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投档,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并获得入围资格的考生填报志愿方法位一体入围考生志愿填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