:含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共300分。(2)测试形式:上机考试(后文简述为机试)。2.综合素质测试(含操作考试)环节(1)测试内容:综合素质测试群体分普高和中职二部分。具体测试内容和形式(详见附表一)。(2)综合素质测试分值:满分100分。(3)测试方式:分机试、面试和操作三个部分。机试部分在机房进行,面试和操作部分由专家考评组负责测试,考评组由5名专家(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由专家按照评分规则评分。(4)测试目标: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所需特质能力要求、语言表达、反应能力等基本素质;机试内容主要包括与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信息处理和职业素养等知识;操作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等。3.特长考察环节我院积极鼓励具有特长的考生报考我院自主招生选拔,特制定特长考察方案。申请特长考察的考生,在报名时须主动填报相关内容,未填报的、填报内容不合规定的或无有效证明的,不予认可。报名结束后,需参加特长考察专家委员会评审(评审方案细则另行公布),经评审通过后方可获得特长考察成绩。(1).文艺类特长考察项目(详见附表二)。(2).体育类特长考察项目(详见附表三)。持有地市级及以上体育、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田径的(附表三所列项目)获奖证书、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且证书上成绩达到下表证书成绩以上的考生;持有省级及以上体育、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篮球和武术比赛前三名(前三等奖)的获奖证书、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均可申请体育类特长考察,多可申请两项考察。经材料初审,通过的考生按性别和获奖证书项目分项参加体育类特长考察,根据考察排名结果和入选人数确定特长项目得分(得分不累加、多项得分仅取高分且分数较低的项目名次和得分均取消)。(3).证书类特长考察项目(附表四)。(4).职业技能类特长考察项目(附表五)。(5).其他类特长考察项目(附表六)。(6).申请材料:申请特长考察的考生须提供所申请特长的相关证书及比赛(活动)奖状(考生姓名须与证书、奖状原件上一致)复印件和原件各一份,复印件随其他报名材料邮寄,由自主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材料审核通过后,原件自带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发还。(7).测试形式:由特长考察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的特长项目进行现场考察评审,并按特长考察项目标准确定该环节的分值。(8).测试内容:考评考生特长。(9).测试分值:高50分(多项均有成绩,以得分高项计算,成绩不累加)。(10).考生所申请特长的奖项、证书及各项事由均需在高中阶段,我院自主招生报名开始日期之前获得方为有效。(二)录取1.折算公式: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特长考察成绩按如下公式折算:其中总成绩为Z,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为W,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为S,特长考察成绩为T,普高考生中学阶段会考折算成绩为G。G的折算公式为:普高考生中学阶段历史、地理、物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浙江省会考等第折算为不同的分值累加,其中A等为12.5分,B等为10分,C等为7分,P等为5分,E等为0分。语文、数学、英语为我院文化基础测试项目不列入折算成绩。(1)应用韩语专业的普高考生成绩折算为:Z=W÷3×25%+S×50%+G×25%+T应用韩语专业的中职考生成绩折算为:Z=W÷3×35%+S×65%+T(2)报考其他专业的普高考生成绩折算为:Z=W÷3×40%+S×40%+G×20%+T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中职考生成绩折算为:Z=W÷3×40%+S×60%+T通过上述折算公式,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依次录取。2.鼓励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优秀学生报名参加我院自主招生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全部测试环节结束后,公示考生各项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考生凭身份证号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查看本人各环节成绩,并在自主招生网上确认成绩。在成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须在自主招生网上提交申请且须电话申请和纸质申请传真我办。公示期满,无论是否在网上确认成绩,公示成绩均为终有效成绩。4.考生成绩公示期满,根据考生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登录自主招生网上查询、确认拟录取结果,拟录取名单于4月30日前经我院自主招生网及省教育考试院网向社会公示,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学院向录取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并向社会公布。(二)新生报到和复查1.经我院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查。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原档案提供单位。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3日上午8:00---2015年3月23日下午18:00
信息确认、报名缴费和完善信息
(1)2017年3月30日上午9:00---4月6日下午16:00期间登陆学校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cn)查阅以及确认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信息、网上支付系统缴费110元和完善报名信息。(2)符合素质特长测评要求的考生,在完善信息时须单独填报提前招生素质特长测评申请,并在4月6日前将相关奖状、证书原件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图片要求清晰,不得反转、扭曲,每个上传附件的文件不超过2M)。(3)准考证打印:考前一周左右在学校招生网站中打印。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11-10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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