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对象培训合格,经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后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毕业当年的6月30日算起。本科毕业生任命为副连职警官,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大专毕业生任命为正排职警官,授予武警少尉警衔。职级待遇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接收对象在首次评授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其在普通高校学习时间按有关规定计入住房补贴年限。
浙江海警总队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律安排到浙江海警总队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除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浙江海警总队2015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职级待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