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达首次任职命令前,无特殊理由本人强烈要求退出现役的,由接收单位按规定收回培训费及其它相关费用,交纳违约金后,经公安部政治部批准,撤销入伍手续,退回原籍或毕业高校。
联系单位:浙江省海警总队(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风情大道239号),邮编:311202。
联系人:付晓辉,电话:0571-81682523、,电子邮箱:fxh305@***。
浙江海警总队2015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违约责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