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全称: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部委码:12866
报名与考试
第十条报名条件。符合2019年浙江省高职院校扩招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报名手续的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报名。2019年7月9日8:30-7月10日17:30,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www.***)进行填报志愿,逾时不受理。考生可填报不超过2所学校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录取调剂。
第十二条缴费。根据已公布有效报名名单,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应于2019年7月12日9:00-16:30缴纳考试费。招生考试费:140元/人。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并根据提示办理缴费。未缴考试费者视同自愿放弃,不得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三条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考生,可于7月14日8:30-16:00登录我校报名系统,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第十四条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
第十五条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测试时间:2019年7月15日。
(二)地点: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三)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
#table#项目内容基本素质人文与心理素质语言理解、表达与沟通能力专业素质已掌握的知识程度和学习能力及物流管理专业相关适应能力与物流管理专业相适应的形象气质、兴趣特长
第十六条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十七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请考生确认体检合格。新生入学体检不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录取依据。
物流管理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得分为录取依据。
第十九条录取。
根据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测试录取低分若出现同分,则优先选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也相同,则请示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处理。若计划未满,则认同考生原一志愿院校成绩(成绩按百分制折算),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同分,则请示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处理。二志愿和院校服从调剂生源承认一志愿成绩。
第二十条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学校将创新教学组织和考核评价,针对高职扩招生源特点,制定相应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与课程设计,实践教学等。
第二十二条高职扩招学生不能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二十三条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学校监督工作办公室对招生过程实施监督,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学校测试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五条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监督工作办公室电话0571-86928059。
第二十七条学校的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简介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全国供销总社省部共建、以财经商贸类专业为主体的公办高职院校,前身是创办于1979年的浙江供销学校和创办于1984年的浙江省供销社职工学院。我校为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优质建设高职院校,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高职国际影响力50强院校,亚太职业院校影响力50强高校,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学校占地575亩,在校生9300余人,教职工500多人,40%以上专任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现有30个专业(含方向),其中与浙江农林大学联合培养四年制本科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专业1个: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技术);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会计、国际贸易实务;省级优势专业6个:会计、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会展策划与管理、市场营销、食品营养与检测;省级特色专业5个:应用英语、连锁经营管理、软件技术、酒店管理、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近五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稳定在98%左右,连续6年获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A等,近6年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第六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全面系统、实事求是地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办学条件、专业特色和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学校发展规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分专业计划,负责制定分省招生计划;组织和落实新生录取工作;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
第八条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依据。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条招生就业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招生生源计划寄(送)到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并按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和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那个好啊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