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累计假期12周,周学时一般为29学时,顶岗实习按每周29学时安排,3年总学时数为3000-3300。课程开设顺序和周学时安排为:18学时为1学分,3年制总学分不得少于175,其中军训活动l周为1学分。
公共基础课学时约占总学时的1/3,允许根据行业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在规定的范围内适当调整,但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课的必修内容和学时。
专业技能课学时约占总学时的2/3。在确保学生实习总量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行业企业认知实习安排在第一学年。
(二)教学安排表(见附录)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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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用与维修 | 石家庄市栾城职教中心 | 3 | --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日照市工业学校 | -- | --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白河县职教中心 | 2+1--联办、委托 | --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上海大众工业学校 | -- | --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郑州财经学校 | -- | -- |
汽车运用与维修 | 四川省南充外事学校 | 3年 | -- |
珠海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斗门校区教学进程总体安排类似问题答案