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答案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学院概况
第十一条办学及就学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958号。
第十二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院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学院面向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批次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参照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之规定。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院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内蒙古呼和浩特丽妍(国际)化妆美容美发学校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酒店管理专业注重国际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